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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市涉海涉漁安全工作總結及下階段工作思路

【概述】

2021年上半年全市涉海涉漁安全工作總結及下階段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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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以來,我市涉海涉漁安全形勢嚴峻,我們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以漁業安全“百日攻堅”爲主抓手,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系統治理、強化精密智控、着力補齊短板、確保本質安全。制定涉海涉漁“遏事故”、漁業安全“百日攻堅”、漁業安全系統治理等方案,出臺“港長制”、新“十條鐵律”、異地掛靠整治、租賃漁船清理等系列制度,深入開展隱患大排查、問題大整治、動態大幹預、海陸大執法、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實等“百日攻堅”六大行動。截至目前,全市4497艘規內漁船“應休盡休”;950艘異地掛靠漁船已完成信息確認,完成轉籍過戶70艘。全市出動執法人員5888人(次),排查漁船2506艘次,清繳“三無”船舶2575艘。集中教育培訓職務船員、普通船員3570人,均已發放培訓證明;警示教育超5000人(次)。

下階段,我局將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充分利用伏休的有利時機,全力打好“強整治、抓伏休、大培訓、嚴准入、優智控”等組合拳,全面開展“六創六強”,強化涉海涉漁安全系統治理,堅決守牢海上安全底線。

一、強化隱患整治。一是抓好風險普查。對每艘漁船開展“翻箱倒櫃”式排查,實現重大風險辨識率100%、10人以上漁船安全隱患整改率100%。6月底前全面查清船員適任、船舶適航、安全管理等方面隱患。嚴把“開捕節點關”,堅決“檢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二是抓好異地掛靠整治。6月30日前,完成合規漁船的整治過戶;9月15日前,實現異地掛靠全面“清零”。三是抓好突出問題整治。省裏提出的“漁業安全生產十大攻關專題”,涉及我市的有2個:分別是船員全員持證上崗和臨海的“浙漁好老大”。我們將組織精幹力量,集中攻堅、儘快破題。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6個鄉鎮和7家漁業公司實施爲期半年的“掛牌整治”。市涉海涉漁專委辦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對掛牌整治情況進行驗收銷號;對未限時銷號的,倒查工作責任。四是抓好涉氨冷藏船整治。全面落實漁業鄉鎮、主管局領導與冷藏船“2對1”聯繫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系統整治方案,開展涉氨冷藏船大檢查、大整改,杜絕安全隱患。五是抓好老舊漁船整治。8月底前,對達到限制船齡的漁船一律強制退出。以“停航一批、淘汰一批、轉產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實現年內減少20%、兩年內減少80%。

二、強化伏休監管。一是突出抓好船位監管。堅持“船位首報、移泊必報”,加大應休漁船船位覈查,嚴防伏休偷捕。加強在港漁船防火、防倒排、防颱及異地休漁漁船等安全管控,嚴防以“休閒”“釣業”合法生產之名偷捕作業。二是突出嚴打“三無”漁船。深入開展“三無”船舶清剿行動,對涉漁“三無”船(筏)保持“零容忍”,發現一艘、取締一艘、拆解一艘。對於生產生活確需的“三無”船舶,督促鄉鎮建立管理檔案,並報縣級主管局備案。對於老舊船、事故船等,一律拆解;嚴控規模,確保“只減不增”。三是突出查控違規作業。加強漁業、海事、港航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從嚴打擊提前開捕、違規偷捕、線內拖捕“三種行爲”。

三、強化教育培訓。一是全面培訓。圍繞實操技能、警示教育、應急處置等重點內容,持續推進船東船長、漁業船員、漁船“監護人”、漁業鄉鎮、漁業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等的培訓教育;對於未培訓、未持證的人員一律不準出海作業。8月1日前,完成首批開捕漁船的安全教育培訓,9月16日前實現“應配盡配”,安全教育培訓和培訓證明發放全覆蓋。二是拓展培訓點。抓緊路橋、溫嶺等地的普通船員培訓點建設,實現沿海縣(市、區)全覆蓋,力爭“隨到隨培”。三是創新途徑。重點漁業縣(市、區)試點建立漁業勞動力市場,探索在長江沿岸招收漁業船員,力爭在7月底前取得成效。四是降低門檻。對於實際在漁船工作2年以上但未取得普通船員證書的,通過補訓補考獲普通船員證書後,直接考取助理級職務船員證書,提高職務船員持證率。五是加強打擊。加大對持證出租、借用的,實際不出海的打擊力度,加強對船東船長、出租人的處罰力度,實行扣證、註銷等有效遏制措施。

四、強化關口准入。一是抓好“檢驗關”。嚴格開展船舶檢驗,發現不適航情況一律不予簽發檢驗證書。經執法部門處理完畢並按要求整改到位後,再予以簽發檢驗證書。二是抓好“許可關”。暫停單(雙)拖作業改桁杆拖蝦作業,禁止改雙桁杆拖蝦等行政審批。三是抓好“提升關”。嚴把水運市場準入,杜絕千噸級以下臺州籍商船增量、減少存量,加強低小散船企行業整治,提升台州籍船舶整體安全狀況和船籍港管理水平。

五、強化精密智控。一是高質量完成省定任務。伏休前,完成905艘大型高危漁船精密智控建設;年內建設6座智慧漁港,實現“港清人清”。2022年完成大型漁船精密智控建設,建成“一庫三網一平臺”。二是高標準推進“自選”試點。實施漁業專用頻道數字對講機、天通衛星電話和海事衛星電話等試點,8月前開展市本級漁船身份證掃碼、人臉識別和進出港報告“三合一”終端,創新解決船岸應急指揮通信保障、進出港報告真實性及漁船自主預警難等問題。三是高水平加快迭代升級。依託“船港通”,打通“船港通”與“臺海天網”“海上飛虎隊”等系統間的數據壁壘,打造“船家福”多跨場景應用,7月底前在浙政釘上線,提高海上預警研判、網格管理、動態管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四是高要求提升動態干預。升級部分北斗終端,加強升級期間漁船監管,嚴防違規出港。加強漁船進出港報告的系統覈實,特別是漁船穿越商船航道時的船位監測和動態干預,落實漁船在線、編組作業、敏感水域管控及惡劣天氣等的預警提示。

六、強化“六創六強”。一是“創五星漁船船長,強船員素質”。從抓“船長”這一關鍵人員着手,堅持示範引領、以點帶面,突出抓好樹典型、抓培訓、創示範。給予“五星船長”通報表彰,優先安排漁運船配額、入漁特許證等優惠政策。二是“創五好漁業鄉鎮,強屬地責任”。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促進工作整體躍升,重點打造“漁業安全無事故、伏休無違規、灘塗無違禁、漁船無違建、陸上無違禁漁獲物”的五好漁業鄉鎮。三是“創五佳漁港管理站,強依港管船”。深化國家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以“港長制”爲統領,健全駐港管理、規劃建設、安全監管、生態環保等工作體系。四是“創十優漁業公司,強基層管理”。壓實漁業公司協管責任,保障人、財、物與運行機制,突出抓好嚴准入、促履職與強管理。五是“創百千工程,強標杆引領”。深入實施“百船示範、千船整治”工程,制定創建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從硬件、軟件全方位樹立標杆,打造“安全、智慧、綠色、整潔、守法”的百艘示範性漁船,全面推進千艘漁船整治,帶動全市漁船面貌改變。六是“創漁政鐵軍,強安全監管”。以政治建設爲統領,全面提振“精氣神”,在安全管理、漁業執法、漁船檢驗、應急指揮、疫情防控等一線培育、挖掘先進典型,打造“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精湛、敢於擔當、廉政爲民”的漁政鐵軍。對於成功創建的,給予一定物質獎勵、精神鼓勵及政策傾斜,並作爲年度考覈評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