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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創業享受優惠政策並非吸引人才的長久之計(精選多篇)

第一篇:留學生創業享受優惠政策並非吸引人才的長久之計

留學生創業享受優惠政策並非吸引人才的長久之計(精選多篇)

面對入世挑戰,我國近年來採取種種措施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尖子人才。記者日前在上海、廣州、深圳、成都等地調研時發現,優惠政策固然能在一定時間內起到一定作用,但在人才競爭日趨激烈、國民待遇呼聲漸高的背景下,我們已經不能再過分依靠提供優惠政策,也就是開“小竈”來吸引海外留學人員。當務之急,是建立遵循國際慣例的創業環境,確立政府、企業和市場之間的正確關係。 留學生園區“熱”遭質疑 繼1994年南京在全國率先創辦“金陵海外學子科技工業園”後,全國陸續誕生了一批專門爲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各種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的“特區”——留學生創業園。統計表明,目前全國各地這樣的“特區”已達60多個,僅山東、江蘇等地就各建了9個,個別縣級城市也建起了留學生創業園。 作爲專門孵化機構,提供了良好小氣候的留學生創業園已成爲國家吸引留學人員爲國服務的有效形式。許多學有所長的留學人員帶着知識、技術和資金在園區裏興辦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育和孵化後,投身社會大環境中,搏擊在市場經濟的峯頂浪尖,涌現出一批傑出的留學生企業和機構,如亞信、ut斯達康、華大基因等。 然而記者在調研時發現,包括留學生在內,不少人對目前的“特區”和“小竈”政策提出了質疑。常年做留學生工作的中國科學院趙汐潮處長就深有感觸,“國內什麼東西都喜歡炒作,前幾年炒院士,去年起又開始炒園區,每個省都建留學生創業園區,難逃形式主義之嫌。” 人事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季家萍介紹,某地發過一紙文,要求下面區縣在一個期限之內都必須建園。人事部俞家棟副處長說,“這麼多園區,留學生就那麼多,創業的更少。這塊蛋糕就看你怎麼搶。” “像獨生子女一樣呵護留學生” “有時候,我們像獨生子女一樣呵護留學生。”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夏穎奇說。 一些城市和創業園紛紛擎起優惠政策的大旗。首先是啓動經費上。深圳每年拿出3000萬支持留學生創業,資助分8萬、10萬、12萬三個檔次,截至去年11月已資助37家,還有20家在申報。“我們對留學生也有特殊政策,只要創業,就給啓動經費10萬元,已給了三、四十家企業。”分管留學生工作的廣州市副市長林元和說。 其次是提供一定的創業場地,一定時間內免受租金或者少收租金。在北京國際孵化園,入園企業免除60平方米的租金;在廣州,一旦入園,提供免租金的辦公和研發場地兩年。 最大的優惠政策是稅收。據廣州市高新區負責人劉悅倫博士介紹,創業園基本上將17%增值稅(地方留成佔25%)、公司所得稅(地方留成佔40%)的地方留成部分在3至5年要返回給留學生企業。 “這實際上是開小竈。對政府來說,‘成本’也不大,幾萬、幾十萬。”這位留洋博士誠懇地說,“短期內,爲了讓留學生走得更好,實施一些優惠政策可以,但從長遠來說,優惠政策肯定要取消,因爲wto規則不允許。留學生企業如果只是靠開小竈,就經不起風雨。” “不能引進了女婿,氣走了兒子” 給留學生優惠待遇,甚至不惜大幅度拉開與國內人才的距離,也可能引發負面效應。 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夏穎奇說,“政府安置留學人員,一些政策和資金缺乏在市場經濟下的公平、公正原則。現在社會要講公平,我在國內熬了這麼多年,他花了國家不少錢,出去了,現在回來你又高看一眼,又是免費辦公室,又是錢。我在國內創業爲什麼不給錢?” 一些研究人員反映,中科院實施的“百人計劃”每3年資助經費200萬元,資助強度較大,吸引力也不小,但是因爲只針對海外留學生,使一些國內科技人員不得不走“曲線救國”之路,先想辦法出國呆上一年多,再回國應聘。 中關村硅谷聯絡處主任範瀛說,“不管是哪種資源,政策、房屋、資金、孵化器,都應該擇優扶持,而不是根據是否留學這個‘出身’。過分強調對留學生的優惠政策,會出現人才的‘雙軌制’現象。同是高技術企業,爲什麼不一樣?”據瞭解,新加坡等地在人才大戰中吸引人才時,只是針對高科技項目實行優惠政策。 中科院人事局副局長楊星科說:“人才光靠引進解決不了問題,不能引進了女婿,氣走了兒子。隨着留學人員回國高峯的逐漸到來,一些優惠和傾斜政策要逐步進行調整。否則將來會出現新的問題,出現國內人才如何穩定的問題。” 以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還要以環境留人。這位副局長說,適當提高待遇可以,但僅靠待遇是留不住人的,必須靠事業和良好的環境氛圍留人。爲此,中科院正在大力建設創新文化,抓園區、實驗室建設,倡導科學精神和科學思想,儘量使人際關係簡單化。“我們更需要雪中送炭” 記者在調研時有一種強烈感覺,修公路容易,建立規範市場難,在各地“小竈”大同小異的情況下,“小竈”的吸引力會逐漸弱化,大多數留學生更加看重市場、文化、融資等環境問題。wto本質上強調公平競爭,發展中國家依靠“小竈”吸引人才本身固然無可厚非,但是關鍵在於創建一個良好的法制、政策以及管理環境,建立一個高效、透明、公平的政府。 深圳律師陳建講的故事讓人深思:一位留學生到工商局註冊“生物工程公司”時,工作人員讓他先去找建設局批,因爲是“工程公司”。政府公務員的素質正面臨挑戰。 工商、海關等權力部門更需要直面挑戰。深圳一家生物公司的總經理講述了親身經歷:2001年初公司進口的一套設備在海關被卡幾個月,跑了幾十趟,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最後給人的感覺就是故意找麻煩。廣州李強遠博士則對國內市場秩序表示擔憂,“假冒僞劣橫行的秩序既給違規者孕育了機會,更會給規範化的企業帶來滅頂之災。” “深圳市甚至是國家,都應成立一個專門的留學生領導機構或協調小組。”深圳留學生創業園總經理張濱龍博士認爲,體制的籬笆不破除,行政條塊分割,政出多門,“婆婆”太多,很多問題即使是地方長官有時也無可奈何,“對我們留學生來說,不僅需要錦上添花,更需要雪中送炭!” 陳建指出,市場經濟應該是法制經濟,應該減少政府幹預,建設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在留學生資源的開發上,應該更多的運用市場這支無形之手。 築得梧桐樹,不愁鳳凰來。人事部人才研究所所長王通訊認爲,政府要抓緊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和完善,儘快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國情、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規律的法律法規體系。新聞背景:人事部15年撥款2億元資助留學人員爲國服務 “祖國的召喚、良好的服務,使我感到了家的溫暖……”一位歸國赤子表達出許多海外留學人員回到故土創業的感受。爲吸引人才爲國服務,我國政府努力完善留學回國工作服務體系,幫助留學生回國後真正能夠實現抱負。 記者從人事部獲悉,僅在科研經費上,15年來人事部就撥款2億元,擇優資助4000多名留學回國人員的科研工作,資助3000多位在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服務。在服務機構上,人事部設立了留學人員與回國專家處爲留學人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還專門成立了留學人員與專家服務中心,在各級人事部門設置了20多個留學人員工作站,各地區和有關部門也成立了許多留學人員服務諮詢機構。 爲發揮出留學人員的最大人才價值,人事部開通了“中國留學人才信息網”,在全國20多個省市人事部門成立了留學人員聯誼會等組織。同時,還遵循學用一致、人盡其才的宗旨,運用行政和市場兩個手段,積極幫助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專家找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多年來,人事部門幫助分配、調整工作的留學人員近萬人次。 新聞背景:深圳靠哪些政策吸引留學人員歸國創業 在吸引留學人員歸國創業的大潮中,深圳頗具代表性。深圳留學生創業園實行六項優惠政策: (一)每年從市財政安排1000萬元、科技三項經費每年安排2000萬元,作爲支持出國留學人員創業資金,主要用於建立和完善市留學生創業園,對留學回國人員在科研開發、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方面予以適當資金支持,對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貸款貼息。(二)駐創業園的企業,可一次性獲得創業前期費用補貼。 (三)進駐創業園從事科研開發的企業,經認定爲高新技術項目的,可一次性獲得科研啓動經費10萬-15萬元的無償資助。 (四)深圳市龍崗區政府除市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外,還提供一系列資金扶持,對進駐創業園龍崗孵化中心並在龍崗區註冊的企業,由區政府無償資助10萬元;區政府設立了經濟發展基金2.1億元;每年安排2000萬元作爲貸款貼息;區科技三項經費逐年增長,到2000年已達2500萬元;區政府設立科技創業投資基金,註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 (五)進駐創業園龍崗孵化中心的企業,除按市場價的一半收取房租外,第一年還免收100平方米的房租。 (六)創業園的企業享受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優惠政策與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優(請您支持)惠政策。新聞背景:國家鼓勵海外留學人員歸國政策概覽 爲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爲國服務,近年來,我國制定了有關吸引留學生歸國創業的一些優惠政策和鼓勵辦法,各有關部門設立了一些針對留學人員的資助項目或招聘計劃,吸引了一大批海外留學人員爲國服務。 國家留學政策的總方針是:“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1992年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在外留學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解決了留學工作中許多重大政策問題。 關於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2000年7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事部印發了《關於鼓勵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意見》,對留學人員回國工作中的高層次人才,在任職條件、工資津貼水平、科研經費資助以及住房、保險、探親、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較過去有較大的突破。引人注目的是,用人單位可聘任或委任其擔任銀行、保險、證券等單位領導職務及國有大型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領導職務或高級行政管理職務,可以擔任司局級職務。回國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可保留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如綠卡);經一定時間任職並放棄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可擔任單位法定代表人。 2001年5月,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共同擬定下發了《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以多種形式爲國服務的若干意見》,規定海外留學人員可以兼職、合作研究、委託研究、創辦企業、人才培養、從事中介服務等多種適當方式,爲國內各類企事業單位服務,爲祖國發展服務。 在海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方面,我國有關部門設立了若干資助項目,包括由教育部設立的“春暉計劃”,主要資助獲得博士學位並在本專業領域取得較突出學術成就的留學人員。中科院設立了高級訪問學者計劃,主要資助來自中科院以外的高級訪問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b類資助的主要資助對象爲海外優秀青年學者。人事部短期回國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優秀留學人員到非教育系統單位進行合作研究、開發交流。

第二篇:北京留學生創業園以優惠政策聚海歸創業人才

北京留學生創業園以優惠政策聚海歸創業人才

發佈時間:2014-12-01 02:12查看:716

海角服務自成立以來就一直專注於留學生“迴歸”的各類問題,幫助留學生更輕鬆、更快捷的迴歸。2014年海角網已爲13302名留學生提供了回國就業、海歸創業、海外團隊項目對接、免稅車代理諮詢、學歷學位認證諮詢等各項服務。如果你有更多的個性化需要,請與我們的諮詢人員聯繫,我們會爲你提供更爲詳細的“迴歸”服務。

【導讀】截止到目前,北京已衍生出功能齊全的留學生創業園已有29家,匯聚了數以千計的海歸創業人才。

【留學生創業http:///incubater 訊】“回國創業前期很艱苦,每天都要面臨挑戰,選擇回來創業是我個人的意願”,歷經近3年的創業歷程,海歸創業者江中傑和他的公司目前已成爲北京理工大學留學生創業園中頗具活力的“個體”,也是入駐北京留學生創業園的一個範本。

早在2014年,江中傑遠赴加美求學,畢業後曾在幾家知名的跨國公司工作;2014年,他創辦自己的企業併入駐北京理工大學留創園,在這裏,江中傑和他的團隊開始了被稱爲“磨礪”的創業歷程。江中傑說,海歸創業是一個將個人因素與國家發展現實相結合,實現夢想的過程。他坦言,創業本身是一種選擇,需要膽魄,“先邁步進來,再尋求機會”。

在北京理工大學留學生創業園,還有90位創業者與江中傑有着相似的經歷和感受。據瞭解,北京市目前已有29家留學生創業園,數量多,資源豐富,依託政府、整合資源、政策優惠等等諸多便利的條件讓越來越多的海外人才青睞於此,也讓留學生創業園成爲人才匯聚的“創新家園”。

“創業初期非常艱苦,缺少必要的合作伙伴,每天都要面對各種挑戰”。江中傑介紹,整合來自政府和社會的資源對於創業十分關鍵,而留創園爲小企業提供了便捷的渠道。目前江中傑的公司有員工50餘人,上市是他下一步的目標。

“從投融資服務到市場推廣,從專業服務到人才服務,留創園已經建立起一整套創業服務體系”。北京理工大學留創園副主任鄭雲介紹,作爲北京首批市級留學生創業園,建園六年來共吸引183家企業入駐。並表示,留學生創業園的優惠政策不僅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還通過“普惠政策”、留學生貸款綠色通道、創業培訓服務等爲更多有回國創業意願的留學生提供便利。

1997年成立的北京市留學人員海淀創業園是全國最早的一批留創園,這裏走出過5家上市公司,目前有160家企業在園,其中11名創業帶頭人入選中央“千人計劃”,近一半領軍人擁有博士學位。而截止到目前,北京已衍生出功能齊全的留學生創業園已有29家,匯聚了數以千計的海歸創業人才。

海淀留創園相關負責人介紹,留學生創業園是針對特殊人羣的“孵化器”,是引入社會資源爲創業者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平臺。“從初創期的資金短缺到發展期的市場開拓,再到成熟期的人才需求,創新企業每一階段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各不相同,創業園會根據實際需要提供相應的服務”。

第三篇:留學創業園優惠政策吸引海外學子

本報27日訊(記者孫秀霞)今天下午,在“2014年中國海外學人黑龍江創業洽談會”期間,舉行了留學創業園推介會。

會上哈爾濱海外學人創業園的負責人向海外學人介紹了園區的各項優惠政策以及入園企業條件和入園留學生條件等有關方面的情況;大慶留學創業園所介紹的優惠政策也吸引了海外學人的目光。

據瞭解,爲了吸引海外學人來我省創業,我省結合實際相繼出臺了適合省情的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的政策措施280餘條,對歸國留學人員及其配偶工作、子女入學都規定了妥善的安置辦法。

第四篇:合肥留學生園創業園入駐條件和優惠政策

合肥留學生園創業園入駐條件和優惠政策

一、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從開始獲利年度起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新辦高新術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自開始獲利年度起,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高新技術企業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覈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進行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淨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經稅務機關覈定,免繳企業所得稅。

三、以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國產設備投資,按40%比例抵免企業所得稅。

四、企業進行技術開發,當年在國內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覈准,除按實列支外,再按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自產品被認定之日起3年內所繳納的增殖稅的25%(地方分享部分),按收入歸屬級次,經當地的主管徵收的稅務機關覈實後,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返還。對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實行增殖稅零稅率。

六、經認定的開發生產軟件產品企業,對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稅率計徵所得稅後,對實際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屬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生產銷售的軟件產品按6%的徵收率交納增殖稅;屬商業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按4%的徵收率繳納增殖稅,並可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徵收率代開增殖稅發票。

開發生產軟件產品企業的工資支出按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開發生產軟件產品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七、經財稅部門批准,高新技術企業中試設備的折扣率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加速30%至50%。

八、符合加速折舊條件和承擔省及省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在國家規定的折舊率上適當增提的折舊,經稅務機關審覈批准,可以在企業所得前扣除。 (八)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分別納入省和合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其中的重大項目列爲重點建設項目,享受重點建設項目的有關優惠政策。

開發的科技項目優先列入省或合肥市科技計劃,並可推薦申請列入國家級各類科技計劃。

九、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優先享受省經濟技術升級專項資金和省、合肥市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支持。

十、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工資發放不受工資總額限制,可參照市場勞動力價格和當年政府頒佈的工資指導線,自行決定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工資發放水平,並可全額列支成本。

十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和進行生產性廠房建設方面享受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十二、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省和合肥市其他優惠政策。

十三、留學人員進園創辦企業的,給予下列優待:

1、留學人員子女入托、入學、就業等優先安排;

2、留學人員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系農業戶口的,給予辦理農轉非和戶口遷移手續,並免收任何費用;隨歸配偶原在國內有工作的,按原身份給予安排工作;

3、在合肥高新技術開發區購買、租賃住房、享受價格優惠;

4、留學人員再次出國或者學習,按照來去自由的原則簡化審批手續;短期回國的留學人員,持有我國政府有效護照和外國出入境簽證,可隨時出境,不再履行審批手續。

留學人員企業的科技人員、商務人員因公出國(境)從事科技、商務活動,實行一次審批一年有效的辦法。對企業所聘的外籍人員,企業可爲其申報一年內多次有效入境簽證手續,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第五篇: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答: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111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⑴稅收優惠: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⑵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6)各城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