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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學工作評價標準

團學工作評價標準

團學工作評價標準

一、領導重視(2.5’)

(一) 學院黨政領導召開會議研究團學工作的情況。(1’)

1. 每學期至少有3次以上辦公會研究過團學工作。(1’)

2. 每學期至少有2次辦公會研究過團學工作。(0.8’)

3. 每學期至少有1次辦公會研究過團學工作。(0.5’)

4. 辦公會上沒有研究過團學工作。(0’)

(二) 分管領導投入團學工作的精力狀況。(0.5’)

1. 9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5’)

2. 7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3’)

3. 5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1’)

4. 50%以下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

(三) 學院對學校規定的輔導員和專職團幹待遇落實情況。(1’)

1. 對學校規定的待遇全部落實。(1’)

2. 對學校規定的待遇大部分落實。(0.5’)

3. 對學校規定的待遇沒有落實。(0’)

二、隊伍建設(10.5)

(一)輔導員、專職團幹投入團學工作的精力狀況。(1’)

1. 9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1’)

2. 8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6’)

3. 60%以上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3’)

4. 60%以下的精力投入團學工作。(0’)

(二) 專職政工幹部和專職團幹參加學校團學工作會議和有關活動情況。(3’)

1. 出勤率100%。(3’)

2. 出勤率90%以上。(2’)

3. 出勤率80%以上。(1’)

4. 出勤率80%以下。(0’)

(三) 完成學校有關部門下達的團學工作任務情況。(3’)

1. 100%的認真及時。(3’)

2. 90%以上認真及時。(2’)

3. 80%以上認真及時。(1’)

4. 70%以上認真及時。(0.5’)

5. 70%以下認真及時。(0’)

(四) 專職學生政工幹部和專職團幹發表論文情況。(1’)

1. 每年發表2篇以上(含2篇)論文。(1’)

2. 每年發表論文1篇。(0.8’)

3. 每年至少撰寫一篇論文。(0.5’)

4. 沒有撰寫論文。(0’)

(五)教師班主任配備及工作情況(1.5’)

1. 配齊了班主任,班主任學年工作考覈總體工作狀況優秀。(1.5’)

2. 配齊了班主任,班主任學年工作考覈總體工作狀況良好。(1’)

3. 配齊了班主任,班主任學年工作考覈總體工作狀況一般。(0.5’)

4. 沒有配齊班主任,班主任學年工作考覈總體工作狀況較差。(0’)

(六) 學生骨幹隊伍建設情況。(1’)

1. 重視學生骨幹隊伍的培養,舉辦過2期以上骨幹培訓班。(1’)

2. 比較重視學生骨幹隊伍培養,舉辦過1期以上骨幹培訓班。(0.8’)

3. 組織過學生骨幹隊伍培訓活動。(0.5’)

4. 不重視學生骨幹隊伍培養,未組織過任何學生骨幹培訓活動。(0’)

三、理論學習(2.5’)

(一) 學院理論學習組織的組織建設狀況。(0.5’)

1. 理論學習組織的組織機構健全,配備了指導老師,活動有特色,工作效果好。(0.5’)

2. 理論學習組織的組織機構健全,配備了指導老師,工作效果良好。(0.4’)

3. 理論學習組織的組織機構健全,配備了指導教師,工作效果較好。(0.3’)

4. 成立了理論學習組織,沒有指導老師,工作效果一般。(0.2’)

5. 理論學習組織的組織機構不健全,工作效果較差。(0’)

(二) 學院爲理論學習組織配備學習資料狀況。(0.5’)

1. 會員人均1冊以上。(0.5’)

2. 會員人均0.5冊以上。(0.4’)

3. 會員人均0.2冊以上。(0.3’)

4. 會員人均0.1冊以上。(0.1’)

5. 會員人均0.1冊以下。(0’)

(三) 學院理論學習組織開展活動情況。(0.5’)

1.活動有計劃,有固定的理論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充實,形式多樣,方式靈活,有原始記錄,有成果,會員反映良好。(0.5’)

2.活動有計劃,有固定的理論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充實,有原始記錄,有成果,會員反映較好。(0.4’)

3.活動有計劃,有固定的理論學習時間,有原始記錄,會員反映一般。(0.3’)

4.開展活動的計劃性不強,沒有固定的理論學習時間,會員反映較差。(0.1’)

5.基本上沒有開展什麼活動。(0’)

(四) 理論學習組織的會員向《理論學習園地》投稿情況。(0.5’)

1. 投稿數量居全校1-3名。(0.5’)

2. 投稿數量居全校4-6名。(0.4’)

3. 投稿數量居全校7-9名。(0.2’)

4. 投稿數量居全校10-12名。(0.1’)

(五) 理論學習組織的會員向《理論學習園地》投稿錄用情況。(0.5’)

1.錄用稿件數居全校1-3名。(0.5’)

2.錄用稿件數居全校4-6名。(0.4)

3.錄用稿件數居全校7-9名。(0.2)

4.錄用稿件數居全校10-12名。(0.1)

四、學生黨建(6.5’)

(一)組織建設狀況(1’)

1.學生黨支部設置合理,隸屬關係明確,全部實現了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目標。(1’)

2.學生黨支部設置合理,隸屬關係較明確,基本實現了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目標。(0.8’)

3.學生黨支部設置較合理,隸屬關係較明確,沒有實現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目標(0.5’)

4.學生黨支部設置不合理,隸屬關係不明確,沒有實現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目標。(0’)

(二)隊伍建設狀況(2’)

1.大學生黨建工作有專人負責,學生黨支部班子健全、戰鬥堡壘作用突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措施有力,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健全,有固定聯繫人,聯繫人工作認真負責,申請入黨人數佔學生總數90%以上,發展黨員年度有計劃,程序規範,建立了完善的黨員基本情況臺賬,學生黨員比例達到18%以上,學生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突出。(2’)

2.大學生黨建工作有專人負責,學生黨支部班子健全、戰鬥堡壘作用比較突出,落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措施較有力,入黨積極分子檔案較健全,有固定聯繫人,聯繫人工作比較負責,申請入黨人數佔學生總數80%以上,發展黨員年度有計劃,程序較規範,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黨員基本情況臺賬,學生黨員比例達到16%以上,學生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較突出。(1.5’)

3.大學生黨建工作有專人負責,學生黨支部班子健全,發揮了一定的戰鬥堡壘作用,落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措施較有力,入黨積極分子檔案較健全,有聯繫人,申請入黨人數佔學生總數70%以上,發展黨員年度計劃不清晰,程序不大規範,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黨員基本情況臺賬,學生黨員比例達到14%以上,學生黨員發揮了一定的先鋒模範作用。(1’)

4.大學生黨建工作沒有專人負責,學生黨支部班子健全,沒有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落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措施較積極,入黨積極分子檔案不健全,沒有聯繫人,申請入黨人數佔學生總數50%以上,發展黨員年度計劃不清晰,程序不規範,沒有黨員基本情況臺賬,學生黨員比例達到12%以上,學生黨員在沒有發揮先鋒模範作用。(0’)

(三)活動開展狀況(1.5’)

1.黨支部活動開展經常有效,以黨支部爲單位,積極開展黨支部建設、黨員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主題實踐活動。(1.5’)

2.黨支部活動開展經常,效果較好,以黨支部爲單位,比較積極的開展黨支部建設、黨員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比較積極的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主題實踐活動。(1’)

3.黨支部活動開展經常,效果較好,沒有以黨支部爲單位開展黨支部建設、黨員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沒有組織開展黨建主題實踐活動。(0.5’)

4.沒有開展黨支部活動,沒有開展黨支部建設、黨員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沒有組織開展黨建主題實踐活動。(0’)

(四)制度建設狀況(1.5’)

1.建立健全了“三會一課”、黨員發展、黨員教育培訓、黨員民主評議等組織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學生黨員的考覈評價體系。(1.5’)

2.建立了比較健全的“三會一課”、黨員發展、黨員教育培訓、黨員民主評議等組織工作制度,建立了比較健全的學生黨員考覈評價體系。(1’)

3.建立了比較健全的“三會一課”、黨員發展、黨員教育培訓、黨員民主評議等組織工作制度,沒有建立學生黨員考覈評價體系。(0.5’)

4.沒有建立“三會一課”、黨員發展、黨員教育培訓、黨員民主評議等組織工作制度,沒有建立學生黨員的考覈評價體系。(0’)

(五)基本保障狀況(0.5’)

1.設置了學生黨建工作辦公室,黨組織開展活動有固定場所,黨員學習教育資料豐富,學生黨組織活動經費充足。(0.5’)

2.設置了學生黨建工作辦公室,黨組織開展活動有場所,黨員學習教育資料較豐富,學生黨組織活動經費較充足。(0.3’)

3.設置了學生黨建工作辦公室,黨組織開展活動沒有場所,黨員學習教育資料不多,學生黨組織活動經費少。(0.1’)

4.沒有設置學生黨建工作辦公室,黨組織開展活動沒有場所,黨員學習教育資料缺乏,學生黨組織活動經費少。(0’)

五、思想教育(4’)

(一)調查瞭解分析學生思想狀況工作情況(0.5’)

1. 對學生思想狀況每月能認真調查分析,提出妥善的解決方法,並能及時提交高質量的報告。(0.5’)

2. 對學生思想狀況每月能較好做到認真調查分析,提出解決方法,能較及時提交質量較高的報告。(0.3’)

3. 對學生思想狀況偶爾能做調查分析、提出解決方法,提交報告質量一般。(0.1’)

4. 沒有開展學生思想狀況調查分析。(0’)

(二)迎新、入學教育及軍訓工作情況(0.5’)

1.認真完成學校佈置的迎新、入學教育及軍訓工作任務,熱情周到,文明有序,成績突出,學院被評爲軍訓組織工作先進集體。(0.5’)

2.認真完成學校佈置的迎新、入學教育及軍訓工作任務,組織工作基本到位,情況較好,本學院至少有一個連被評爲軍訓優秀連。(0.3’)

3.組織工作不能及時到位,秩序混亂。(0’)

(三)個別學生思想工作情況(1’)

1.專職政工幹部每學期至少與本學院60%以上的學生談過話。(1’)

2.專職政工幹部每學期至少與本學院40%以上的學生談過話。 (0.8’)

3. 專職政工幹部每學期至少與本學院30%以上的學生談過話。 (0.4’)

4.專職政工幹部每學期只與本學院30%以下的學生談過話。(0’)

(四)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情況(2’)

1.高度重視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注重結合不同年級、不同羣體學生的思想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形成了本學院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的特色,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效果顯著,沒有發生羣體突發性事件或個體意外事件。(2’)

2.重視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能夠結合不同年級、不同羣體學生的思想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基本形成了本學院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的特色,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效果較好,沒有發生羣體突發性事件或個體意外事件。(1.5’)

3重視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能夠結合不同年級、不同羣體學生的思想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沒有發生羣體突發性事件或個體意外事件。(1’)

4. 不太重視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只是根據學校的安排被動地做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曾發生個體意外事件。(0.5’)

5. 忽視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安全穩定工作信息不暢,缺乏預警,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0’)

六、日常管理(5.5’)

(一)查處學生違紀事件的情況(0.5’)

1.上報學生違紀事件及時、準確,整頓力度大,教育效果好。(0.5’)

2.上報學生違紀事件比較及時、準確,有整頓措施,教育效果比較好。(0.3’)

3.對學生違紀事件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處,不教育,導致違紀現象比較嚴重。(0’)

(二)學生參加早鍛鍊情況(0.5’)

1. 學生早鍛鍊工作全年平均得分列全校學院排名1-3位。(0.5’)

2. 學生早鍛鍊工作全年平均得分列全校學院排名4-6位。(0.4’)

3. 學生早鍛鍊工作全年平均得分列全校學院排名7-9位。(0.3’)

4. 學生早鍛鍊工作全年平均得分列全校學院排名10-12位。(0.2’)

(三)學生晚歸及在外租宿狀況(0.5’)

1.學生晚歸、不歸和未經許可在外租宿的人數佔本院總人數的比例在1%以下。(0.5’)

2. 學生晚歸、不歸和未經許可在外租宿的人數佔本院總人數的比例在1%-3%之間 (0.3’)

3.學生晚歸、不歸和未經許可在外租宿的人數佔本院總人數的比例位在3%以上。(0’)

(四)對學生未經請假擅自離校的掌握情況(1’)

1.準確掌握學生出走的時間、地點、聯繫方式和原因,及時上報學校,妥善做好勸回和教育工作。(1’)

2.比較準確掌握學生出走的時間、地點、聯繫方式和原因,及時上報學校,妥善做好勸回和教育工作。(0.5’)

3.不能準確掌握學生出走的時間、地點、聯繫方式和原因,沒有及時上報學校。(0’)

(五)學生寢室衛生達標情況(1’)

1.達標率在95%。(1’)

2.達標率在90%-95%之間。(0.6’)

3.達標率在85%-90%之間。(0.2’)

4.達標率在85%以下。(0’)

(六)文明寢室建設狀況(1’)

1.文明寢室的比例位列全校前4名。(1’)

2.文明寢室的比例在全校5至8名之間。(0.8’)

3.文明寢室的比例在全校9至12名之間。(0.5’)

(七)學生寢室的安全狀況(1’)

1.在學校組織的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寢室在1%以下。(1’)

2.在學校組織的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寢室在2%以下。(0.5’)

3.在學校組織的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寢室在3%以下。(0.2’)

4.在學校組織的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寢室在3%(含)以上。(0’)

七、經濟資助(3.5’)

(一)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組織實施情況(0.5’)

1.國家助學貸款材料上交及時、準確,合格率列全校前4名。(0.5’)

2.國家助學貸款材料上交較及時,合格率列全校5-8名。(0.3’)

3.國家助學貸款材料上交不及時,合格率列全校9-12名。(0.1’)

(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情況(1’)

1. 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管理規範,每年舉辦2次以上面向學生的政策講座和2次以上的誠信教育,學生還款率在98%以上。(1’)

2. 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管理較規範,每年舉辦1次以上面向學生的政策講座和1次以上的誠信教育,學生還款率在96%以上。(0.6’)

3. 未舉辦過面向學生的政策講座或誠信教育,學生還款率未達96%。(0’)

(三)學院勤工助學工作狀況(0.5’)

1.重視勤工助學工作,積極拓寬勤工助學崗位,建立了勤工助學基地,勤工助學工作管理規範,工作效果好。(0.5’)

2.比較重視勤工助學工作,勤工助學工作管理較規範,效果較明顯。(0.3’)

3.不太重視勤工助學工作,勤工助學工作管理一般。(0.1’)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織實施情況(0.5’)

1. 能按照學校統一部署,保質保量地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建立健全並及時更新學院“三難”學生檔案。(0.5’)

2. 能按照學校統一部署,較好地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建立健全學院“三難”學生檔案。(0.3’)

3. 不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沒有完善的學院“三難”學生檔案。(0’)

(五)其它資助政策落實(1’)

1. 認真落實資助政策,組織有序,程序到位,及時、準確地完成工作任務,學生反映好。(1’)

2. 認真落實資助政策,組織工作基本到位,能夠完成工作任務,學生反映較好。(0.5’)

3. 未能深入落實資助政策,組織工作不能及時到位。(0’)

八、學費交納(2’)

1.引導學生自覺交納學費效果好,學費工作綜合排名列前3名。(2’)

2.引導學生自覺交納學費效果較好,學費工作綜合排名列4-6名。(1.5’)

3.積極引導學生自覺交納學費,學費工作綜合排名列7-9名。(1’)

4.積極引導學生自覺交納學費,學費工作綜合排名列10-12名。(0.5’)

九、學風建設(9.5’)

(一) 學生課堂紀律狀況 (0.5’)

1. 學生課堂紀律好,積極配合老師授課,無遲到、早退、曠課現象。(0.5’)

2. 學生課堂紀律較好,配合老師授課,遲到、早退、曠課率在3%以下。(0.3’)

3. 學生課堂紀律一般,遲到、早退、曠課率在5%以下。(0.2’)

4. 學生課堂紀律差,遲到、早退、曠課率在5%以上。(0’)

(二) 學生遵守考試紀律狀況 (2’)

1. 考風考紀狀況好,無作弊現象。(2’)

2. 考風考紀狀況較好,違紀率在0.5%以下。(1.5’)

3. 考風考紀狀況較差,違紀率在0.5%(含)以上。(0分)

(三) CET-4通過率(3’)

1. 二年級本科生CET-4一次通過率列全校學院排名1—3位。(3’)

2. 二年級本科生CET-4一次通過率列全校學院排名4—6位。(2’)

3. 二年級本科生CET-4一次通過率列全校學院排名7—9位。(1’)。

4. 二年級本科生CET-4一次通過率列全校學院排名9位以後。(0.5’)

(四) 本年度研究生錄取率 (1’)

1. 研究生錄取率50%以上。(1’)

2. 研究生錄取率在40%-49%之間。 (0.8’)

3. 研究生錄取率在30%-39%之間。(0.5’)

4. 研究生錄取率在20%-29%之間。 (0.2’)

5. 研究生錄取率在20%以下。 (0’)

(五) 學生因課程不及格退學情況(1’)

1. 退學率由低到高位居全校學院排名1-3位。(1’)

2. 退學率由低到高位居全校學院排名4-6位。(0.7’)

3. 退學率由低到高位居全校學院排名7-9位。(0.4’)

4. 退學率由低到高位居全校學院排名10-12位。(0.1’)

(六) 學位授予率(2’)

1. 學位授予率達100%。 (2’)

2. 學位授予率在95%-99%之間。 (1’)

3. 學位授予率在90%-95%之間。 (0.5’)

4.學位授予率在90%以下。 (0’)

十、校園文化建設(3’)

(一) 參加學校舉辦的校園文化活動及成績狀況 (2’)

1. 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和任務,至少獲得過一次組織工作先進集體,某一單項活動成績進入前3名。(2’)

2. 能較好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和任務,至少獲得過一次組織工作先進集體,某一單項活動成績進入前5名。(1.5’)

3. 能較好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和任務,組織工作比較出色,某一單項活動成績進入前8名(1’)

4. 應付學校佈置的工作,學院不重視,某一單項活動成績位於8名以後。(0.5’)

(二) 學院開展校園文化活動狀況 (1’)

1. 活動主題明確,形式新穎,能提高大學生的文化品位和素質,學生參與面廣,反響良好,有特色和品牌活動。(1’)

2. 活動主題比較明確,形式比較新穎,學生參與面比較廣,反響比較好。(0.5’)

3.活動瑣碎,爲開展活動而開展活動,學生參加的積極性不高,活動效果比較差。(0’)

十一、科技創新活動(8’)

(一) 學院組織老師指導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情況(1’)

1. 學院領導重視,有專用經費且足額到位,配備了指導老師,工作投入。(1’)

2. 學院領導較重視,有專用經費,且大部分到位,配備了指導老師,工作一般。(0.8’)

3. 學院領導較重視,專用經費基本未到位,配備了指導老師,但未開展工作。(0.5’)

4. 學院領導不重視,無專用經費,沒有安排指導老師。(0’)

(二) 學院舉辦面向學生的科技講座情況或專題宣傳活動(1’)

1. 學院每年舉辦5次以上面向學生的學術科技講座和5次以上的專題宣傳。(1’)

2. 學院每年舉辦3次以上面向學生的學術科技講座和3次以上的專題宣傳。(0.8’)

3. 學院每年舉辦1-2次面向學生的學術科技講座和1-2次以上的專題宣傳。(0.5’)

4. 學院未舉辦過面向學生的學術科技講座或專題宣傳。(0’)

(三) 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情況(專指“神農杯”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3’)

1. 學院認真了組織院級創新創業競賽,並獲准學校立項3項以上,項目進展順利,有8件以上的完整參賽作品提交學校。(3’)

2. 學院認真了組織院級創新創業競賽,並獲准學校立項2項以上,項目進展順利,有6件以上的完整參賽作品提交學校。 (2’)

3. 學院組織了院級創新創業競賽,並獲准學校立項1項以上,項目進展順利,有4件以上的完整參賽作品提交學校。(1’)

4.學院未組織院級創新創業競賽,申報學校科技創新項目4項以上,項目進展順利,有2件以上的完整參賽作品提交學校。(0.5)

5.學院未組織院級創新創業競賽,無學生申報科技創新項目,無立項項目。(0’)

(四) 參加“神農杯”(“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和創業計劃競賽獲獎情況。(3’)

1. 至少有1件獲得校級特等獎或省級一等獎或國家二等獎以上獎勵,被評爲學校優秀組織單位(3’)

2. 至少有1件獲得校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或國家三等獎。(2.5’)

3.至少有1件獲得校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2’)

4.至少有1件獲得校級三等獎。(1’)

5.有作品參賽,但無作品獲獎。(0.5’)

6. 沒有參賽作品。(0’)

十二、團的日常工作(10.5’)

(一) 團組織生活會狀況。(1’)

1. 基層團組織能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組織生活會的若干意見》召開團組織生活會,效果好。(1’)

2. 基層團組織能夠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組織生活會的若干意見》召開團組織生活會,召開團組織生活會次數不少於規定次數的90%,效果較好。(0.5’)

3. 簡單地以班會代替團組織生活會,效果較差。(0’)

(二) 青年志願者活動開展情況。(1’)

1.青年志願者組織機構健全,有固定指導老師,制度健全,在“青年志願服務月”中,組織工作出色,服務項目新穎,受廣大師生員工歡迎;按照校團委要求,積極組織和參加校內外的青年志願者活動;結合學院特點,能持之以恆地開展青年志願者活動,特色鮮明,全年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的人不少於學院人數的80%,被評爲“優秀青年志願服務集體”。(1’)

2. 青年志願者組織機構健全,有固定指導老師,制度健全,在“青年志願服務月”中,組織工作比較好,服務項目比較受師生員工歡迎;能較好地完成校團委安排的青年志願者活動;能持之以恆地開展學院青年志願者活動,全年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的人數不少於學院人數的60%。(0.5’)

3.青年志願者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固定指導老師,制度不健全,在“青年志願服務月”中,組織工作一般,服務項目陳舊;被動應付校團委安排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全年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的人數少於學院人數的60%。(0’)

(三) 社會實踐活動情況。(2’)

1. 學院高度重視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協助學校組建博士團,發動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院至少有5支團隊獲准立項,至少掛牌建立1個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學生社會實踐報告上交率在98%以上,被評爲學校社會實踐先進集體。(2’)

2. 學院重視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協助學校組建博士團,發動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院至少有3支團隊獲准立項,學生社會實踐報告上交率在95%以上,至少有1支團隊被評爲校級優秀團隊。(1.2’)

3. 學院比較重視社會實踐活動,發動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院至少有1支團隊獲准立項,學生社會實踐報告上交率在90%以上。(0.5’)

4. 學院不太重視社會實踐活動,只完成一般性的本科生社會實踐活動。(0’)

(四) 推優工作情況。(0.5’)

1. 能認真、嚴格地將本學院優秀團員推薦到校級團學組織擔任主要學生幹部;能按照組織程序推薦優秀團員作爲黨組織的發展對象,推優數不少於學院團員數30%,且有詳細的培養和發展計劃。(0.5’)

2. 能將本學院優秀團員推薦到校級團學組織擔任學生幹部;能按照組織程序推薦優秀團員作爲黨組織的發展對象,推優數不少於學院團員數的15%,且有詳細的培養和發展計劃。(0.3’)

3. 不能客觀、公正地將本學院優秀團員推薦到校級團學組織擔任學生幹部;推薦優秀團員作爲黨組織發展對象的程序不規範,沒有詳細的培養和發展計劃,學生意見比較大。(0’)

(五) 校團委對各學院團委考覈情況。(3’)

1. 校團委對各學院團委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前3名。(3’)

2. 校團委對各學院團委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4-6名。(2.5’)

3. 校團委對各學院團委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7-9名。(1.5’)

4. 校團委對各學院團委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第9名以後。(1’)

(六) 校學生會對各學院學生會考覈情況。(3’)

1. 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的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前3名。(3’)

2. 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的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4-6名。(2.5’)

3. 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的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7-9名。(1.5’)

4. 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的年度考覈結果位於全校第9名以後。(1’)

十三、招生工作(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和就業工作(22’)分別按《招生工作評價標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評價標準》和《就業工作評價標準》進行,其分值按權重納入本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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