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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評定標準

煤礦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評定標準

煤礦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評定標準

爲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推動企業基層班組安全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標準適用於各類工礦商貿及服務類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的創建、培訓、諮詢、服務和評審。

第二條本標準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 2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崗位達標工作的指導意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 9006—2010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編制。

第三條標準中所涉及的班組是指:企業中最小的行政單位,是企業內部最基層的勞動和管理組織。是在勞動分工的基礎上,把生產過程中相互協同的同工種工人、相近工種或不同工種工人組織在一起,從事生產活動的一種組織。

第四條標準中所涉及本質安全的定義爲:本質安全是指通過設計等手段使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誤操作或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的功能。本質安全,就是通過追求企業生產流程中人、物、系統、制度等諸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諧統一,使各種危害因素始終處於受控制狀態,進而逐步趨近本質型、恆久型安全目標。

本質安全型員工包括兩方面基礎性含義:一是在本質上有着對安全的需要。二是通過教育引導和制度約束,可以實現系統及個人崗位的安全生產無事故。通俗的說就是:想安全,會安全,能安全。

本質安全型班組是指,班組建立和形成了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即使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條件下,也能夠依靠班組內部的功能保障和制度約束,實現本班組及崗位長效安全生產。

第五條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評定標準(以下稱評定標準)可概括爲“5831”模型: 即五項基礎、八大支柱、三項支撐和一個目標。 上述四大模塊共同構建成一個 “班組安全屋”。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六條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爲本,激發班組活力;根據安監總管四[2011]82號《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崗位達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做到“崗位有職責、作業有程序、操作有標準、過程有記錄、績效有考覈、改進有保障”。

第七條開展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創建活動,旨在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班組安全能力、減少和杜絕“三違”現象,全面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八條企業要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管理標準化示範班組創建活動,並依據《評定標準》組織示範班組達標評定工作。

第三章 安全基礎管理

第九條崗位與職責

(一)班組長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安全員

班組應按要求設置兼職安全員,其職責是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三)羣衆安全監督員

班組必須按要求設兼職的羣衆安全監督員,其業務受車間工會的領導,主要職責是監督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是否按上級要求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遵章守紀,是否按“五同時”的要求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羣衆安全監督員發現班組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時,要及時通過各種有效方式逐級反饋。

(四)臨時負責人

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個分散工作團隊的負責人即爲安全負責人。

安全員不在崗時,班組長必須明確安全代管人員。

班組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五)員工

建立班組成員“一崗雙責”,明確各崗位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應履行的安全責任。

第十條制度、規程和標準

(一)規章制度

班組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併發放到員工,規範員工的生產作業行爲。

班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制度、班組會議制度、班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班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班組安全生產確認制度、班組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班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

(二)操作規程

班組每個崗位所從事的作業及其所操作的設備、使用的工器具等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相應的操作標準。

(三)作業標準

班組應建立和健全現場管理標準、員工行爲標準、崗位作業標準、設備點檢標準、質量控制標準等,標準要科學、合理、適用;做到“簡化、量化、程序化”。

(四)臨時措施

對臨時性工作,班組應制定出書面安全措施,經審批後實施。

(五)執行

班組成員對上述各項制度、規程和臨時性措施要做到:應知應會、能說會用,制度上牆、熟記在心、嚴格執行。

(六)評估與修訂

班組要根據現場資源和相關因素的變化、以及以往事故教訓等,檢查現有制度、規程和標準。提出補充和修改意見,上報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教育與培訓

(一)計劃

班組要根據本班組的具體情況和上級要求,制定並實施班組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二)要求

班組長、安全員、羣衆安全監督員應經過崗位任職能力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

班組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考覈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新入廠(礦)人員在上崗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班組要組織其簽訂“師徒合同”,制定系統的訓練計劃,進行指導和考覈。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操作崗位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三)方法

班組要在傳統安全教育基礎上,運用TWI、OJT、OffJT等現代化方法和工具,有計劃地對下屬和新員工進行技能訓練和現場指導,提高班組成員作業技能。班組應創新安全教育的方法和形式。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臺賬

(一)臺賬與內容

班組要建立兩本安全管理臺賬,即靜態的管理制度類臺賬和動態的原始記錄類臺賬。

靜態的管理制度類臺賬包括:班組人員基本情況表、主要作業內容及危險因素一覽表、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及工作計劃、安全承諾書、崗位職責、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指導書、安全設施登記、勞保用品管理及其他相關技術支持資料。

動態的原始記錄類臺賬包括:安全活動(會議)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危險源(點)監控記錄、危險作業和非常規活動班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班組自主點檢記錄、事故預想與應急演練記錄、安全考覈記錄等。

(二)臺賬管理

靜態的管理制度類臺賬要做到有效版本完整保存,並附有持續改進的內容;動態原始記錄類臺賬要做到記錄及時、準確、清楚,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第十三條設備與設施

(一)生產設備設施

生產設施設備應滿足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班組要對生產設備設施中不安全因素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並能按本質化安全目標要求,提出技術改造、現場改善提案,促進企業不斷提高設備設施的安全度。

(二)安全設備設施

班組應對所轄區內預防、控制和減少事故影響的三類安全設施,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齊全、完好、有效。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後立即復原。

第四章 安全管理八大支柱

第十四條作業程序

(一)作業前的準備

班組在作業之前,要進行工器具和作業文件的準備、班前安全檢查和生產現場的安全巡視,掌握安全狀況。班前安全檢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情況、作業現場隱患、班組成員勞動紀律、精神狀態、勞保用品的配備與穿戴情況等。

(二)班前會與班後會

班組每天要召開班前會和班後會,具體安佈置和總結當天(班次)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危險辨識

員工在作業之前,要對作業方法、程序、物料、工器具、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進行風險分析,查找和識別危險源和危險因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作業安全。

(四)隱患排查與治理

班組應對作業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作業活動進行隱患排查。

班組要採用安全檢查表等方法,通過崗位自查、員工互查、安全員檢查、班組長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改善提案等方式開展隱患排查。

將隱患排查結果進行分類處置,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則進行隱患治理;班組不能解決的,要提出相應改善提案上報有關部門並做好記錄。

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五)作業行爲管理

通過開展安全提醒、安全確認、互保聯保、反習慣性違章等活動,消除“三違”現象。

對作業方式不正確、操作動作不合理、站位不當等行爲隱患要採取糾正和控制措施。

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嚴格履行作業許可審批手續,落實監控措施。

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安排專人指揮,落實安全措施。

(六)作業過程控制

生產均衡穩定、產品質量穩定、設備運行穩定(簡稱“三穩定”)是班組作業安全的重要條件。班組成員要通過精心操作、落實崗位點檢、加強自主維護等措施,實現生產過程的平穩、可控。

運用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掌握現場人、機、料、法、環諸要素的實時狀態和變化,使相關要素處於受控狀態。

(七)作業現場管理

作業現場的照明、通風、噪聲、溫度、溼度、粉塵濃度和安全通道、梯子、護欄、安全標識標誌等,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班組對作業現場的整理、整頓、清掃和清潔工作,要有明確的分工、落實責任,做到現場整潔、有序、物流順暢、標識規範。

(八)標準化作業

認真執行作業標準。作業標準要採用可視化的方式在現場展示,指導員工作業。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三大支撐

第十五條安全管理活動

(一)安全活動日

班組每週要確定一天爲安全活動日,圍繞作業安全和班組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活動,要求全員參加,明確活動內容和活動主題,活動時間不低於45分鐘。

(二)安全專題會

班組每月要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研究解決作業安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改善提案活動

班組要開展以安全爲主題的改善提案活動。改善提案活動有制度、有要求、有獎勵措施。做到:員工參與率高,提案覆蓋面廣,提案採納率高,提案件數持續增長,改善效果顯著。

(四)班組創新活動

結合本班組的特點,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在學習借鑑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突出行業特點和時代特色,在管理方法、操作方式、工藝裝備、工具量具、原燃材料等方面開展“五小”( 小發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設計、小建議)創新活動、安全QC小組活動,探索安全自主管理方法。不斷提高班組的安全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班組安全文化創建活動

班組應以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逐步形成爲全員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班組特點的安全價值觀,逐步塑造“想安全、會安全、能安全”的本質安全型員工,打造班組及崗位長效安全生產的本質安全型班組。

第十六條職業健康

(一)職業危害防治作業場所環境和條件符合職業健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定期進行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檢測,各項有害因素應符合國家標準。班組要對超標有害因素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崗位員工應掌握職業危害防護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健康體檢。

(二)職業危害防護

班組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置有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安全、便於取用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

崗位員工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

(三)職業危害告知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點應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員工要明確崗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和防護措施。

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

(四)作業文件

班組成員要按照職業健康與安全體系文件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做所寫、記所做”。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一)應急預案

按照企業應急救援體系和預案體系,結合班組特點,針對崗位存在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班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應急處置程序、處置措施齊全、正確。

班組成員要熟練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處置方法、處理程序、應急聯絡電話和聯絡方式。

班組至少每年參加一次綜合預案或專項預案的培訓和演練,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培訓和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提出改善提案,並對應急處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二)應急設備設施和物資

班組對應急設備設施和物資應確定保管責任人,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可靠。

(三)事故應急處置

班組應按照預防和預警要求,做好事故預防工作,將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班組一旦發生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班組長報告,情況緊急時,可以越級,同時應啓動班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配合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按照事故調查結果,在班組開展“四不放過”活動,汲取事故教訓。

第六章 安全管理目標

第十八條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一)安全績效

班組安全績效分爲指標類績效和成果類績效。

指標類績效:“三違”現象爲零,傷害事故爲零,職業病事故爲零。安全目標的達成。

成果類績效:在班組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各類知識成果、技術和管理進步獎等;建立了獨具特色的班組安全管理模型、班組安全管理持續改進機制或對典型事故的有效預防機制。

(二)績效評定

班組應每年至少一次對本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班組發生死亡事故後應重新進行評定。

(三)持續改進

班組應根據安全管理達標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評價反映的情況,對班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措施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