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學校職工請銷假辦法

學校職工請銷假辦法

學校職工請銷假辦法

爲規範教職工教育教學行爲,增強遵規守紀的自覺性,嚴肅工作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學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1、工作期間不遲到、早退、擅自離崗、無故缺勤,因個人事情需要離崗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

2、教職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簽退制度。

二、請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1、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培訓、學習等,可請公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事假:因個人私事需要可請事假。

3、病假: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請病假。

4、婚假: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5、喪假: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6、產假、陪護假:產假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包括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等。男方可享受25日的陪護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等)。

三、准假權限

1、教職工事假1~2天以內由科室主任簽註意見,分管副校長批准;教職工事假3~7天由科室主任、分管副校長簽註意見,校長批准; 7天及以上校長簽註意見由教育局領導批准。

3、科室主任及以上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

4、工勤人員7天以後勤主任批准,7天以上分管副校長批准;

注:本制度試運行半年

2021年3月13日修訂

標籤:銷假 職工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