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辯論賽辯手開場白

辯論賽辯手開場白

一直以來,辯論賽都是我們大學校園十分喜愛舉辦的一種比賽,在我們辯論賽開始時辯手們的開場白是怎麼樣的呢?小編在此獻上辯論賽辯手開場白,但願對你有借鑑作用。

辯論賽辯手開場白一

尊敬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五月鮮花盛開,在這花香瀰漫的季節,林則徐國小開展了一系列讀書節活動,今天我們五年級全體同學集中在這參加我們讀書節的辯論賽活動,首先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各位評委入座。辯論賽彷彿是一種高級的智力遊戲,通過雙方的辯論,讓觀衆能從中得到啓示思考,明辨是非對,辯論這種形式,同學們第一次接觸對其中流程,不是非常清楚。下面老師簡單介紹一下辯論賽的程序:辯論必須有一個話題,今天的主題是“開卷有益,開卷未必有益”,對這一主題正反雙方各持意見,展開辯論。辯論時一般分成4個步驟:

1.、是正反方一辯陳訴觀點

2、攻辯,由正反二辯,開始依次

3、自由辯論階段

4、總結陳詞,在正規的辯論賽,還有一個觀衆提問環節因爲是比賽,必須有時間限制,如正反反陳訴一般在3分鐘左右,其他攻辯時間控制在2分鐘,每次發言包括答題和提問

2部分,每次提問只限一個問題,被問方必須回答。好了,雙發辯論都已經嚴陣以待了,信心十足,今天究竟鹿死誰手,花落誰家,這是要看每一位辯手的智慧和辯手才了。下面掌聲有請小主持人上臺。

點評:今天的辯論賽開展的不錯,雙方的辯論十分精彩,辯手能從不同角度,講述了讀書的意義,作用、方法和途徑,讓我們明回了“爲什麼要讀書”和“該要怎樣讀書”這兩個問題,讓在場同學受益匪淺。從辯論中我們知道,既要多讀書,更要有選擇的讀,老師在這裏有幾點建議,在大型的辯論賽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沒說完的也不能再說,否則被扣分,其實,同學們準備的資料很好,但最好要脫稿,要化作自己頭腦的東西,到時有個隨機應變。

在辯論中,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觀點要鮮明,論據要充足,引要恰當

2.迅速抓住對反及錯誤,切中要害反駁

3.反映敏捷,語言表達要清晰流暢邏輯嚴密,普通話要準確

4.表情豐富,端莊,幽默灑脫

辯論賽辯手開場白二

謝謝主席,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辯。來自----

我方的觀點是在創業的過程中人脈比技術更加的重要!

創業就是創業者對自己擁有的資源或通過努力能夠擁有的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從而創造出更大經濟或社會價值的過程。

在社會學中人際關係被定義爲人們在生產或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種社會關係。心理學將人際關係定義爲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聯繫。中文常指人與人交往關係的總稱,也被稱爲“人際交往”。從上述的定義不難看出人際關係本身便是建立在生產和生活活動,而我們的創業本身便是一種便是一種生產生活活動。

我方認爲在創業過程中是人脈重要還是技術重要我們完全可以以在創業所用的時間、創業過程所經歷的難題、創業最終成功與否來決定。我方認爲創業人脈比技術更爲重要,其理由有;

第一點:在創業初期我們便要面對着比如資金、項目、市場等困難。而這些條件都是需要我們與外界交流,不是我們單純靠能力便能解決的,因爲市場瞬息萬變等你在天時,地利,人和等方面認爲準備充分的時候市場又有了很大的變化。在現在21世紀我們的信息傳遞方式已經十分的便捷了,但便捷的同時並不代表這我們能夠隨時取到我們有用的信息着。而當我們有了足夠的人脈後這些信息便能夠隨時的關注到。這些可不是隻靠工作能力強就能辦到的!

第二點;

相信大家在平時做小組作業的時候都有一種感覺,就是自己閉門做車不管是怎麼的努力到最後卻依然是失敗。而這個時候便需要一個組  長,他也許並不能做多少事情,但是當有了他以後事情便有了合理的分工。這樣不需要每個人都能作很多,只要你會一部分,在組長的統一協作下我們就有了一個完整的作品。而這個和我們創業的過程是想通的,我們並不需要有多麼大的能力,但是我們必定需要有足夠的人脈能夠協調統一,集合大家的能力。

第三點;

就是我們的一些長輩他們的成功創業,無不都經營着完善豐富的人脈也正是這些人脈成就了他們的成功。曾任美國某大鐵路公司總裁的史密斯說:“鐵路的95%是人,5%是鐵。”美國鋼鐵大王及成功學大師卡耐基經過長期研究得出結論說:“專業知識在一個人成功中的作用只佔15%,而其餘的85%則取決於人際關係。”所以說,無論你從事什麼職業,學會處理人際關係,掌握並擁有豐厚的人脈資源,你就在成功路上走了85%的路程,在個人幸福的路上走了99%的路程了。無怪乎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說:“我願意付出比天底下得到其他本領更大的代價來獲取與人相處的本領。”

綜上所述,我方認爲,奧運商業化利大於弊。謝謝各位!

辯論賽辯手開場白三

正方:從小悅悅事件看,見死不救應當入刑

反方:從小悅悅事件看,見死不救不應入刑

謝謝主席!

各位評委,各位同學,對方辯友,大家好!

對方辯友圍繞小悅悅事件,列舉了一系列的類似案例,一直在試圖讓我們大家接受“見死不救應當入刑”這一概念,但我方始終堅定立場,堅持認爲“見死不救不應入刑”!下面我再一次總結我方觀點。

第一,見死不救是道德問題,不應用法律來代替道德去規範人們的行爲。

衆所周知,見義勇爲是一種合乎正義和道德的高尚行爲,見死不救是一種有違道德與正義的爲人們所痛恨的行爲。見義勇爲、見死不救,同爲道德問題,同無法定的救助義務,見義勇爲就可被視爲英雄而歌頌,但見死不救卻是犯罪,要遭受刑法的處罰,這是何等的不公平,不公正!我方認爲不該用法律來代替道德去規範人們的行爲,把見死不救入刑,反而會降低見義勇爲的含金量,升高道德的門檻,從而導致人們見義勇爲的積極性下降、正義感減弱,使更多的人從“圍觀黨”變成“跑路黨”。

第二,若將見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與道德的界限。

咱們學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存在於社會輿論和人們的信念之中,依靠人們內心信念的驅使、社會輿論的褒貶作用以及傳統、習俗的影響,以精神的強制來保證實施。若將見死不救入刑,那麼爲了不犯見死不救罪,人們就得見死相救、見義勇爲。如此一來,見義勇爲就從主動、自願的道義變成被動、強制的法律義務,這不僅改變了行爲本身的性質,還提高了該行爲的道德評價標準----還有人會以爲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爲榮嗎?對方辯友顯然沒有考慮過這種混淆道德與法律的界限的行爲,將會導致不正確的道德輿論導向。

第三,從立法和司法實踐看,懲罰“見死不救罪”的實際可操作性不強。

對方辯友認爲將見死不救入刑具有現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假設“見死不救罪”成立,立法者首先就會面臨何爲“見死”,何爲“救”何爲“不救”的問題,法律顯然是無法對此作出明確界定的,而過於模糊的立法又會不利於司法實踐的。對方辯友一直迴避我方提出的取證問題,然而在司法實踐方面,公安機關將會面臨取證的難題。大家關注小悅悅事件,很大原因是攝像頭拍下了見死不救的18位路人,但不是每一個公共場所都有攝像頭的,況且公共場所的人員流動性大,公安機關要查清哪些人見死不救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彭宇案”這種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案件就是的例子。所以我方認爲,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懲罰“見死不救罪”的可操作性都不強。

第四,見死不救入刑的刑罰過重,建議可立法但不應入刑。

對於處於危險境地的人,沒有法定義務,只有道義上的義務的人們當然有作出救助與否這種選擇的自由權利。我們可以譴責見死不救,可以鼓勵見義勇爲,卻顯然不能以犯罪的名義威脅和強迫人們去承擔道義上的義務。我方認爲將見死不救入刑,這樣的刑罰過於沉重了,有悖於現代的法治觀念和現代社會國家減輕刑罰的立法趨勢。建議可爲見死不救立法,以其他較和諧的方式來解決。

各位評委,各位同學,通過前面的辯論以及我方的論述,難道您還要站在對方辯友的立場認爲應把見死不救入刑嗎?那麼,下一個流血又流淚的英雄很可能就是您了!爲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我方堅持認爲,見死不救不應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