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篇1

上課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器材開一清單交或提前十分鐘和保管員聯繫。保管員應在課前準備好所用器材,任課教師或體育委員一次領出,課中學生不得再領器材。課結束後,教師應積極組織學生將器材清點好,及時、如數歸還器材室。

一、借體育器材時間:

1、在體育課中,以任課教師安排的活動內容爲準。

2、每天下午課外活動。

二、借器材手續:必須簽有班級、姓名。

三、準時歸還:如超時或不歸還,根據實際情況器材保管員有權取消該學生借器材或停借一段時間。

四、損壞體育器材照實際價格的2倍進行賠償。

五、借與歸還體育器材時,要講文明禮貌;必須聽從器材保管員的安排。

六、遇雨天場地潮溼,出於學生安全考慮,器材室不出借任何球類(足球、籃球等)器材。

以上學生必須要遵守,解釋權學校體育組。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篇2

一、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國小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 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於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並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並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並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最後應由三方簽字方能生效。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篇3

一、任何人借用器材,必須經器材管理員批准後填寫借出登記表。

二、非教學借用器材,需經校領導批條後填寫借出登記表。

三、學生借用的.器材,由本班體委負責填寫借出登記表。

四、借出的器材必須按期歸還,交器材管理員驗收後填寫歸還登記表。

五、逾期不歸還的視情節輕重酌情罰款。

六、無特殊情況體育器材一律不許帶出校門。

七、爲了保證教學和訓練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特別是易損物品和器材,釘鞋、服裝。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篇4

一、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借用制度。

二、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鍊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每次課前須由教師本人與器材保管員完成器材借用手續。教師須在“器材借還使用記錄”簽字後方可領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學生代替教師領取器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器材室。教師有職責在自已的課時組織和管理好學生。

三、爲保證師生安全,體育用品只限在本校內使用,不得拿出校外。借體育用品,不得隨便轉借,以防弄錯丟失。下課後教師應把借出的器材如數歸還。如有損壞,屬於正常損壞的,不用賠償;如果是故意破壞或丟失應按器材的價格折舊給以賠償。

四、班級日常活動借用器材,應按教務處安排的時間與項目進行,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歸還。

五、其他部門人員借用器材時,必須在負責器材室教師處登記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須按規定時間還清,以免影響上課。

六、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與課堂教學使用同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並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