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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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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學習心得
第一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學習心得第二篇:學習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心得體會第三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第四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五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讀後感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學習心得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學習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6月11日 人民日報)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的重要一年。在這一關鍵時刻,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就顯得耐人尋味。

黨是由全體黨員組成的,黨的先進性最終要靠黨員的先進性來體現,主要體現在每一個黨員按照黨的先進性要求,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素質、能力和實際行動上。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僅是黨保持長期執政的堅實基礎,更是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力量保證,因此黨員的先進性關乎着黨的生命之本。

實踐告訴我們,黨員的先進性是與時俱進的。在建設小康社會的工作中,黨員隊伍和新發展黨員工作存在着哪些問題,什麼地方需要完善,我們就要依據調研總結獲取經驗教訓,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做好黨員建設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新的時期,經濟建設和民族團結工作中需要如何推進,什麼地方需要加強,我們就要依據新時期的各項特點發展黨員隊伍,以新鮮的血液充實黨的執政生命。

當前,我國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確實取得了一些成績,黨員的數量有了明顯增加,質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雖然從表面上看近年黨員的結構有了提高,但在這種表像下,深層次的思想觀念、知識結構、專業能力的“停滯不前”和工作能力、先鋒效力、模範動力的“舉步維艱”顯得日益突出,慢慢浮出了“水面”。

所以,我們必須要清楚的看到: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由於機構改革等原因,新發展的黨員多是“老員工”,部分黨組織負責人對發展黨員工作不積極主動,觀念束縛,不從黨的事業出發,大搞形式主義,挫傷了上進同志的入黨積極性,個別黨員政治素質不高,思想滑坡,扭曲了黨在羣衆中的形象。存在着入黨積極分子源頭不足、黨員發展不合理、個別黨組織認識不到位、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不夠等亟待解決的各種問題。

如何破題?值得探討!細看1990年中央組織部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再讀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單從數量上看,細則從三十三條完善至四十四條,其中內容更是在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預備黨員的接收和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等方面做了更爲詳細的解讀和完善。

僅僅如此便可一勞永逸嗎?在筆者看來,新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在一定程度上定會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但這僅僅是處理好了“面”上的問題,從長遠來看,我們更需要的是完善“質”的事情。

首先,要釐清目標,搞好源頭建設。要打破傳統用人觀念,樹立發展的觀點,切實改進工作方法,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在發展黨員工作中變“守株待兔”爲“主動出擊”,培植一支數量多、質量高、結構好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進而根據既定目標,各級黨組織要圍繞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目標,層層分解任務,制定發展黨員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加強對新發展黨員的結構分佈及相關比例的宏觀調控,堅持有計劃地發展黨員。

其次,要圍繞核心工作,強化領導,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幹好一項事業,需要建設一個好的班子,在黨員隊伍的建設中,就需要加強基層黨支部的建設,選好支部書記,形成一個團結協調,講政治講黨性的優秀核心。上級黨委要做好黨支部成員的教育和提高,可以通過舉辦各類講座和培訓班的形式強化業務知識教育,嚴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逐步提高黨支部的業務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發展工作效率。

最後,要轉換思想,強化爲民意識,加強黨員隊伍管理。通過宣傳教育使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解放思想,正確看待新興事物和問題。針對黨員隊伍年齡偏大、文化結構偏低等現實問題,黨支部在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時要注重方法,用市場經濟的觀點發展優秀入黨積極分子。並且要積極樹立典型,充分重視先鋒模範的帶頭作用,着力引導黨員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無聲的行動激勵人、引導人、凝聚人,使黨的先進性得到充分發揮。

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請每一名黨員幹部認清形勢,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做好新時期發展黨員工作,凝聚先進的力量,萬衆一心實現中華民族之偉大復興!

第二篇:學習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心得體會

學習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通知強調,《細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fw77近。com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體現了實踐探索的新經驗,是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遵循。(新華網 6月10日)

“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力量和作用,既取決於黨員數量,更取決於黨員質量。”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近日頒佈的新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重要特徵就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質量作爲發展黨員工作的生命線,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肅紀律。

新的《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出版,是繼新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選官上“動刀”後,再度以制度規範紮緊“入黨”籬笆、嚴把入口,以求實現“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目標,保持“黨的純潔性”。只有貫徹執行好《細則》,才能把好發展黨員入口關,保證發展黨員質量。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抓事抓根本”。要實現我黨的自我淨化,保持黨的純潔性,就一定要從源頭抓起,把好選人用人的關口。近年來,有相當一部分人入黨動機不純,極具功利色彩,認爲入黨可以爲他們未來的名、利、權等方面獲取政治資本和實惠,而非基於對共產黨的認同。因此,新的《細則》要求發展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突出政治上的先進性,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任何時候,都要把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爲衡量一個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黨組織的第一標準。一個政治上合格的發展對象,必須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夠自覺爲黨的綱領而努力奮鬥。

在考察政治素養的基礎上,嚴格履行入黨手續,才能保證新黨員的優良質量。《細則》在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預備黨員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轉正等每一個環節,都提出具體要求。這些要求必須落實到每個環節中去,不能簡化、不搞變通、不走形式。

早在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就曾在新一屆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提出 “建設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此番《細則》的公佈是相關規範的制度化和具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發展黨員工作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切實做好《細則》的學習、宣傳和實施,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第三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爲了切實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制訂本細則。第二條 黨的基層組織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爲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要從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出發,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第四條 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第二章 對要求人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第五條 黨組織要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羣衆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隊伍。第六條 黨組織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理論的教育,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以及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爲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第七條 黨組織要指定1至2名正式黨員做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並採取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 們進行培養和教育。第八條 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隊伍的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改進的措施。要求人黨的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培養、教育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第九條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羣衆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爲發展對象。第十條 黨組織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本人歷史和政治表現進行了解,確定爲發展對象後,要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再函調或外調。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第十一條 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中間一般爲5至7天(或不少於40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材料》可作爲學習輔導材料。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黨組織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文件,並搞好輔導。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第三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第十二條 接收預備黨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第十三條 申請入黨的人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第十四條,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l·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瞭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本職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3·被介紹人批准爲預備黨員以後,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第十五條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爲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第十六條 在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上,申請人應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委會要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要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並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費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 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兩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第十七條 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我們一定會做的更好)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第十八條 預備黨員必須由黨委(工委,下同)審批。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要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縣以上黨委直接領導的獨立單位的黨總支和大型廠礦企業、大專院校直屬的分廠、分校黨總支,經縣以上黨委授權,可以審批黨員(需註明是授權的)。臨時黨支部、臨時黨委無權接收、審批預備黨員。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第十九條 黨委審批前,要指派專人(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對《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並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人應將談話的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並向黨委彙報。第二十條 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黨委主要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入黨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申請人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可批准其爲預備黨員。黨委審批的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對末被批准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第二十一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3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第二十二條 黨組織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鍊,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第二十三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上級黨組織應派人蔘加由黨支部舉行的宣誓儀式。第二十四條 黨組織要通過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教育、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組織。第二十五東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爲證試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上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教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委批准。第二十六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是: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羣衆的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第二十七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佈。第二十八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第五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必須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情況,地(市)、縣委每半年要檢查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要檢查一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第三十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向黨委和上級黨委的組織部門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黨員工作計劃。要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黨章規定現象的查處情況。第三十一條 縣以上黨委和組織部門要重視對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第三十二條 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一定要嚴肅查處。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佈。上級黨組織要對有關責任者批評教育,違犯黨紀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第六章 附 則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自1990年9月1日起試行。過去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均以本細則規定爲準。

第四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爲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條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1.2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第四條 黨組織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羣衆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五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六條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第七條 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瞭解基本情況。

第八條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採取黨員推薦、羣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備案。

第九條 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培養聯繫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

(二)瞭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三)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

(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爲發展對象的意見。第十條黨組織應當採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歷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爲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第十一條 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改進措施。

第十二條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1.3 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第十三條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羣衆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爲發展對象。

第十四條 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

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第十五條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

(二)認真瞭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

(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四)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

(五)發展對象批准爲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第十六條 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

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第十七條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天(或不少於二十四個學時)。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以作爲學習輔導材料。

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1.4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十八條 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 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爲合格後,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

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第二十條 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

第二十一條 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發展對象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三)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四)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第二十二條黨支部應當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併報上級黨委審批。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

第二十三條 預備黨員必須由黨委(工委,下同)審批。

鄉鎮(街道)黨委所屬的基層黨委,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

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除另有規定外,臨時黨組織不能接收、審批預備黨員。

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第二十四條黨委審批前,應當指派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瞭解,並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上,並向黨委彙報。

第二十五條 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和表決。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准其爲預備黨員。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對未被批准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第二十六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並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第二十七條 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第二十八條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爲黨和人民利益英勇獻身,事蹟突出,在一定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生前一貫表現良好並曾向黨組織提出過入黨要求的人員,可以追認爲黨員。

追認黨員必須嚴格掌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討論決定後,經上級黨委審查,報省一級黨委批准。

1.5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九條 黨組織應當及時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

第三十一條 黨組織應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鍊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爲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爲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爲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第三十三條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是: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徵求黨員和羣衆的意見;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第三十四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佈。

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爲正式黨員之日算起。第三十五條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所在黨組織。原所在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黨組織應當對轉入的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批准,不予承認。

第三十六條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爲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爲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

1.6 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三十八條各級黨委應當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爲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覈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每半年檢查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

重視從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對具備發展黨員條件但長期不做發展黨員工作的基層黨組織,上級黨委應當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組織整頓。第三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應當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的查處情況。

第四十條 縣以上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重視對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一條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典型案例應當及時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佈。

對採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爲黨員,或爲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四十二條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的式樣由中央組織部負責制定,省級黨委組織部門按照式樣統一印製,並嚴格管理。

1.7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中組發〔1990〕3號)同時廢止。 2 解讀

2014年6月11日《人民日報》第1版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通知指出,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1990年中央組織部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對規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發展黨員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隨着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發展黨員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工作需要。

通知強調,《細則》體現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體現了實踐探索的新經驗,是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遵循。《細則》的頒佈實施,對於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黨

員隊伍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證發展黨員質量,建設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發展黨員工作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切實做好《細則》的學習、宣傳和實施,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第五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讀後感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讀後感

根據鎮紀委工作要求,我及時在網上下載了新的細則進行了學習和通讀。通過認真細緻地學習七章詳細細則,對新時期黨員發展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近三十年來,隨着我黨的蓬勃發展,入黨要求也應順從新形勢、新時期的變化。 第一章第三條提到“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今後,我村黨支部將繼續嚴格按照發展指標進行黨員發展工作,不折不扣地嚴控發展指標,同時我們也要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確保了黨員結構處於優化狀態,堅持黨員標準、加強培養教育、嚴格日常管理、嚴肅紀律要求,着力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

對積極要求入黨的入黨人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我們也將繼續加強培養、教育、考察,加強黨支部和黨小組對入黨人員的交流談心,發現錯誤和缺點時,及時幫助提出修正,把握好入黨動機的純潔性,堅持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確保新發展黨員的質量。

小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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