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辦公用品申請管理辦法

辦公用品申請管理辦法

辦公用品申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爲加強辦公用品申請、領用、管理,本着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範流程,明確責任的原則,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公用品分爲一般辦公用品、政府採購類辦公用品兩種。

1.一般辦公用品:鉛筆、刀、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複寫紙、標籤、便籤、橡皮、夾子、簽字筆、圓珠筆、修正液、筆記本、信封、白板筆、固體膠、剪刀、釘書器、直尺、筆筒、計算機、文件夾、檔案盒、檔案袋、票夾、印臺、U盤等。

2.政府採購類辦公用品:複印紙、硒鼓、墨盒等

第三條  職責範圍

辦公用品的管理統一歸口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申請

1.辦公用品領用申請需要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籤批後方可領用。

2.對於非常規使用的辦公用品,由各部室申請、行政辦公室統一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經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買。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

1.爲保障日常辦公需要,本着節約利用的原則,行政辦公室對常用低值易耗辦公用品應採用多家比對,以優惠價格擇優批量購買,提高供給效率;

2.對於硒鼓、墨盒、複印紙等政府採購規定產品,經主要領導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及財務部按照政府申購流程統一購買。

第六條  各部門辦公用品有關規定:

1.辦公用品申領應每季度首月的1-10日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後領用和發放,嚴禁先借後領的行爲。

2.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U盤、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辦公物品的保管

1.所有入庫辦公用品,都必須填寫入庫清單。

2.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由行政辦公室專人整理、定期清點。

3.行政辦公室設專人負責管理辦公用品申領登記臺賬。

第八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標籤:辦公用品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