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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及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整治檢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及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整治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及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整治檢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試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綿陽富誠投資集團公司,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後續工作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總體安排>的通知》(川委〔2017〕435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推進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綠色生產的通知》(川建散水發〔2017〕559號)、市委市政府《關於持續做好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的通知》(綿委辦〔2017〕84號)、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後續工作方案>的通知》(綿涪委〔2017〕81號)和市住建局《關於做好今冬明春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綿建局函〔2017〕346號)、《關於印發<市住建系統今冬明春大氣污染控制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綿建局發〔2017〕60號)、《關於開展市中心城區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綿建局函[2017]345號)、《關於印發<綿陽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綿建局發〔2017〕66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和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等工作,根據國家、省、市、區對今冬明春建築工地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綠色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的相關要求,決定在我區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及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整治檢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檢查範圍

涪城區屬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築工地)及預拌混凝土攪拌站。

三、職責分工

(一)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和綿陽富誠投資集團公司負責對本單位建築工地的大氣污染防治、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進行全面自查,根據自查存在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編制有針對性的企業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目標、責任、時間、任務和措施,逐項整改銷號。

(二)預拌混凝土攪拌企業負責按照《綿陽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達標考覈表》(附件3)內容和國家省市相關文件及技術規程,對本企業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進行自查,根據自查存在的問題編制有針對性的企業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目標、責任、時間、任務和措施,逐項整改銷號。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本轄區內所有建築工地的大氣污染防治、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綜合整治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和問題排查督改。同時,在2017年12月10日前,按照《綿陽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達標考覈表》(附件3),對轄區內所有的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責成企業按照《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T328—2014) 進行整改完善。

(四)試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試驗區範圍內的建築工地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大氣污染防治、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的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並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綜合整治工作。

(五)區住建局負責對在區住建局已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安全監督手續的建築工地開展今冬明春建築工地大氣污染防治、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的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城建監察大隊負責在建房屋建築工程的監督抽查、市政管理股負責市政工程的監督抽查、危舊房改造管理股負責危舊房及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監督抽查、區棚改辦負責棚戶區改造拆遷項目的監督抽查、建設管理股及區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綜合整治工作)。

(六)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對照《綿陽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達標考覈表》(附件3)內容和國家省市相關文件及技術規程,完成混凝土攪拌站的整改後,向市住建局申請綠色生產考覈達標驗收,由市住建局成立考覈組組織實施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達標考覈驗收,考覈組由市縣兩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技術專家、行業代表組成(驗收工作分三個批次,三個批次的時間節點分別是:2018年1月底、2月底和3月底)。

四、檢查內容

(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1、檢查企業、項目落實主體責任情況,是否建立大氣污染防治整改臺賬(附件1)。

2、落實區住建局《關於印發<涪城區建設領域今冬明春及中央環保督察後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綿涪住建函﹝2017﹞285號)文件情況。

3、施工現場落實“六必須、六不準”情況。

(二)安全生產工作

1、檢查企業、項目落實主體責任情況,是否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附件2)。

2、檢查各分部分項工程(冬季施工、建築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吊籃、模板支架、各類腳手架、卸料平臺、基坑、邊坡、消防等)的專項方案編制、審批程序、安全技術交底、驗收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資料情況。

3、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標準,抽查施工現場實體安全狀況。

(三)圍牆(圍擋)美化提升工作

根據區住建局《關於做好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建築工地圍牆(圍擋)美化提升改造工作情況。

(四)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工作

預拌混凝土企業是否按照《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達標考覈表》(附件3)內容和國家省市相關文件及技術規程,開展混凝土攪拌站的綜合整治和改造工作。對無資質攪拌站,以及綜合整治不合格經過整改仍不達標的,應堅決予以關停。同時,新建、改建、擴建、遷建預拌混凝土攪拌站應符合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要求,並按照《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T328-2014)要求進行建設。

五、其他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對建築工地項目責任主體單位未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或自查自糾走過場的,工地現場環保、安全、工地圍牆(圍擋)不符合要求的,應堅決採取責令整改、依法查處等措施。對問題較嚴重的建築工地,直接予以頂格處罰並責令停工整改。

 

特此通知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