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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離校期間家長監護機制

爲做好中國小和托幼機構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省衛健委、省教育廳轉發的魯衛函(2020)184號文件《關於印發中國小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保持“一米線”、“兩點一線”往返校,課外嚴格執行落實。學校結合實際,特制定學生離校期間家長監護機制。

學生離校期間家長監護機制

一、 離校期間,低年級學生全部家長接送。

二、 上放學時,學生儘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 中午,家長監護學生在家午休,不能提前到校;不在校外遊蕩、逗留。

四、 學生不能在無家長監督下出入小賣部、門市、超市、網吧等公共場所。

五、 放學後,家長確定學生到家時間,如有未到家情況,由家長向班主任報告並確認。晚上時間,家長可以和孩子開展親子活動或和孩子在適宜場所進行體育活動,不允許孩子去體育場、泰華、佳樂家、酒店等大型娛樂場所。

六、 離校期間,學生不準到小攤點、小餐桌就餐。

七、 不帶零花錢。家長及時對孩子引導和監督,不讓孩子平時帶零錢,杜絕孩子外出買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的壞習慣。

八、 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未經學校允許不得留下學生做任何事情。上午和下午放學後,學校進行清校。

九、 家長如不能及時接送孩子,要在第一時間聯繫班主任,由班主任老師臨時看管。

十、 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第一時間聯繫家長查明原因,杜絕學生失控現象。

十一、實行三級聯防聯控機制。離校期間,學生接觸情況每天隨學生日常接觸記錄上報班級,打印出一張空表,每天填寫就可以了,班級上報年級,年級彙總上報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