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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農村保潔員工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關於完善農村保潔員工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關於完善農村保潔員工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自今年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我縣在省市堅強領導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作爲推進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抓手,統籌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農村保潔員現狀

爲推進農村道路河河流的綜合治理,政府通過整合相關部門公益性項目資金6500萬元,在開展以“潔河、潔村”爲主題的環境整治基礎上,又相繼從財政扶貧、人社公益崗位等項目上籌措1000餘萬元,按每200村民配備一名保潔員,全縣共落實村級保潔員1500名,其中財政管理部分1000名,人社部分管理500名。做到“灣灣有人掃垃圾,戶戶有人搞保潔”。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管理職責不明確。我縣農村垃圾清運由縣住建局負責,但農村保潔員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保潔員工資由農業農村局統一上報,再由人社局和財政局統籌下撥,這種多部門管理,導致保潔員每月工資不能按時下發,管理上的無序。

(二)保潔員管理機制不健全。鄉鎮沒有建立保潔員長效管理機制和考評機制,這就導致部分鄉鎮出現村灣保潔員只拿工資不幹活和垃圾清掃不乾淨等現象。

(三)保潔人員限制太多。財政局和人社局要求農村保潔人員只能是貧困戶,這一限制導致保潔員的聘請範圍太過狹隘,聘請的部分貧困戶保潔員不履職,鄉鎮又難以及時更換。

(四)保潔員工資管理混亂。保潔員工資由財政局和人社局分別下撥。一是兩個部門要求報送的保潔員工資資料標準不同,各鄉鎮爲保潔員工資下發要準備不同的資料,重複報送。二是保潔員工資要求沒有統一標準,財政局和人社局都沒有嚴格按照《關於農村環境衛生保潔崗位資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每年的標準不一樣。今年財政局工資已下發了7個月,但人社局部分至今沒有下撥工資,三是工資下撥方式不符合實際情況。財政局下撥的工資來源於扶貧資金,要求必須直接撥到貧困戶卡中,這樣掌握貧困戶實際工作情況的鄉鎮失去了對保潔員的獎懲權,無法嚴格執行保潔員管理制度

三、工作建議

(一)明確農村保潔員管理部門。建議將農村保潔員管理劃歸住建局統一管理。以便中科環保公司及時瞭解保潔員工作狀態。

(二)建立統一的保潔員管理機制。全縣要建立統一的保潔員管理辦法和保潔員長效管理機制和考評機制,杜絕村灣保潔員只拿工資不幹活和垃圾清掃不乾淨等現象。

(三)統籌保潔員工資撥付方式。建議將保潔員工資統一下撥到鄉鎮,由鄉鎮統籌下發工資,以便及時管控保潔員工作動態。

(四)統一人社局和財政局工資標準。建立統一的工資標準,以方便鄉鎮報送相關資料,同時便於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