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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反思校園欺凌誰之過

好好反思校園欺凌誰之過

好好反思校園欺凌誰之過

校園欺凌事件屢屢發生,其處理結果多爲:施暴者爲未成年不承擔法律責任,家長接受批評,校方背黑鍋。難道學校的校長和教師是在一直縱容他們違反紀律和實施暴力嗎?在施暴方、家長和學校三方面分析,唯一宣傳正能量,唯一正統教育的地方就只有學校,但是往往受到處罰的既不是施暴者又不是監護人,而是校方。學校成爲了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

在防止出現校園欺凌事件時,老師一直在教育;當發現欺凌事件時教師都在積極制止;當發生欺凌時校方都是第一時間去解決。而作爲家長或者施暴者又在做什麼?“學校裏不許打架,誰欺負你就跟他沒完;學校裏有人欺負你嗎?我先告訴你,你打了人我給你賠禮道歉去,但是你要是捱了欺負回家我奏你........”諸如此類話語我想大家也有所耳聞。學校每年的普法使得大部分學生學到了法律知識,懂得了在法律社會裏要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但是這個部分人並不是校園欺凌事件的個體,在普法中有個別學生也學到了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結構或者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部分條條框框,他們更明白學校或者執法部門拿他們束手無策時,就成了他們的“資本”。

當真的校園欺凌出現後,我們就應該好好的反思,誰之過?如果說只是簡單的歸結爲學生和校園的的話,那“人”這個個體也是社會中的一員,也同樣生活在社會這個環境中,難道社會沒有責任,所在社區、所在鄉鎮、所在省市的負責人就能撇的一乾二淨了嗎?當一些所謂的部門要進行所謂的“追責”時,請問你在防止欺凌方面又做了些什麼呢?

未成年人需要保護,但是怎麼保護,保護誰?這個不應該一概而論的。誰的責任就應該由誰來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果不進行懲處就是在縱容。

我們小的時候也在學校裏上過學,也是這樣一天天過來的,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校園欺凌”這個名詞應運而生,而且越發嚴重

標籤:欺凌 反思 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