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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自查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自查彙報材料

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自查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自查彙報材料

2014年12月23日,省廳糾正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不正之風"九不準"專項整治工作視頻會議召開後,我院高度重視,楊淑光院長第一時間召開院長書記辦公會,傳達了劉奇廳長的重要講話精神,12月30日,又結合衛生部出臺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組織召開了全院中層幹部大會,進行了專題解讀學習,並根據市衛生局黨委的安排,迅速在全院啓動了專項整治工作。1月7日,醫院安裝了反統方軟件系統,院紀委牽頭組織藥學部、招標辦、物資配送中心、設備科、計算機網絡中心等重點科室進行了具體部署。目前我院專項整治和貫徹落實"九不準"工作正有力有序推進。

近年來,在省衛生廳和市衛生局的正確領導下,我院以行風建設爲着力點,針對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重點環節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硬措施,在規範醫療行爲的同時,也爲今年成功創建"三甲"醫院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向各位領導彙報如下:

一、關於用藥管理

通過加大藥品招標、詢價採購的執行力度,加強合理用藥的監控評價,規範醫師用藥行爲,切實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全院除中藥飲片和醫學專用藥品精神藥品外,其他1300餘種藥品均嚴格參加網上集中招標採購,同時加大臨牀醫師基本藥物使用知識培訓,優先合理應用基本藥物,目前基本藥物配備比爲71%,使用率爲18.9%。積極開展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院長與各臨牀科室主任簽訂年度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臨牀科室主任的第一責任人責任。添置臨牀應用軟件系統,設立網絡監控平臺,強化臨牀合理用藥監控,實行分級管理、推行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通報公示、嚴格獎懲管理和誡勉談話等制度,自2014年至今獎勵17萬元,處罰21.9萬元。在《質量管理簡報》開設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專欄,彙總公示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金額、使用頻度排序,以及抗菌藥物使用量排名前10位相對應前5位臨牀科室、抗菌藥物使用金額前10位相對應前10位臨牀醫師。每月針對圍手術期預防用藥和感染病例治療性應用抗菌藥物抽查病歷500餘份,2014年發放用藥評價反饋單317份。今年3月份至今,合理用藥情況均達到國家衛計委要求,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分別爲39.8%、30.1ddds,門、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分別爲13%、27%,治療性應用限制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前病原學送檢率分別爲56%、98%,ⅰ類切口手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比例已控制在30%以下。積極推行臨牀藥師制,參與臨牀日常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嚴格處方醫囑審覈及處方點評制度,近3年共點評處方6.4萬張,處方合格率達92.3%。1月7日,採購安裝了反統方軟件系統,在計算機網絡中心機房配置了門禁和監控攝像頭,建立機房出入登記制度,網絡和服務器指定專人維護,醫院內外網絡物理隔離,對藥品和耗材相關的統計查詢實行分級權限控制,由專人負責查詢並報院紀委監察室備案,嚴控不法統方行爲。

二、關於招標採購

醫院始終堅持醫療設備、醫用耗材統一招標採購供應。院內設立了招標辦公室,制定了《招標管理工作制度》、《醫用耗材醫療設備採購管理制度》,出臺了《關於規範醫療設備購置工作的通知》、《醫療設備(高值耗材、維修配件)招標採購補充管理辦法》,嚴格程序,規範行爲,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由臨牀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向設備科提出下一年度採購計劃,並寫出可行性論證報告,依據成本效益分析,本着輕重緩急的原則及財務狀況,醫院做出招標採購計劃。依據《招標法》,凡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均由市政府採購中心集中招投標購進,1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及各種醫療設備通過集中採購、比價招標、集體決策方式進行,確保全程公開、公正、透明。自2014年起,根據省衛生廳"雙控、雙降、雙規範"工作要求,本着減輕病人負擔、降低耗材佔業務收入比的原則,醫院進一步加強了醫用耗材使用管理,出臺了《醫用高值耗材使用管理辦法》,嚴格控制各類高值材料的使用,同時對各類醫用耗材重新進行公開招標採購,降低各類耗材價格,取得明顯效果。2014年8月份起又依次對低值醫用耗材、高值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等各類醫用耗材進行了年度分類招標採購,涉及各類醫用耗材供應商74家,供貨品種3867個,各類醫用耗材的中標供貨價格在原有供貨價格的基礎上整體平均下浮10個百分點。僅此一項年讓利患者約700萬元。

三、關於行風治理

醫院結合民主評議行風活動,把羣衆滿意作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狠抓醫療質量的提升和服務行爲的規範。年初印發《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實施方案》,根據工作特點,劃分臨牀科室、醫技及門診窗口科室、行政職能科室分類評議,設置了17個行風建設先進科室單項獎,並將行風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分解到各科室,作爲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對科室和職工進行嚴格考覈,嚴明獎懲,及時兌現。建立行風工作臺帳式管理制度,正視問題,狠抓整改,彙總情況,利用週會,一月一通報。結合創"三甲",狠抓質量安全教育,嚴格落實核心制度,大力推動臨牀路徑和單病種質量控制工作,2014年開展臨牀路徑管理病種數達65個,收治2463例,入徑率爲63.9%,完成率爲85%,平均住院日7.43天。加強單病種質量與費用控制,通過定期公佈科室不合格處方、藥品使用比例及超過規定雙倍處罰等措施,有效控制了醫藥費增長,2014年藥品收入佔業務總收入的比例爲42.2%,較2014年(44.3%)下降2個百分點。健全完善院內預約平臺,門診預約量達30萬人次,預約率現已達到50%以上。志願者覆蓋面擴大化,接納志願者681人次,志願及助殘服務5350小時。堅持開展"復明工程"等免費手術,認真落實特困病人"六減兩免"政策,累計減免醫藥費用200餘萬元。強化物價政策落實,收費標準公開透明,2014年5月份被表彰爲"日照市第一批明碼標價示範單位"。同時以"廉潔行醫,倡樹新風"爲主題,深入開展廉政文化活動,通過邀請市紀委、市檢察院領導來院以案說法,對人財物等重點管理部位負責人實行輪崗管理,開展廉政談話,規範病人投訴接待處理程序等措施,有效防範了各種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調整充實了行風監督員隊伍,聘請36位社會監督員,並定期召開座談會,堅持召開老幹部、病員及家屬工休座談會,定期收集意見建議,及時採納整改,形成社會、病員及院內對行風多角度、全方位監督格局。加大病人回訪工作力度,2014年電話回訪出院患者3.9萬人次,回訪率爲81%,出院患者滿意率達99.7%。

儘管做了一些工作,但我院的行風建設仍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也想着從今年起,圍繞專項整治和貫徹落實"九不準"工作,再出一些更實、更具體的措施,抓好風險防控,狠剎不正之風,爲醫院發展提供保障。

相關範文:學習"九不準"心得體會

第二篇: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爲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嚴肅行業紀律,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針對醫療衛生方面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制定以下“九不準”。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深化醫改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嚴禁向科室或個人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療衛生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通過綜合目標考覈,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做法,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嚴禁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加收費用,嚴禁重複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醫療衛生機構及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有關規定,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以法人名義進行,捐贈資助財物必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格按照捐贈協議約

定開展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接受捐贈資助,嚴禁接受附有影響公平競爭條件的捐贈資助,嚴禁將接受捐贈資助與採購商品(服務)掛鉤,嚴禁將捐贈資助資金用於發放職工福利,嚴禁接受企業捐贈資助出國(境)旅遊或者變相旅遊。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注意維護行業形象。嚴禁違反規定發佈醫療廣告,嚴禁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泄露患者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信息。

六、不準爲商業目的統方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本單位信息系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權限和審批程序。嚴禁醫療衛生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爲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牀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爲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七、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遵守藥品採購、驗收、保管、供應等各項制度。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廉潔從業。嚴禁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嚴禁參加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恪守醫德、嚴格自律。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請收藏本站)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上述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行爲。對違反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與後果,由所在單位或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第三篇: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爲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嚴肅行業紀律,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針對醫療衛生方面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制定以下“九不準”。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深化醫改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嚴禁向科室或個人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療衛生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通過綜合目標考覈,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做法,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嚴禁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加收費用,嚴禁重複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醫療衛生機構及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有關規定,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以法人名義進行,捐贈資助財物必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格按照捐贈協議約

定開展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接受捐贈資助,嚴禁接受附有影響公平競爭條件的捐贈資助,嚴禁將接受捐贈資助與採購商品(服務)掛鉤,嚴禁將捐贈資助資金用於發放職工福利,嚴禁接受企業捐贈資助出國(境)旅遊或者變相旅遊。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注意維護行業形象。嚴禁違反規定發佈醫療廣告,嚴禁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泄露患者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信息。

六、不準爲商業目的統方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本單位信息系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權限和審批程序。嚴禁醫療衛生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爲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牀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爲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七、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遵守藥品採購、驗收、保管、供應等各項制度。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廉潔從業。嚴禁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嚴禁參加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恪守醫德、嚴格自律。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上述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行爲。對違反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與後果,由所在單位或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第四篇: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

六、不準爲商業目的統方

七、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第五篇:醫療衛生行風“九不準”

醫療衛生行風“九不準”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深化醫改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嚴禁向科室或個人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療衛生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通過綜合目標考覈,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做法,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嚴禁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加收費用,嚴禁重複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醫療衛生機構及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嚴格遵守國

家關於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有關規定,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以法人名義進行,捐贈資助財物必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格按照捐贈協議約定開展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接受捐贈資助,嚴禁接受附有影響公平競爭條件的捐贈資助,嚴禁將接受捐贈資助與採購商品(服務)掛鉤,嚴禁將捐贈資助資金用於發放職工福利,嚴禁接受企業捐贈資助出國(境)旅遊或者變相旅遊。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注意維護行業形象。嚴禁違反規定發佈醫療廣告,嚴禁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泄露患者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信息。

六、不準爲商業目的統方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本單位信息系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權限和審批程序。嚴禁醫療衛生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爲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牀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爲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七、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遵守藥品採購、驗收、保管、供應等各項制度。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

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廉潔從業。嚴禁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嚴禁參加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恪守醫德、嚴格自律。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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