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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一

1、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須由具有有效操作證件的合格電工操作,嚴禁非專業人員、無本電工操作。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

3、電工作業須由兩人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戴絕緣鞋,帶好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嚴禁帶電接線和帶負荷拔插頭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並掛上停電禁止合閘標牌。

5、檢修設備必須將前一級開關斷開,並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警示牌或將設備的`電源線在開關下端拆除。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7、維護電工必須按要求填寫“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到期及時更換操作本。

8、用電設備負責人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設備用電關,保證設備安全用電。

9、用電設備負責人每天巡視檢查,保證電器、配電箱、電源線、插頭、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上報、整改解決。

10、設備運轉時使用人應在現場監護,發現問題即時處理。對於用電設備(連續供電的設備除外),使用人員下班時應即時切斷電源。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二

爲保障醫院電力系統和用電部門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用電部門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工作。

一、用電單位的科辦公室、醫生辦、休息室、製劑車間、生活用房及各種附屬用房等建築物,均應有符合實際條件使用電器。

二、室內配線根據設計要求而配導線,如若超出室內配線、導線截面的`用電量,應立即停用超出用電量的電器設備。

三、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鬆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向有關部門報修。

四、牀頭醫用綜合治療帶,禁止醫療搶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屬專用)

五、在使用電器設備時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火花),設備在運行時帶負荷拔電器插頭,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

六、在下班鎖門前,用電設備要處於斷開狀況。

七、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於緊急情況下使用。

八、試驗儀器、醫療設備等減少待機狀態,做到人走燈滅拒絕“長明燈”。

九、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

十、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乾燥處。

十一、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

十二、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修。

十三、各科室要將電源插板遠離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變原房屋使用設計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使用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三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爲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熱,溫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着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後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製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溫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於電氣引發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檢查,可以說是可以預防的。

針對電氣火災發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當配電線路採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於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後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於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牀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迴路供電,而且此迴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迴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四

爲確保學校日常用電需要,節約用電成本,實現合理利用和發揮用電效率之宗旨,確保用電安全,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辦法用於我校所有辦公用電範圍。

二、部門用電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人員負責監管檢查。

三、各部門工作期間必須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平時應注意加強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約用電意識。

四、辦公室用電實行各部門專人負責制,各辦公室各自負責本區域內的用電工作,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

五、不準在辦公室裏使用任何個人用電大容量電器,不準有明火。辦公室白天辦公不開燈,特殊情況除外。杜絕“長明燈”現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器開關、關上門。

六、禁止私拉、亂接室內線路和寬帶網線。嚴禁在辦公場地使用電飯煲、電磁爐等耗電設備。

七、辦公室無人時,不允許開電取暖爐子或者電扇空運轉。辦公室內飲水機設備,下班後要及時關閉。

八、用電部門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總務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九、晚10點後,非工作原因不允許在辦公室逗留及上網。要自覺關閉取暖爐子、電腦、複印機、照明燈等所用用電,以杜絕浪費。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經批准後方可開啓。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期實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五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六

一、禁止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火種等進校園,禁止班級內焚燒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學校廚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三、在學校範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氣焊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學校教務處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四、學校內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非持證電工不得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

五、對電氣設備線路要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級、功能室放學後,應關閉所有電源,並安排專人檢查電源關閉情況;

七、禁止在教師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七

爲維護商城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商城範圍的用電安全,特制定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進駐商城經營戶及進場裝璜單位在商城內需裝修改動線路時,必須由所屬部門人員陪同到物業管理部登記,同時出示電工操作證,及電路設計圖,由物業管理部對施工人員電工證進行驗證等。

二、進場裝修經營戶的。佈線必須做到:

①所有走線必須穿pvc管線(難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頭必須用瓷接頭或yh接頭;

②禁止使用花線,走線必須規範、美觀、牢固;

③所有連接線不允許超過10釐米。

三、經營戶的進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結束後,由電工班進行電氣驗收、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指出整改,通過驗收後由電工班搭接電源、供電。

五、經營戶在用電中需移動、改變電路,也必須向所屬部門審報,到物業管理部辦理以上手續,違者以私拉亂接處理。

六、用電安全,人人有責,現場管理人員、用戶及供電方應齊心合力做好安全用電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釋權在物業管理部,物業管理部爲商城用電管理職能部門。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八

爲了加強辦公室電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做到節約用電,減少辦公室能源開支,現就辦公室各用電設備作如下規定:

1、辦公室的燈管、空調、排風扇、淨水機等用電設備均由各辦公室責任人負責。電腦由使用者負責,上班前要檢查設備的使用性能,下班前應檢查設備的。關閉狀況。

2、各辦公室的空調、風扇將採用系綵綢(綵綢的飄動與否)的方法來判定開、關情況。氣溫在250c以下不得開空調,開空調時應調節爲220c。

3、電腦、電燈下班後一定要關閉,上班時才能開啓。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關掉其它用電用具的電源開關。

4、不允許有下班後辦公室無人,電燈、電腦、空調、風扇等用電設備之一卻打開的情況出現。一經發現,罰該責任人5元/次和該辦公室負責人5元/次。半個月累計一次,張貼公佈。

5、夏天不允許任何人員在辦公室內留宿過夜,違者罰款二十元。

6、各辦公室及公共場所責任人安排:會議室(劉海堂)、樣品室(江浪)、銷售部(黃芳潔)、廠長室(袁毅)、工程部(李欽榮)、行政部(黃霞)、財務部(鍾麗霞)、供調部(陽璐)、男衛生間及走廊(劉海堂)、女衛生間(黃霞),上述責任人的姓名必須貼在用電器或開關上,4月10日前完成。

7、總檢查人:劉海堂。負責監督、檢查各辦公室的電源開、關情況,記錄,每半個月累計總結,公佈於公告欄上。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 篇九

爲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佈圖,低壓分佈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鑽、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溼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准。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並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參加安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