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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工作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一

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是學校深化教學改革的基礎。爲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工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定期召開教代會,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規章制度,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福利等方案。

二、教代會閉幕之後,對大會作出決定、決議,工會委員會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爲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大工作考覈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組織教代會代表視察學校,檢查學校辦學、教學等情況。

五、每月召開工會委員會小組長會議,學習、討論工會條例,民主管理資料,分析實施學校民主管理。

六、落實教代會代表,深入到年級組、教研組、辦公室,及時反映教職工的建議,溝通學校幹羣關係。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二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爲工會工作和職工羣衆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於職工用之於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爲職工羣衆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羣衆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覈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佈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範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託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後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範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於爲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爲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餘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爲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爲主、物質鼓勵爲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遊、秋遊,應嚴格控制在本市範圍內,並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並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於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羣衆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爲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並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餘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於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爲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覈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覈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於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爲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羣衆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羣衆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爲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區委、區政府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覈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序規範,手續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爲,應及時予以糾正。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照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工會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開支標準,及時檢查分析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覈定數),定期向局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每年向工會會員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並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第六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第七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第二章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第八條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

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範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第九條預算收支範圍

1、預算收入包括:⑴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⑶上級補助收入;⑷政府補助收入;⑸行政補助收入;⑹事業收入;⑺投資收益;⑻其他收入。

2、預算支出包括:⑴職工活動支出;⑵維權支出;⑶業務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資本性支出;⑹補助下級支出;⑺事業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條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工會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並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爲限,其編、審程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條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審覈意見,並向工會會員公佈,接受監督。

第三章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覈、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條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爲:

1、超出規定範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准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覈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爲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爲。第十六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於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爲: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僞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爲。第十七條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爲: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佔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爲。

第四章工會票據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櫃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黴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第十九條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僅限於工會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第二十條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後,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註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十一條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爲。

第二十二條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覈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第五章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第二十六條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第二十七條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工會會費收入、工會經費按規定提取上繳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工資收入”的0.5%交納會費,在每月15日前足額提取。機關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爲: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爲: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2)經費上繳。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40%交上級工會,60%留存。

2、根據工會困難補助審批程序和職工困難情況酌情給予補助,慰問傷、病職工人員,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能作爲其他開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範,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第二十九條

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餘不得出現赤字。

第三十條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第三十一條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範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第三十二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後,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並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備案。第三十三條年度預算經批准後,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並經上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第三十五條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第三十七條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六章工會經費使用審批

第三十八條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於本工會業務範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九條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條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籤、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

第四十一條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採用實名制發放,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不能用於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爲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會財務處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條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第四十四條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覈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並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覈、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並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四十六條記賬憑證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規範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第四十七條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並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啓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範。

第四十八條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第四十九條賬簿登記以審覈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爲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第五十條定期覈對相關賬目記錄,並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覈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第五十一條

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第五十二條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第五十三條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並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並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第五十四條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第五十五條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並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第五十六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範辦理調閱和銷燬事宜。

第八章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爲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覈准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覈及記賬業務;出納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

第五十八條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銀行印鑑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入保險櫃保管。出納人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後,方可辦理。

第六十一條

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覈對,並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負責具體工會會計工作。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辦理啓用手續,並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

(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

(4)負責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編制年度預、決算說明。

(5)負責編制本級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

(6)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

(7)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覈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六十四條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出納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啓用手續,並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置,啓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

(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並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覈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現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覈對相符。

(5)根據工會主席覈准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覈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並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

(6)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

(7)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保險櫃妥善保管。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四

爲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權、參與、建設、教育等方面的職能,達到共謀學校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二、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及上級工會的決定,負責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學校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各種會議的組織實施及各類學習的安排,並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負責與學校行政就勞動關係等問題進行協調,並代表教職工就有關教職工的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勞動爭議等事項與學校進行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工資協議。

五、圍繞學校的建設和發展,組織教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教育教學改革活動。

六、努力在校園中營造“教職工愛學校,學校愛職工”的良好氛圍,建立穩定和諧的學校秩序。

七、積極開展有益於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藝、體育活動。

八、督促學校按比例正常、足額提取工會經費,管好、用好經費。

九、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按期換屆選舉工作和日常會員發展工作。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羣衆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覈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爲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爲領導當好參謀,爲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覈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爲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爲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爲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覈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