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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制度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報告制度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制度

一、實行意識形態報告工作責任制,各支部書記爲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總責。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學校黨總支專題報告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分別在每月30日前落實。

三、遇到有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各支部隨時向中心學校黨總支報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履職盡責情況作爲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述學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機構。成立各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教導主任、支部委員擔任,成員由學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及教師代表擔任。

二、分析研判時間。常規性研判每半年組織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進行,特殊情況及時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專題研判意識形態工作不少於2次。

四、分析研判內容。重點分析研判當前的意識形態工作形勢、存在的重大輿情和重大問題、今後的應對策略等,研判結果以報告形式報中心學校黨辦。

五、定期通報結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閱評制度

一、閱評領導。人員由中心學校黨總支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學校黨辦負責。

二、閱評內容。重點閱評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師隊伍考覈與管理方面、師德師風方面、學校辦學行爲方面、學校網站和校園廣播等方面。

三、閱評時間。每季度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進行,特殊情況隨時組織閱評。

四、對學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錯誤思潮和言論,應通過學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氣壯地及時進行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鬥爭。

五、各支部閱評情況以信息形式報中心學校黨辦。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聯繫溝通制度

一、中心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與各校“結對子”,明確聯繫方式,建立聯繫。

二、中心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動。

三、開展聯繫活動要發揚民主作風,及時瞭解教師學生的思想狀況,及時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

四、中心學校領導班子日常聯繫溝通工作由中心學校黨辦負責,建立聯繫檔案,作好記錄。

五、聯繫溝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學校黨辦負責。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檢查考覈制度

一、各支部負責組織檢查考覈各校意識形態工作。

二、檢查考覈每年至少一次,納入各校年度目標綜合考評,與各校述職述廉相結合,統籌安排部署。

三、檢查考覈內容爲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檢查考覈結束後要形成書面報告並向被檢查考覈對象反饋。

五、檢查考覈情況要在全校進行通報。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勢、互通情報、交流經驗,實現信息共享。

二、成立聯席會議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中心學校黨總支書記擔任,成員由各支部書記、校(園)長、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也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教師。

三、職責分工

1.中心學校黨辦負責綜合協調工作。

2.各學校各科室應當在中心學校黨總支的統一領導下,履行好指導、組織、協調、督導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3.中心學校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各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覈。

四、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進行,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形成聯繫順暢、反應靈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中心學校黨辦負責。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專項督查制度

一、專項督查工作由中心學校黨辦負責。

二、專項督查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原則上在12月份進行,也可根據需要開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內容和標準根據區教育局制定的測評體系進行,包括各學校各科室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情況、工作制度落實情況、追責問責情況等。

四、督查結果向中心學校黨總支報告,並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