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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騎車檢討書(精選多篇)

檢討書2.23W

第一篇:校內騎車檢討書

校內騎車檢討書(精選多篇)

尊敬的校領導:

首先,我要爲我(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在校內騎單車道歉!其次,我認識到: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爲,它可能給其他同學帶來危害,我深刻意識到了我的錯誤!

(描述一下校內騎單車的時間地點情況被誰抓到等等的細節,主要是湊字數)

在校內騎單車是十分危險的,如果有同學在追跑打鬧,來不及躲閃,那我就可能把他們撞倒。這會給我寄他們帶來很大的危害,會造成我們身體及身心上的危害。可能我們會受傷,以後也會留下心理陰影。作爲....學生,我要對自己負責,對其他同學負責,不要給學校添麻煩,要遵守校規校紀。

在校內騎單車的影響很不好。其他的同學看到了我在校內騎單車,可能他們也會這樣,這樣會使校園內很混亂,很不安全。學校就是我們的象牙塔,在這裏我們快樂的生活學習,不應該被這種不和諧的情景影響。在校內騎單車,違反了校規校紀,給班機造成了不良影響,我深表歉意。

我十分感謝...,他糾正了我不正確的行爲,讓我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它使我人生路上的一盞指路燈,告訴了我正確和錯誤的行爲。我很感謝他,同時也感謝學校讓我的道德品質有所提高!

在今後的日子裏,我會改正我的行爲,同時提醒身邊的同學朋友不要違反校規校紀,不要再學校內騎單車。遵守校規校紀,做遵紀守規的好學生,我會將這些付諸行動!請老師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再次爲我的行爲表示歉意!

第二篇:騎車協議

##*國小學生騎自行車協議書

班級:學生姓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爲保證學生的安全,學校建議家長不要讓您的孩子騎自行車上學,經班主任與家長協商,如家長執意讓學生獨自騎自行車上下學,需與班主任簽訂書面協議。

爲加強學校對騎自行車學生的管理,切實保證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的安全,本着對學生、家長和社會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孩子不滿十二歲,乙方堅決不允許其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孩子滿十二週歲,乙方同意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的,需教育和引導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學生不允許騎電動車、三輪車。

2、學生自行車要放在校內指定地點,在校園內不允許騎車,出校門後方可騎車離開。

3、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自行車車型大小要適合。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學,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4、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速慢行,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注意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三、學生在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途中或外出、離校期間發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協議自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家長)簽字:

***國小年月日

第三篇:騎車安全保證書

保證書

墩仁國小: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高臺縣教體局《安全管理細則》之:“嚴禁

未滿十二週歲少年兒童騎自行車”的規定,本人將嚴格遵守《墩仁國小學生

家長安全責任書》的條款要求。

但由於本人家庭與學校距離較遠,學生步行上學有困難。本人有時農

活較忙,無法正常接送學生,特向學校請求允許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爲切

實保證學生安全,本人願遵守以下條款:

一、教會學生騎自行車的方法與技巧,並教會學生安全注意事項。

二、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騎自行車的安全教育。保證不發生事故。

三、承擔學生騎自行車所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

特此保證

保證人: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保證書

墩仁國小: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高臺縣教體局《安全管理細則》之:“嚴禁

未滿十二週歲少年兒童騎自行車”的規定,本人將嚴格遵守《墩仁國小學生

家長安全責任書》的條款要求。

但由於本人家庭與學校距離較遠,學生步行上學有困難。本人有時農

活較忙,無法正常接送學生,特向學校請求允許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爲切

實保證學生安全,本人願遵守以下條款:

一、教會學生騎自行車的方法與技巧,並教會學生安全注意事項。

二、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騎自行車的安全教育。保證不發生事故。

三、承擔學生騎自行車所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

特此保證

保證人: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第四篇:學生騎車安全協議書

貴家長:

您好!

首先祝您閤家幸福,萬事如意!轉眼之間,愉快的假期結束了,我們全校師生又迎來一個忙碌充實的新學期,孩子們的安全是我們家長與學校老師的牽掛。由於我校部分學生家庭住址離學校較遠,一些家長爲孩子選擇了騎自行車、電動車上學。他(她)們每天往返於家庭與學校之間,穿梭在人車混行的道路上。然而,個別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騎車帶人、扶肩並行、突然猛拐、不靠右側路邊行駛、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等交通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已成爲不容忽視的安全問題。

爲了孩子的安全,我們希望家長能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交通法規定只有年滿12週歲以上的孩子才能騎車上路。我們嚴格要求家長做到:凡孩子未滿12週歲,一律不許讓孩子騎車上學。

2、年滿12週歲的學生,我們也建議最好不要騎自行車。

3、無論您的孩子是否年滿12週歲,一律不許騎電動車上學。

3、要經常幫您的孩子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剎車、車鈴等是否靈敏、正常。

4、教育孩子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如沒有具體的非機動車道,則要教育孩子靠右行駛,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遇到紅燈、黃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在橫穿機動車道或中途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長下坡一定要控制住車速;下雨天應慢速行駛。

6、騎車時不要雙手離把,不多人並行,不騎車帶人,不互相追逐、打鬧,不戴耳機聽音樂,瞭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7、請教育您的孩子,自行車要停放在學校內指定的地方,要鎖好車輛並保管好鑰匙。

以上幾點希望貴家長能遵照執行。同時希望家長按時接送,切實擔負起孩子安全的責任。如若自己騎車,在道路上出現安全事故概與我校無關,後果自負。

重視孩子的安全,就是對自己孩子的呵護;重視孩子的安全,就是對自己家庭的負責。真誠希望我們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爲孩子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我的孩子名字是 ,在班,對於以上內容我已經認真閱讀,明白了其中的要求,我們將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法律法規教育,增強依法維權意識,讓他們學會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家長簽名:聯繫電話:

中心國小

年月日

第五篇:有關騎車安全的倡議書

有關騎車安全的倡議書

同學們:

你們上學和放學有的騎車,但有一部分騎車的同學不注意騎車的安全,爲此,我提出以下倡議:

1.在馬路或街道上學騎車很不安全,學騎車應該在操場等空曠地帶。

2.要注意檢修自行車,特別是車閘要保持良好狀態。

3.自行車帶人上馬路,是違反交通規則的,對騎車和乘車的人都不安全。

4.爲了好玩,兩隻手開車把,這樣很不安全,一旦摔倒,突然到車輛,就會造成車禍。

5.爲了逞“英雄”使勁趕正在行駛的汔車,,一旦汽車急剎車,就會撞到汔車。

6.爲了省力氣,也爲好玩,一隻手拉住機動車尾部,另一隻手扶把前行,機動車突然轉彎,加速和剎車,就容易發生危險。

7.騎車穿越馬路,一定要停車左右觀察,確保安全才能通過,千萬不能強行穿越。

8.騎車轉彎時,一定要先打手勢,纔不會使後面的人或車撞上。

我們要珍惜自已的寶貴的生命,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讓我們每一個同學做一份有關騎車安全的倡議書吧!讓我們也做出自已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