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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精選多篇)

證明書2.2W

第一篇: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精選多篇)

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自理報關單位的註冊

一、業務概述

自理報關單位是指僅爲本企業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這類企業一般均有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的進出口經營權,例如專業外貿公司、工貿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商業企業和三資企業等。

自理報關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批准並辦理自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後,方得從事相應的自理報關業務。

二、辦事依據

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等

三、辦事機構

上海海關各區、縣所在地海關

四、辦事準備

1、應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應爲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2、需交驗以下材料:

(1)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批文;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合同、章程的批覆;

(4)企業合同(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可免交)、章程;

(5)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6)企業行政印章、報關專用章的備案印模;

(7)國稅局簽發的稅務登記證;

(8)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9)海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辦事機構義務

符合有關規定的,海關頒發《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編制、開通企業經營單位代碼。

六、辦事程序

第1步:申請單位填寫《自理報關企業註冊登記申請書》、《企業情況登記表》、《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h883"企業情況表》、《海關注冊企業代碼登記表》和《印模表》,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單證(原件及複印件):

(1)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批文;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合同、章程的批覆;

(4)企業合同(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可免交)、章程;

(5)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6)企業行政印章、報關專用章的備案印模;

(7)國稅局簽發的稅務登記證;

(8)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9)海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2步:主管海關受理申請,對各種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企業性質、經營範圍、以及申請單位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能力等進行審覈。

第3步:主管海關經審覈,對申請單位編制企業登記編碼(十位數編碼),頒發《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建立企業檔案數據庫,並開通企業登記編碼。

七、辦事時限

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707號)規定,自理報關單位註冊手續費爲:15元。

第二篇:海關注冊登記辦法

海關注冊登記辦法

一、所需材料:(複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1、《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申請書》、《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登記表》;(海關窗口領取)

2、內資企業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外資企業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4、國稅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6、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開(請你支持)戶覈准通知書)複印件;

7、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複印件;

8、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件複印件;

9、企業合同章程(內資企業只提供章程)複印件;

10、報關專用章(50*36mm、橢圓形),企業法人印鑑、企業公章。

二、辦事程序:(海關年審)0551-5321116-6203(電子口岸)-6108

帶以上材料(除第1項外)到海關大樓一樓相關窗口,領取並填寫第1項所述表格。海關注冊一般可在當日內辦結。辦理海關注冊的同時,還需辦理電子口岸,詳見電子口岸辦理辦法,電子口岸一般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聯繫方法:合肥海關地址:合肥市長江西路669號海關大樓

進出口企業辦理海關注冊登記程序 一、 進出口企業稱爲“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先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手續,後辦理“中國電子口岸ic卡”。首先在計算機上填寫《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從該表第三行開始填寫有關內容。其中:企業註冊名稱限15個漢字以內。“主要產品”一欄填寫產品的商品編碼的前四位(不會可以爲空,由報關行代查)。其次填寫《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二、 根據海關總署2014年127號令,註冊登記企業需提供以下單證複印件,並按先後順序將下列材料以a4紙裝訂成冊(用a4紙的透明塑料裝訂夾): 1、《海關企業管理業務操作審批單》(只填寫公司名稱並打印出表格); 2、《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內資企業提供,正反兩面複印)或《批准證書》(僅外商投資企業提供); 4、《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6、國稅登記證(複印件); 7、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8、章程(非企業法人免遞交); 9、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私營企業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10、《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報關單位報關專用章備案表》。將以上材料全部按順序裝訂成冊。來海關注冊時,將以上材料原件及《驗資報告》一併帶來,用於覈對。三、 經海關初審通過後,將註冊登記材料送報關行預錄入,然後海關複審,制發《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證明書》,證書有效期3年。企業必須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四、 簽訂《無紙通關協議書》一式三份,爲今後的無紙報關作準備。五、 刻制“報關專用章”。企業到指定地點按照統一模式刻章,然後憑《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取出“報關專用章”到海關進行印模備案。六、 開展進出口業務,還需辦理“中國電子口岸”ic卡,請參看《辦理電子口岸ic卡程序》。爲辦理“中國電子口岸”ic卡,請先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覈銷員登記表》,需要帶:企業覈銷員的1寸照片2張,申請書、介紹信及4個部門的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外經貿局發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批准證書》。 “中國電子口岸”ic卡辦理程序 一、 企業在計算機上填制“電子口岸ic卡表格”1號表、2號表,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填制好後用a4的紙打印出來。表後隨附六個單位的證書複印件(用a4紙複印):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證、海關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資企業爲《批准證書》)、外匯覈銷員證。經海關審覈後,錄入數據,海關通過網絡將數據傳送到青島海關制卡中心和本市各有關審查部門。第2-3天領取打印的《中國電子口岸入網用戶資格審查登記表》。二、 企業持《資格審查表》及有關書面資料到本市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國稅局辦理審批手續。市技監局審覈時需

要6種正本:代碼證、營業執照、國稅證、地稅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資企業加《批准證書》)。三、 企業可以委託代辦去青島的制卡手續,而不必親自去青島。需提供單位介紹信,法人卡和操作員卡的身份證複印件,《資格審查表》和1號表、2號表及隨附六部門複印件,約需交費1520元。企業也可自行到青島海關制卡中心(西陵峽二路新海關大樓業務大廳)辦理制卡手續。領取ic卡、讀卡器、光盤等。四、 在本市持《資格審查表》、ic卡及有關書面資料到本市外經貿局、外匯管理局、淄博海關辦理審覈手續。五、 企業上網方式: 1、 如果是寬帶上網,請到市電信公司購買95199寬帶上網卡。然後登錄網站認證。如有疑問可打ic卡數據中心電話010-65195656查詢。 2、 如果是撥號上網,請到本市電信公司營業廳購買95199撥號上網年卡。可根據本企業的使用量購買不同面值的上網卡。六、辦理“網上付稅協議”。爲提高通關效率,方便企業繳納關稅及其他稅費,企業需要簽訂《網上支付稅費協議書》。主要是與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等四家銀行的市行營業部簽訂,由他們代辦簽訂手續。簽訂手續完成後,需向淄博海關提交一份《網上支付稅費協議書》最後一頁(簽章頁)的複印件。

第三篇:海關注冊登記

分兩種情況:

1、報關企業登記,先到直屬海關的企管處或者企管科得到許可,再到企業所在地隸屬海關辦理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

第十條 申請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複印件;

(三)企業章程;

(四)出資證明文件複印件;

(五)所聘報關從業人員的《報關員資格證》複印件;

(六)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

(八)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

(九)其他與申請註冊登記許可相關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 報關企業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直屬海關注冊登記許可文件複印件;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分支機構提交營業執照);

(三)稅務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四)銀行開戶證明覆印件;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六)《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見附件

3);

(七)報關企業與所聘報關員簽訂的用工勞動合同複印件;

(八)其他與報關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

2、收發貨人登記直接到所在地隸屬海關就行了。

第三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按照規定到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手續。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海關辦理註冊登記後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各個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辦理本企業的報關業務。

第三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二)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複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三)企業章程複印件(非企業法人免提交);

(四)本規定第三十四條(三)、(四)、(五)、(六)項規定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與註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

第四篇: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依法直接進口或者出口貨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爲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爲三年。在有效期內無需年審。

報關企業應當在辦理註冊登記許可延續的同時辦理換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手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到註冊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

逾期未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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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採用三種常用的貿易術語成交,賣方負責出口貨物通關申報,買方負責進口貨物通關申報。換言之,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通關申報。

一.報關單位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直譯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准成爲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爲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覈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纔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准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1.經貿管理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5.有關部門批准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內容經海關審覈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二)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覈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報關單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爲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消而自動終止。如更改註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爲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徵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準時裝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爲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徵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爲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爲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爲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爲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徵收率爲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徵點爲人民幣10元。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爲:

滯報金總額=貨物的到岸價格x滯報天數x0.5‰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報關登記證明書

報關工作的全部程序分爲申報、查驗、放行三個階段。

(一)進出口貨物的申報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准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報關的主要單證有以下幾種:

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二份(北京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爲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準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一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兩份(北京海關要求三份)。填單要求與進口貨物報關單基本相同。如因填報有誤或需變更填報內容而未主動、及時更改的,出口報關後發生退關情況,報關單位應在三天內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以填好的報關單的同時,交驗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海關審覈諸種單證是否一致,並由海關審覈後加蓋印章,作爲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有:海運進口提貨單

第五篇: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海關 註冊登記

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25號

[2014]第25號

2014年7月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取得商務部門備案登記文件,從事貨物進出口活動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辦理報關手續,應當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現就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報關注冊登記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應當向所在地海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商務部門出具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二)《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

(三)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夥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四)稅務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五)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七)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證明;

(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夥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九)企業合同章程及政府主管部門對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限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其中外商獨資企業只提交章程);

(十)其他海關要求提交的證明文件。

二、符合條件的,海關應予以註冊登記,並頒發《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三、已在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無需重新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