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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辦理出生證明(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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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哈爾濱辦理出生證明

哈爾濱辦理出生證明(精選多篇)

哈爾濱辦理出生證明

和新生兒出生情況,在產褥期內進行產後訪視,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報婦幼衛生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去孩子出生的醫院就能辦,拿着當時你媳婦在那裏生孩子住院那些票據。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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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哈市婦幼保健院劉麗副院長介紹,《出生醫學證明》是人生第一證,裏面包括一個人出生後的最基本信息,如父母姓名、分娩地點、健康狀況等,是日後取得戶口、身份證等重要證件的依據。我國《母嬰保健法》第23條明確規定:“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在未實施網絡化管理之前,哈市婦幼保健院只能定期對下屬單位進行抽查,經常有證明不夠規範、違規簽發和僞造出生證明的現象。

自2014年8月起,哈市婦幼保健院在我省率先選擇南崗區、道里區和香坊區的29家《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進行網絡化管理試點。從市級平臺就可以看到簽發單位出生證明每天的簽發量、剩餘量和每份出生證明的個案信息,隨時掌握出生證明發放去向,便於對《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情況進行監督,以及對出生信息的分析利用。一旦出現《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不規範,或爲了某種目的僞造《出生醫學證明》的情況,可以立即被發現。

哈市婦幼保健院計劃今年年底前,在全市100餘家簽發單位中全部實行網絡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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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黑龍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和《哈爾濱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制度》規定:“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在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前要讓產婦家屬持《母-子健康手冊》到產婦產後修養地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手冊》中‘產後訪視聯繫單’上加蓋公章,並由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簽字,然後返回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目的是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時掌握產婦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我的孩子有一歲了,想去上戶口但是出生證找不到了,請問各位可以補辦嗎?補辦要一些什麼證件?1、兒童父母親所在單位或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出具夫妻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育的證明。2.兒童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複印件.3.在現管轄派出所所領取出生醫學情況證明(補證用)並回接生醫院(衛生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經產科主任和單位領導審覈後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和單位公章.4.擬申報地派出所出具嬰兒已申報或尚未申報戶口的證明.實在不行,等到戶口普查的時候報上去!因爲那時候什麼證明都不要!一報就能報上去了!還有出生證明是要去婦幼保健所去辦的!

和新生兒出生情況,在產褥期內進行產後訪視,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報婦幼衛生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二篇: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出生證,又稱爲《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出生證是每個嬰兒(公民)出生都應該頒發的證件,證明其出生時間、地點、姓名、性別、體重、身高、血型、嬰兒號、胎次、出生證號、健康狀況、接生醫生等出生證情況。出生證是嬰兒申報戶口的有效證件之一。

出生證明怎麼開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到週五全天。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辦理程序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程序:

a、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b、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c、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出生證明有什麼用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爲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爲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爲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爲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爲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辦理出生證明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爲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爲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後,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經覈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具體辦法: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須提供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係聲明”;該兒童與其父母(監護人)親子關係的旁證;接生人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如出國等需要出生醫學證明,以公證部門出具的出生公證書”作爲合法有效證件。

第三篇:辦理出生證明

辦理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時間:週一、週三全天

地點:門診樓一樓女婚檢室

材料:1、新生兒父母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2、戶口簿

3、孕產婦保健冊

4、兒童保健冊

5、準生證(一孩生育登記單)

6、出院結算單、收據

7、新生兒母親手戳

8、新生兒姓名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到辦理準生證明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填寫申請表(一式四份),到雙方單位蓋章,再送回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辦理。

街道留兩份,另兩份送到雙方單位。

新生兒落戶口:

1、落戶通知單(在辦理準生證明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領)

2、戶口本3、出生醫學證明4、結婚證

5、一孩生育登記單

落戶口地址:230行政大廳二樓左側(1)——(5)窗口號辦理

生育險報銷:

1、醫保卡、醫保手冊、出院結算單、費用明細、產前檢查費用收據、病例複印件。

2、身份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一孩生育登記單、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和複印件持以上材料到女方單位填寫申請表,男方可到自己所在單位辦理護理假津貼。

病歷複印:

到婦女兒童醫院門診樓後側的車庫二樓病案室複印,帶產婦身份證。

辦理疫苗接種登記卡(1個月之內)

1、戶口本2、出生醫學證明3、在醫院接種乙肝疫苗的2張存根

到所在街道衛生院登記。

住院要準備的物品

押金3000-5000元,身份證,醫保卡,準生證,婦幼保健冊

大卷衛生紙2大袋(小人國),衛生巾(大、寬、軟)一袋

盆2個,最好再自備一個暖瓶,紙巾,

做手術用的藍色塑料紙,不透(找醫院的朋友要)

毛巾3-4條,擦汗用

孩子衣服2件,尿布,嬰兒用指甲刀,小手套

換洗的長袖睡衣2-3套

棉鞋1雙,棉線襪子3-4雙

奶瓶1個 玻璃瓶240ml,貝親牌 奶嘴s號

隔尿墊2-4個小號,隔尿墊巾一包,最好再準備一個大的隔尿墊

雷達電蚊香

紗布,貝親棉花球 強生爽身粉,溼巾,棉籤nuk牌 酒精 新諾明 5%葡萄糖

嬰兒奶粉一段 孕婦奶粉和產婦紅糖(產後補充水份)

嬰兒洗尿布用香皂舒膚佳,照相機,兩個靠墊 收腹帶(回家用)

桃罐頭,巧克力 蛋糕

嬰兒牀,嬰兒車,被褥,毛巾被,浴巾,強生護膚用品,體溫計,水溫計,溫度計

第四篇:辦理出生證明

辦理出生證明

一般正常情況下(在家長有準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在醫院正規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醫院辦理出生證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規手續領養的孩子無出生證明則需要有一定的關係和經濟實力也可以辦理,不過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寫辦理出生證明一月以內的!熟人可以從入院證明開始辦,有正規的門診記錄,住院記錄,病歷!也就是說這個孩子等於在醫院出生的,辦理的出生證明當然也是真的,可以在衛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領導願意爲你冒風險,主管醫生不怕負面責任,檔案管-理-員....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須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戶口地址需與戶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戶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和外地戶口可帶複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打印好後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2.

申請辦理出生公證的,應當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您可以先到公證處領取出生調查表,再由戶籍註銷地的派出所根據原戶籍檔案的記載填寫出生調查表並加蓋公章,也可以由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存檔部門根據人事檔案的記載填寫出生調查表並加蓋人事章,然後再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出生調查表到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

如果公證處沒有出生調查表,或者您不便到公證處領取調查表,也可以由戶籍註銷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檔案的存檔部門開具相關出生情況的證明信,證明信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生父母姓名等。出具證明信的部門還需在證明信上蓋章,派出所加蓋公章,存檔部門加蓋人事章,然後再持有效身份證件和證明信到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

需要說明的是,發往某些國家使用的出生公證書需要加貼當事人照片,例如美國、法國和哥倫比亞,因此如果您要去往這些國家的話,還要根據公證處的要求提供照片。

另外,出生公證並不需要您本人親自辦理,可以委託他人到公證處代辦

第五篇: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流程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國家衛生部、部《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範》,《貴(本站 推薦)州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等規定,三穗縣衛生局依法委託三穗縣婦幼保健院負責三穗縣在機構外出生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管理,現將有關機構外出生嬰兒申請代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應當提供的材料及申辦程序向您告知如下:

一、受理代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對象:

1.住院分娩:生後一個月內辦理,新生兒母親攜帶雙方身份證到醫院辦理,如不是母親而是父親辦理,需帶上母親簽字的委託書。

2.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橫縣轄區地域內出生的活產嬰兒;或屬橫縣戶藉居民,因故在縣外非機構內分娩出生的嬰兒(必須提供親子鑑定證明和戶籍證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說明等。) 。

3.1995年12月31日以前在三穗縣轄區地域出生的活產嬰兒,因辦理入戶、戶口遷移或升學、文體比賽等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出生證明》的(需提供部門有關入戶、戶口遷移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有關部門單位出具的證明。)。

二、《出生醫學證明》原則上以母親申辦爲主,必須提交的材料:

(1)嬰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按手指紋印的“關於辦理代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申請書”一份。

(2)“貴州省三穗縣機構外出生嬰兒申請制發《出生醫學證明》證明材料”(內含接生情況證明,單位旁證及親子關係聲明等內容),和由具有親子醫學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如屬有證接生員接生並能提供當年向轄區衛生院報告備案資料的,可免做),一式二份。

(3)嬰兒父母身份證原件或載有嬰兒父母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原件(查驗用)及複印件一式二份,父母雙方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嬰兒是否入戶的證明一份。母或父親單方申辦的,還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申辦人聲明。

三、申辦程序:機構外分娩嬰兒申辦《出生醫學證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證家庭接生員合法接生者(含註冊醫護人員非職務行爲緊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寫“廣西橫縣機構外出生嬰兒申請制發《出生醫學證明》證明材料”中的“嬰兒接生情況證明”部份後,陪同產婦攜嬰兒到嬰兒父母所在村委和鄉鎮衛生院簽署證明和核實意見;

2.鄉鎮衛生院覈實人員查驗嬰兒父母身份證明並指導嬰兒父母當面簽署“要求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申請書”和“親子關係聲明”,蓋(按)手印(右手拇指印,紋理須清晰),接生者和嬰兒父母分別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中相關部份內容。

3.由鄉鎮衛生院調查覈實(費用由申辦人負擔)後簽署意見,統一送到縣婦幼保健院審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人自攜材料辦的,應提供衛生院出具的“自攜材料辦理委託書”。

(二)無證接生及產婦或屬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嬰兒父母共同攜本人身份證件及嬰兒到轄區衛生院向專管人員申辦《出生醫學證明》;

2.婦幼專管人員查驗嬰兒父母和接生人員身份證件,指導嬰兒父母書寫“要求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申請書”,發給“機構外出生嬰兒申請制發《出生醫學證明》證明材料”,指導接生人員如實填寫“證明材料”中的接生情況和“《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中由接生人員填寫部份,指導嬰兒父母簽署“親子關係聲明”和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中由申辦人填寫的內容並現場簽字,蓋手指印模;

3.嬰兒父母持“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村委(任何一方)簽署證明,並申請進行“親子鑑定”;

4.嬰兒出生地衛生院進行調查複覈,進行公示(僅適用能提供原始“接生記錄”或備案材料者),簽署覈實意見;

5.由衛生院專人送縣婦幼保健院審覈後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申請人自行攜帶材料辦的應提供衛生院出具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