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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註冊聘用證明(精選多篇)

證明書2.78W

第一篇:醫師註冊聘用證明

醫師註冊聘用證明(精選多篇)

醫師註冊聘用證明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第二篇: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同志已於年月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編號:)。經考覈合格,我單位擬聘用該同志在科(室)從事專業工作。擬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並證明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特此證明。

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公章

年月日

第三篇: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含體檢表、醫師擬聘用證明、提交的材料說明)

湖南省醫師執業註冊健康體檢表

湖南省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醫師擬聘用證明

醫師變更執業註冊應提交的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原件1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張; 3.《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1份,(驗原件);4.《醫師執業證書》(原件1份);

5.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二級醫院以上)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1份);

6.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7.變更後擬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書或聘用合同或擬聘用證明;

8.原註冊主管部門的醫師註冊變更通知單(原件1份)和本人原註冊信息軟盤1張。

第四篇:執業醫師聘用證明

執業醫師聘用證明

執業醫師聘用證明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

姓名:性別:年齡:

醫師級別(執業、助理):

醫師類別(臨牀、口腔、公衛、中醫):

醫師資格證書編碼:

受聘專業(按醫師註冊執業範圍填寫):

受聘時間:

擬聘期限:

聘用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

法人簽字: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註冊主管部門,一份留存聘用單位。

附件1

執業醫師聘用證明

聘用單位

受聘人姓名性別年齡

專業職稱學歷

醫師資格級別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

醫師資格類別臨牀□中醫□口腔□公共衛生□

聘用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單位意見

(蓋章)

年月日

聘用單位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注:填寫醫師資格級別、類別時,請在相應的□中打“√”。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爲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

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

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

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

。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轉載自本站,請保留此標記。)

五、違約責任: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經紀人聘用合同·教師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

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

份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爲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籤):年月日

丙方(籤):年月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及實施獎

懲。

二、工資規定:試用期月工資醫生、護士、技師均爲-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爲醫生-元,護士與技師爲-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複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

用(試用)人員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爲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爲同志作擔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爲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醫師聘用證明

醫師聘用證明

醫師聘用證明

聘用證明書

茲證明同志(身份證號碼:)爲我單位聘用職工,聘用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單位(臨牀、公衛、口腔、中醫)崗位工作。

特此證明。

聘用單位法人簽字(簽章):

聘用單位(簽章):

年月日

區縣衛生局審覈意見(簽章):

年月日

注:鄉村醫生、個體醫療機構內無學歷人員報考需到當地鎮(中心)衛生院簽署“情況屬實”意見並加蓋公章;醫務室、計生服務站等機構內無學歷人員報考需到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情況屬實”意見並加蓋公章。

聘用單位

受聘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專業

職稱

學歷

醫師資格級別

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

醫師資格類別

臨牀□中醫□口腔□公共衛生□

聘用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單位意見

(蓋章)

年月日

聘用單位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佛山市順德區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醫師擬聘用證明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

半身彩色

照片

畢業學校畢業年月

醫學學歷所學系、專業

住所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移動電話

醫師資格證書編碼□□□□□□□□□□□□□□□□□□□□□□□

醫師級別(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臨牀、中醫、口腔、公共衛生)

擬聘用單位名稱

擬聘用單位地址

任職經歷

聘用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名:(公章)

年月日

備註

醫師執業註冊擬聘用證明

我院(所、站)擬聘用同志爲科醫生。該同志不存在下列情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或者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

五、擬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特此證明。如有作假證明願承擔相性法律責任!

法人簽字:單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