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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辦發〔2014〕33號)、《關於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的意見》(魯組字〔2018〕63號)、《關於進一步從嚴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有關規定(試行)》(濟組發〔2018〕35號)等有關要求,現將發展黨員工作中5個階段25個步驟的相關流程和注意事項梳理如下。

一、申請入黨階段(2個步驟)

1.遞交入黨申請書

1)申請入黨條件。一是年齡在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二是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三是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四是願意執行黨的決議;五是願意按期繳納黨費。

2)申請書有關要求。入黨申請書一般應當有以下4個方面的基本內容:爲什麼要入黨,自己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以及思想、工作、學習、作風方面的情況;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主要寫其職業、政治情況、與本人的關係等;入黨的態度和決心,主要是寫自己如何積極爭取加入黨組織,表明自己入黨的決心和今後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請入黨的途徑。一是有工作、學習單位的人員,單位有黨組織的,直接向工作、學習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二是沒有工作、學習單位的人員,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申請。三是流動人員,應當向工作、學習單位的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沒有建立組織的,可向居住地黨組織或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的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流出地已經在流入地建立流動黨員黨組織的,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四是在校學生,應當向學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五是離退休人員,原則上哪個單位管理,就向管理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單位負責的,向原單位提出申請;生活、管理與原單位基本脫離關係的、主要活動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申請。六是借調到外單位工作半年內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實際,向原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半年以上的,向原單位或借調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七是失業、待業、自謀職業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申請;加入個體勞協的,向勞協或勞協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申請。八是下基層掛職、扶貧、支教半年以內的,向原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層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發展前必須徵得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

4)不得發展入黨情形:①不信仰馬克思主義,篤信宗教、熱衷封建迷信活動或參與邪教的;②是非觀念淡薄,在涉及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等原則問題的政治挑釁面前態度曖昧、消極躲避的; ③入黨動機不純、功利思想嚴重,一心想借入黨撈好處的;④對羣衆缺乏感情, 爲民服務意識不強, 個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爲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⑥違反信訪有關規定,組織、參與或煽動、教唆他人進行信訪活動且屢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惡情形或霸痞行爲的;⑧因違法行爲正在接受調查的,以及因 “黃賭毒”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因其他違法行爲受到行政拘留處罰不滿2年的; 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正在執行刑罰或者刑罰執行完畢但不滿5年的;⑩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接受處罰但不滿5年的;⑪受開除黨籍處分或脫黨除名處置不滿5年的。

(5)嚴把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入黨。在符合接收入黨申請書條件後,自接收入黨申請書之日起,一般至少經過5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其中擁護黨的領導、能改過自新、積極追求進步、工作實績突出的,方可按程序發展入黨。

注意事項:一是申請入黨的人要結合自身工作學習情況和思想情況撰寫入黨申請書,不得抄襲;黨支部要對入黨申請書認真審覈把關;二是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的人員遞交申請書時,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個人有關行爲或經歷;三是入黨申請書要由黨支部保存

2.        黨組織派人談話。

(1)談話時間。收到申請書後要在1個月內。

(2)談話主體。一般由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組織委員進行。

(3)談話目的。瞭解入黨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入黨條件和程序,加強教育引導。

注意事項:一是談話人員要認真審閱入黨申請書,存在問題的要當面向申請入黨人員指出;二是談話結束後要整理形成書面記錄,由黨支部存檔

二、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和培養教育(4個步驟)

3.推薦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1)推薦範圍:已遞交入黨申請書、黨組織已派人談話且連續培養考察滿6個月以上,基本具備積極分子條件的人員。

擬確定基層組織班子成員近親屬,特別是與村(社區)“兩委”主職幹部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還有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爲積極分子前,黨支部須書面向具有審批發展黨員權限基層黨(工)委書面報備。基層黨(工)委應派人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出具書面意見。基層黨(工)委備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後續程序。

(2)推薦方式:採取“兩推薦一公示”方式進行。兩推薦即由黨支部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和羣衆代表會議,分別對入黨積極分子推薦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推薦人選,得黨員贊成票超過全體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同時得羣衆代表贊成票超過實到會羣衆代表半數的,方可列爲入黨積極分子人選。一公示,即由黨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羣團組織,可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推優方式產生入黨積極分子人選。

(3)支部決定:入黨積極分子人選公示無異議的,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黨員大會,下同)會議研究同意,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

注意事項:一是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要綜合運用“兩推薦”結果,防止簡單以票取人;二是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後,黨支部書記要與他們逐一進行談話,掌握思想動態、幫助端正入黨動機;三是基層黨(工)委應指派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員列席“兩推薦”會議、支委會會議或羣團組織推優會議,並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四是基層黨(工)委關於基層組織班子成員近親屬、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列爲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的批覆、“兩推薦一公示”、支部委員會會議記錄等相關資料,由黨支部存檔;黨支部關於基層組織班子成員近親屬、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列爲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的備案報告,由基層黨(工)委存檔

4.上級黨委備案。

1)備案形式及內容。主要包括備案報告及臺賬:①備案報告應包括人員基本情況、談心談話和日常考察情況、“兩推薦一公示”情況和支委會意見情況等。②臺賬應包括人員姓名、性別、民族、學歷、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時間、聯繫方式等。

2)審覈重點及結果。基層黨(工)委組織委員或組織員應認真審覈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相應條件、是否履行規定程序等。符合條件、程序規範的發放《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培養考察寫實簿》(以下簡稱《培養考察寫實簿》),由黨支部負責指導填寫並保存。

注意事項:一是基層黨(工)委在發放《培養考察寫實簿》時,建立發放臺賬;二是《培養考察寫實簿》由黨支部保存、存入黨員檔案,根據發展進程及時組織培養聯繫人、入黨介紹人等進行填寫,嚴禁突擊填寫、事後補填和他人代填等違規違紀行爲;三是黨支部報送的入黨積極分子推薦情況備案報告和臺賬,由基層黨(工)委存檔

5.        指定培養聯繫人。

(1)培養聯繫人數量。黨組織應當指定2名正式黨員作爲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

(2)培養聯繫人任務。主要有4項。一是是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二是瞭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三是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四是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爲發展對象的意見。

注意事項:一是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繫人,應由支委會會議研究確定、黨員(培養聯繫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發展對象近親屬黨員、預備黨員等不得擔任培養聯繫人;三是培養聯繫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動、不適合繼續聯繫培養的,黨支部應及時更換。四是在填寫《培養考察寫實簿》培養聯繫人培養考察意見時,可由其中1名培養聯繫人主筆,由2名培養聯繫人共同簽名;培養考察意見每季度填寫1次。

6.        培養教育考察。

上級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進行一次分析,針對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培養教育考察。

1)培養教育方式:主要通過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開展集中培訓等方式加強培養教育;基層黨(工)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集中培訓。

2)實行動態管理: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1次考察,每年組織1次黨員羣衆測評。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場動搖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現,經教育引導仍無轉變的,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基層黨(工)委每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進行一次分析,針對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培養教育考察。注重將不同羣體、不同行業表現突出的入黨申請人及時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保持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適度規模。

3)做好接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及時轉交材料;接收單位黨組織認真審查材料、做好接續培養,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注意事項:一是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1年以上的培養教育,才能確定爲發展對象;二是入黨積極分子集中培訓不得代替發展對象集中培訓;三是加強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確保“源頭活水”充足;四是認定轉入人員入黨積極分子資格,應嚴格審覈相關檔案資料、經支委會集體研究並進行公示。

三、發展對象確定和考察(5個步驟)

7.確定發展對象。

1)人選條件。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可以推薦爲黨員發展對象。

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的人員擬確定爲發展對象人選前,基層黨(工)委要會同所在支部,對其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進行認真分析研判和考察,並將相關情況及黨委意見書面報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審查,區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後,出具書面答覆意見。審查同意後,方可履行後續程序。

2)人選確定。採取“兩評議一公示”方式進行。在認真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兩評議一公示”的方式徵求黨員羣衆意見,即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和羣衆代表會議,分別對經過1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民主評議;支部委員會根據聽取意見和民主評議情況,研究確定發展對象人選,公示無異議後報基層黨(工)委備案審覈。

注意事項:一是基層黨(工)委對擬發展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考察、審查均須形成書面材料,由黨支部存入黨員檔案二是參加民主評議的黨員、羣衆代表數量和對發展對象人選公示,參照“兩推薦一公示”執行;三是基層黨(工)委應指派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員列席“兩推薦一公示”、支委會會議,並在會議紀律上簽字;四是“兩評議一公示”、支部委員會會議相關資料,由黨支部存檔。

8.報上級黨委備案。

1)備案形式及內容。主要包括備案報告及臺賬:①備案報告應包括人員基本情況、日常培養考察情況、“兩評議一公示”情況和支委會意見情況等。②臺賬應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學歷、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時間、確定爲發展對象人選時間、聯繫方式、《培養考察寫實簿》編號等。

2)資格審查。基層黨(工)委對黨支部上報備案的發展對象人選,要統一書面徵求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公安、法院、檢察院、信訪、民族宗教、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意見;發展對象是企業或社會組織負責人的,還應徵求稅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意見。聯審部門反饋意見應由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反饋意見由基層黨委填入發展對象《培養考察寫實簿》。

基層黨(工)委組織員應認真審覈發展對象人選是否具備相應條件、程序步驟是否規範,並將審覈意見填入發展對象人選《培養考察寫實簿》。

(3)審覈批覆。基層黨(工)委組織委員或組織員應認真審覈發展對象人選是否具備相應條件、程序步驟是否規範,並將審覈意見填入發展對象人選《培養考察寫實簿》

對基層組織班子成員近親屬擬確定爲發展對象的,基層黨(工)委應在黨支部進行報備後,詳細分析該黨支部黨員構成,並安排專人對其進行全面深入考察,通過個別訪談、民意調查等方式,認真聽取黨員羣衆和各個方面意見。其中,村(社區)“兩委”主職幹部近親屬入黨的,區級組織部門要安排專人會同街道黨工委,對其進行實地考察;經區級組織部門批准後,方可列爲發展對象。

注意事項:一是經基層黨(工)委批覆同意的發展對象人選,方可確定爲發展對象;二是村(社區)“兩委”主職幹部近親屬、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未經區級組織部門批准的,不得確定爲發展對象;隱瞞情況一經發現的,終止發展黨員程序,已經發展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且2年內不得列爲發展對象;三是黨工委的備案意見應書面通知黨支部,上級黨工委備案同意的時間即爲確定發展對象的時間;四是黨支部報送的發展對象人選備案報告和臺賬,由基層黨委存檔。

9.確定入黨介紹人。

發展黨員要有2名正式黨員作爲入黨介紹人,介紹人可以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以由黨組織指定。

注意事項:一是黨組織指定入黨介紹人,必須經黨員(入黨介紹人)本人同意且經支委會研究確定;二是預備黨員、發展對象近親屬、受留黨察看及以上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擔任入黨介紹人;三是介紹人工作變動的,還在原單位的,可以繼續擔任,離開原單位的,應重新指定;四是確定入黨介紹人後,黨支部書記要同入黨介紹人談話,明確培養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基層黨(工)委應對黨支部確定的入黨介紹人進行業務培訓。

10.    進行政治審查。

(1)政治審查的內容:一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二是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斗爭中的表現;三是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四是直系親屬和本人關係密切的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2)政治審查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檔案資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和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還應對徵求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注意事項:一是政審材料要出具明確意見,表述應清楚、明確,符合新精神、新論述;由具有發展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出具並加蓋黨組織公章。二是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的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瞭解。主要社會關係,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與其有密切聯繫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與發展對象關係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學、同鄉等。具體工作中,並不需要調查上述範圍的每一個人,主要是瞭解那些政治、經濟上與發展對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黨支部要對發展對象政治審查情況形成結論,並如實填入《培養考察寫實簿》;其他黨組織反饋的發展對象近親屬政審材料,由黨支部存入黨員檔案。四是未經政治審查或者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11.    開展集中培訓。

(1)培訓主體:區級黨委組織部門或基層黨(工)委

(2)培訓時間:不少於3天或者24個學時。

注意事項:一是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二是黨員發展對象經過集中培訓後應參加政治理論測試,考試不合格的,一般取消黨員發展對象資格。三是發展對象參加集中培訓情況及測試成績,由黨支部如實填入《培養考察寫實簿》。

四、預備黨員接收(7個步驟)

12.支委會審查。

支部委員會廣泛徵求黨員和羣衆的意見,對發展對象(擬接收爲預備黨員人選)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集體討論發展對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項:一是對發展對象的公示、支部委員會審查會議記錄扥檔案材料,由黨支部存檔;二是黨支部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材料至少應包括: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及結論性報告、《培養考察寫實簿》、發展對象培養考察情況綜合報告等;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還應包括基層黨委考察、縣級組織部門審查意見書面材料。

13.上級黨委預審。

主要包括基層黨委預審和區級黨委組織部門複審,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審查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二是審查檔案資料是否完備、填寫是否規範;三是審查是否徵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四是審查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基層組織班子成員近親屬等人員是否履行相應程序等。

注意事項:一是區級黨委組織部門複審通過後,向基層黨委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志願書發放情況要同步登記備案;二是發展對象未來3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手續。

14.填寫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要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進行。填寫《入黨志願書》前,要認真閱讀填寫要求,嚴格按照規定填寫。

注意事項:一是填寫《入黨志願書》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向黨組織故意隱瞞有關問題;二是《入黨志願書》由黨支部存入黨員檔案,妥善保管

15.       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

(1)召開支部大會條件。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半數。

(2)支部大會主要程序。一是會議主持人講明會議議題和發展對象推薦、培訓、公示、考試等基本情況;二是聽取發展對象彙報情況;三是聽取入黨介紹人彙報情況、表明意見;四是支部委員會報告審查情況;五是與會黨員進行充分討論;六是與會黨員無記名投票表決。

注意事項:一是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須提前1周下發通知並向上級黨(工)委報告;上級黨(工)委要派人到會監督指導,並在會議記錄上簽字;二是討論兩個以上發展對象入黨時,要逐個討論和表決;三是贊成人數超過全體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方可通過,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四是黨支部應當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考察寫實簿》等,一併報上級黨(工)委審批。支部大會決議應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五是黨支部會議記錄、支部委員會報告審查情況、表決票及其他會議材料,由黨支部存檔。

16.    上級黨委派人談話。

(1)談話時間: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基層黨委審批前進行;

(2)談話主體:區級黨委組織員、基層黨委組織委員。

(3)談話重點:重點了解其主要社會關係是否清楚、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入黨程序是否規範、黨的基本知識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現是否符合黨員標準等,講明黨規黨紀,對做合格黨員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項:一是談話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組織員將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如實記入《入黨志願書》和《黨員發展對象有關情況登記表》;二是談話中發現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近親屬入黨未報批、入黨動機不純、隱瞞重大錯誤、程序違規等情況的,須及時覈查處理;三是談話人員應遵循迴避原則。

17.    上級黨(工)委審批。

(1)審批時限: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並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工作中,基層黨委應在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當年度12上旬前完成審批工作。

(2)審批方式:審批必須採用集體討論和表決的方式進行,會上,黨委委員要逐人負責地發表意見。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注意事項:一是基層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前2天,要將發展對象基本情況印送黨委委員,並向區級組織部門報告;二是黨委審批意見及時寫入《入黨志願書》,註明預備期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三是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對未被批准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1)備案目的:主要掌握預備黨員結構、分佈、質量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備案方式:一般以發展黨員工作報告和花名冊形式進行。花名冊應包括預備黨員花名冊、入黨積極分子花名冊和申請入黨人員花名冊。

3)花名冊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列爲入黨積極分子時間、確定爲發展對象時間、吸收爲預備黨員時間、聯繫方式、所在黨支部、黨支部書記、培養聯繫人、入黨介紹人等信息。

五、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和轉正(7個步驟)

19.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

對新接收的預備黨員,黨支部負責人要找其談話,通知其入黨時間、預備期限、黨內有關生活制度、交納黨費的有關規定等,進行政治生活新起點的教育,及時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吸收其參加組織生活,加強黨性鍛鍊。

20.入黨宣誓。

(1)時間節點:發展對象被基層黨(工)委批准入黨後1個月內。

(2)組織主體: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國際歌、黨組織負責人致詞、新黨員宣誓、新黨員代表發言、黨組織負責同志講話並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場合正式、嚴肅認真、莊重簡樸、嚴密緊湊。

21.繼續教育考察。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基層黨(工)委書記要在1個月內與新發展黨員談心談話,基層黨(工)委要對新發展黨員在1年內組織不少於32學時的集中教育培訓。黨支部每半年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結果由入黨介紹人、黨支部書記及時填寫《培養考察寫實簿》。

22.    提出轉正申請。

一般情況下,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前一週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申請。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出轉正申請的,應當在其預備期滿後一個月內向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轉正申請由黨支部存入黨員檔案。

注意事項:一是基層黨支部要建立提醒機制,對預備期滿未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的預備黨員,要及時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據不同情況,對理想信念動搖、不願繼續留在黨內,或經黨組織提醒仍不提出轉正申請的,經支部大會討論,逐級報區級黨委組織部門批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三是轉正申請由預備黨員本人手寫,由黨支部存入黨員檔案。

23.    支部大會討論。

(1)前期準備:一是黨小組提出意見;二是黨支部徵求黨員和羣衆意見,對預備黨員有關情況進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員會審查,經集體討論後,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

(2)程序步驟:預備黨員轉正要通過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程序步驟與接收預備黨員的要求一致。注意贊成人數超過全體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方可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會議可與接收預備黨員會議同步召開。預備黨員轉正後,要在其所在單位黨支部對本人情況進行公示,公示要求與確定發展對象時一致。

注意事項:一是支部大會必須及時召開,不得無故拖延;二是預備黨員預備期未滿不得召開支部大會、辦理轉正手續;三是對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1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四是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爲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6個月。轉爲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五是上級黨委要派人到會監督指導,並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24.    上級黨委審批。

黨支部應向上級黨委提供關於預備黨員轉正情況的報告及預備黨員檔案;基層黨委集體研究審批後,及時向基層黨支部書面反饋審批結果。

注意事項:一是基層黨委應在3個月內進行審批;二是基層黨支部應將審批結果反饋黨員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三是黨支部提供的關於預備黨員轉正情況的報告,由基層黨委存檔;基層黨委書面反饋的審批結果,由黨支部存檔。

25.    材料歸檔。

各級黨組織要明確專人負責黨員檔案整理和管理工作。黨員檔案填寫、查閱或移交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防止丟失、污損和塗改。

1)黨員檔案整理。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考察寫實簿》等材料(曾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出黨經歷人員還應包括基層黨委考察材料、區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黨支部應告知黨員本人檔案存放地點。

2)過程性材料管理。發展黨員過程中形成的談話記錄、會議記錄、請示批覆、各類臺賬和表決票等材料,由黨支部、基層黨委等及時梳理存檔。

3)黨員檔案保管和審查。建立黨員檔案實時審查制度。對轉入或轉出的黨員,基層黨(工)委應審查其黨員檔案,重點審查入黨材料是否真實齊全規範,對入黨過程存疑的須與其入黨時所在黨組織覈實相關情況,堅決防止非黨員藉機混入黨內。對黨員檔案材料不齊全、發展過程有瑕疵的黨員,由基層黨委進行綜合研判、作出認定,形成結論性材料,報區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備案後,存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