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鄉鎮街道公文

關於享受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貼待遇的幾點說明

一、適用對象的界定:

關於享受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貼待遇的幾點說明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範圍爲,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週歲以上(含60週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爲,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爲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爲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申請所需材料:

1.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登記審覈表;

2.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覆印);

4.申請人戶口本複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複印);

5.申請人退伍證複印件或退伍軍人登記表複印件(加蓋複印單位公章);

6.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申請人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證明(申請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7.申請人信用社賬號複印件;

注:

1.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登記審覈表中“鄉鎮、街道覈實意見”欄須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

2.沒有社保經辦部門證明材料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