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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黨課講稿黨課(2019年5月28日)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黨課講稿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黨課講稿黨課(2019年5月28日)

(2019年5月28日)

同志們: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爲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去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各級各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全民動員、多措並舉,重拳出擊,成功的破獲了一批批涉黑涉惡案件,社會反響良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們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清當前掃黑除惡鬥爭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增強掃黑除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抓在手上,深入推進下去,切實抓出成效,爲全縣進一步革弊立新、激濁揚清,開創改革發展穩定新局面作出應有貢獻。下面,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我從五個方面和大家進行交流。

一、頭腦要清 

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個意識”核心是看齊意識。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發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習總書記作出了重要批示。廣大黨員幹部都必須向上看齊,做到頭腦清醒,認識清楚,思路清晰。  

1.這次掃黑除惡規格更高。1983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大規模“嚴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開展全國性打擊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知,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批示、親自號令的,過去掃黑除惡都是中央政法委牽頭、發文組織實施,這次是中央和國務院發文,中紀委、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個部門聯合辦公,規格之高,前所未有。廣大羣衆不要心存疑慮,黑惡分子不要心存僥倖。  

2.這次掃黑除惡力度更大。從“打黑”變“掃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見力度之大。過去“打黑”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爲。就是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全面掃,像鐮刀割韭菜一樣反覆打,像疏溝清淤泥一樣深處挖。中央要求,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羣衆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3.這次掃黑除惡領域更全。這次掃黑除惡由過去的重社會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強羣衆的安全感,轉變爲重點抓侵害羣衆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和黑惡行爲,增強羣衆的獲得感,抓淨化基層民主政治生態,優化社會環境,增強羣衆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靶向要準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爲期三年。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羣衆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中央已經明確,要重點打擊的十二種“黑惡勢力”,這十二種黑惡勢力是: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縣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那什麼是黑社會?什麼是惡勢力?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什麼是“軟暴力”?什麼是“村霸”呢? 

1.什麼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什麼是“惡勢力”?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爲“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爲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爲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衆“打砸搶”等。  

3.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爲。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4.“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5.什麼是“軟暴力”? 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爲依託,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爲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鬨鬧、聚衆造勢等手段。  

6.什麼是“村霸”?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或暴力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分子。  

7.什麼是“沙霸”? “沙霸”,是以一個或者多個已交房即將開始裝修的住宅小縣樓盤,違背市場交易自願公平原則,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向正在裝修的業主等消費者強行高價出售沙石料等裝修材料,以壟斷市場獲取高額非法經濟利益。這裏所說的沙霸,不僅僅是對沙子銷售的掌控,還有水泥、紅磚等輔助裝修材料。  

8.黑惡勢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爲謀取不法利益煽動鬧事等行爲的法律後果? 

黑惡勢力爲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衆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分別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恐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規定的“威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條件的應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9.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麼? 

農村地縣打擊重點是: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三、聲勢要大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擺出大陣勢,形成大聲勢。要唱響一個調。要通過標語、專欄、微信、微博等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宣傳,營造強大的嚴打聲勢和鬥爭氛圍,傳播掃黑除惡“好聲音”,講好掃黑除惡“好故事”,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帳。要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收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利用村居幹部、社區民警、社區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收集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員的違法犯罪線索。對近年來信訪案件、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衆型經濟案件進行梳理,綜合分析,深挖隱藏在幕後的涉黑涉惡線索。要織密一張網。發揮基層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發揮羣衆“第一視線”作用,形成專羣結合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羣防羣治組織建設,提高基層組織管理社會、化解矛盾、服務社會的能力。  

四、打擊要狠 

掃黑除惡,必須要以秋風掃落葉之勢、所向披靡之勢向黑惡勢力宣戰,必須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不能留下“後遺症”。對不構成犯罪的惡勢力違法活動要採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擊處理,嚴防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二要斷苗。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既要堅持實事求是、用證據說話,又要不糾纏於細枝末節,抓住戰機,從重從快打擊。三要治本。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罰沒等手段,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要嚴查黨員幹部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即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堅決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的“關係網”、“保護傘”,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凡是參與涉黑涉惡組織的機關幹部、村組幹部堅決清除出幹部隊伍,並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五、紀律要嚴 

掃黑除惡鬥爭就如同打仗,沒有嚴明的紀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勝仗。這給我們黨員幹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次專項鬥爭過程中,黨員幹部和普通黨員都要站出來,參與進來,講政治,揚正氣。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有極少數黨員幹部經受不住考驗,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腐敗問題嚴重削弱了黨的戰鬥力,嚴重影響了幹部形象,歸根結底,就是放鬆了自我要求,忘記了黨員身份。  

同志們,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序幕已經拉開,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緊緊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十九大精神爲引領,按照中央、省、市、縣和局黨委的部署,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還羣衆一片淨土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