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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調研報告

電信詐騙調研報告

電信詐騙犯罪與傳統詐騙犯罪相比,具有其特殊性,其社會危害性巨大,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電信詐騙調研報告,歡迎閱讀!

電信詐騙調研報告篇1

報告從詐騙電話整體形勢、詐騙電話類型、詐騙電話號源類型與歸屬、詐騙電話號源地域分析、電信詐騙攻擊目標地域分析、詐騙電話攻擊時間特點、電信詐騙識別力地域排行、電信詐騙典型案例拆解等角度,將當下猖獗的電信詐騙做了全方位解讀。

報告顯示,僅2016年8月,360手機衛士就爲全國用戶攔截各類騷擾電話34.3億次,平均每天攔截騷擾電話約1.11億次。其中,共攔截詐騙電話4.45億次,佔到了當月騷擾電話攔截總量的13.0%,平均每天攔截詐騙電話約1435萬次。考慮到詐騙電話可能給用戶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其他嚴重後果,詐騙電話顯然已經成爲危害最爲嚴重的騷擾電話類型。

金融理財類與身份冒充類詐騙佔比近七成

據2016年8月360手機衛士用戶的“吐槽信息”的統計分析顯示,在用戶接到所有的詐騙電話中,虛假的金融理財詐騙最多,佔43.2%,此類詐騙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尤其盛行;其次是身份冒充詐騙,佔25.2%。兩類詐騙相加佔比68.4%。在身份冒充類詐騙中,冒充電信運營商的詐騙數量最多,佔比爲26.0%;其次是冒充領導,佔21.2%;排名第三的是冒充快遞,佔14.3%。

接到不認識的固定電話和400/800電話時,要多加小心!

據2016年8月360手機衛士攔截詐騙電話情況的抽樣分析顯示:在詐騙電話的號碼源中,固定電話呼出的詐騙電話數量最多,佔所有詐騙電話呼叫量的56.0%;其次是400/800電話,佔比爲27.1%;手機呼出的詐騙電話佔詐騙電話呼叫總量的15.4%;此外,還有1.2%的詐騙電話來自境外呼入。可見,固定電話和400/800號碼更應該成爲詐騙電話治理的重點對象。

騙子們的作息很規律

據2016年8月360手機衛士攔截詐騙電話情況的抽樣分析顯示:每週五到下一週的週一,每天詐騙電話呼叫量均超過了一週總量的15%,而週二到週四的呼叫量則相對較低。報告認爲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在於,週末很多人都會獨自在家,有空閒時間,而且身邊沒有可以給自己提醒的人,被騙子成功詐騙的機率也就更高。騙子們也因此選擇在週末來撥打更多的詐騙電話。

不過從一天24小時的情況來看,騙子們的作息規律和普通人差不多。詐騙電話的高峯期出現在早上8點至11點,而晚上10點鐘以後就相對較少,凌晨1點至5點是詐騙電話呼叫量的低谷期。此外,根據用戶舉報及媒體報道,報告還對冒充公檢法詐騙、冒充領導詐騙、冒充親友詐騙、機票退改簽詐騙、購物退款詐騙、假冒證券公司詐騙、利用無卡折業務退款詐騙、積金積存交易詐騙、郵政活期轉定期詐騙等9類典型電信詐騙案例進行了解讀與分析。

此外,根據用戶舉報及媒體報道,報告還對冒充公檢法詐騙、冒充領導詐騙、冒充親友詐騙、機票退改簽詐騙、購物退款詐騙、假冒證券公司詐騙、利用無卡折業務退款詐騙、積金積存交易詐騙、郵政活期轉定期詐騙等9類典型電信詐騙案例進行了解讀與分析。

電信詐騙調研報告篇2

電信詐騙犯罪的本質符合普通詐騙犯罪的原理,利用了網絡、電信作爲工具,使其具備了現代技術的特點。然而,隨着社會的發展電信詐騙犯罪也就變得複雜起來,不僅具有了集團化、企業化的特點還在處於該犯罪產業鏈條化的初期。如果不嚴加防控,建立起聯動長效機制,其結果不僅危害到人民羣衆個人財產的損失還將會導致社會公信力的喪失。又由於江蘇省地理位置優越,經濟水平和科技水平發展迅速,因此成爲了電信詐騙犯罪的重災區。所以,提出有效可行的防控對策對江蘇省的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來說是十分必要的。

電信詐騙犯罪的特點

江蘇省公安機關今年年初公佈的數據中顯示,南京市共立電信詐騙犯罪案件200餘起,涉案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其中最大單筆詐騙金額超過1000萬元。隨着信息技術和通訊技術的不斷髮展,電信詐騙犯罪的發案率呈上升態勢,詐騙手段層出不窮,詐騙金額越來越大,社會影響也越來越惡劣,給社會穩定和人民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爲了解決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突出、人民羣衆深受其害的情況,全國各地公安機關持續開展了專項打擊行動。但是在專項打擊行動的開展過程中,江蘇省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單單依靠打擊是不夠的,就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聯動防控模式。

1.1

犯罪類型的多樣化

電信詐騙犯罪雖在本質上屬於金融類詐騙,卻不同於以往的金融類詐騙犯罪,因爲該犯罪類型的多樣化是其他金融類詐騙犯罪難以企及的。這也是在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之下,電信詐騙犯罪仍然活動猖獗的原因。儘管犯罪行爲人的電信詐騙手段繁多,但大多都有一個基本的模式。這個模式大致分爲以下幾種:

中獎類:犯罪行爲人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羣發中獎信息,如2013年3月南京市發生的兩起案件。受害人都是收到了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的虛假中獎信息。

快遞類:受害人往往收到有關問題包裹的短信或者電話,聯繫對方後自稱是快遞公司,然後被告知因爲種種原因導致包裹被公安局扣押,隨後便逐步陷入騙局。

冒充公檢法類:這種類型的電信詐騙犯罪不僅可以與其他電信詐騙犯罪類型互相交錯使用,還可以單獨使用。由於利用了人民羣衆對公檢法機關的信任,其電信詐騙犯罪的成功率比較高,危害也更大。

社保補貼類:犯罪行爲人利用我國現行政策中有關發放補貼的漏洞,杜撰出“社保補貼”這一理由騙取財物。

冒充熟人類:現代都市人羣的工作與生活的節奏日益加快,客戶和朋友之間雖然彼此熟悉但因爲忙碌而很少聯繫。犯罪行爲人利用這一特點,通過發短信或打電話冒充受害人的朋友,並以出事或以借錢的形式對受害人進行詐騙。

犯罪手段的智能化

在許多的電信詐騙的犯罪類型中,犯罪行爲人設置受害人所在地的公檢法等部門的電話,從而實施詐騙違法活動,就是利用了VoIP特定軟件的改號功能。而這種功能利用一種叫做E.164號碼映射的協議,這種協議是使用E.164 地址和動態授權發現系統(DDDS)和域名系統(DNS)將電話系統與因特網統一的一組協議。ENUM 是因特網工程工作組(IETF) 採用的標準,它使用域名系統 (DNS) 將映射電話號碼到網頁點至或統一資源定位器 (URL)。 ENUM 標準的目標是提供單個號碼來替代多個號碼和爲單個家庭電話、商業電話,傳真、移動電話和 e-mail 尋址。因此,犯罪行爲人只需要設置E.164中的號861010086 時,受害人的電話上就會顯示來自10086的電話。而且目前黑市上,這樣一套VoIP改號的軟件大約1300元,每月的服務費大約3000元。

目前,電信詐騙犯罪的智能化手段有很多,大多是利用VoIP網絡電話,黑客技術、U 盾轉帳等技術,加上很強的社會心理學知識進行詐騙犯罪。其中,使用VoIP系統實施電信詐騙犯罪是最爲普遍的。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指將模擬的聲音訊號經壓縮與封包後,以數據封包的形式在 IP 網絡環境中進行語音訊號傳輸的技術。在VoIP的傳輸過程中,首先要經過語音——數據——IP的轉換,最後經過DSP路由器將數字語音轉換爲模擬語言。雖然其工作原理很簡單,但整體設備的組裝和維護是相當困難的。一般的VoIP系統需要以下的組件:

(1) 電話機:可以是模擬電話機、PB_電話機、IP 電話機、Cisco IP Communicator 等。其中如果電話機是模擬話機,系統中必須要有IP 網關。

(2) 網關:網關用於互聯併爲那些不能完全通過 IP 網絡的設備之間提供通信功能。

(3) MCU:MCU(多點控制單元)屬於會議系統的硬件組件,包括多點制器和可選的多點處理器,其功能是從會議方接受信息流並向所有會議方轉發接收到的信息流。

(4) 應用和數據庫服務器:這些服務器爲 IP 分組電話網提供各種必需和可選服務。

(5) 網守:網守可以提供兩種完全獨立的服務功能,一是呼叫選路功能,用於在名字或電話號碼於IP 地址之間進行解析;二是CAC(呼叫接納控制)功能,用於爲呼叫建立請求提供接納機制。

1.3犯罪團伙集團化

目前,集團化已經成爲電信詐騙犯罪的一個重要特點。團伙成員往往分工明確,有專門負責冒充電話客服、銀行客服的,專門負責網絡羣呼,專門負責辦假銀行卡等。從江蘇省公安機關偵辦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來看,電信詐騙犯罪主體正逐漸職業化,大量犯罪行爲人以電信詐騙犯罪爲生存手段,以地緣、血緣爲紐帶,實施常態、持續、大規模的電信詐騙犯罪活動。

在手機收到每一條詐騙短信和每一個詐騙電話的背後大都隱藏着這樣一個產業鏈條:個人信息販賣者推銷大量的個人信息,黃牛黨非法辦理着大量的銀行卡和電話卡、非法VoIP開發商販賣各種電信詐騙犯罪工具,電信詐騙犯罪行爲人四處招搖撞騙。而電信運營商和銀行不僅是這條產業鏈的監管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時,國內的多家搜索引擎也在這個產業鏈條中獲取一定的利益。對於這種搜索引擎公司的推廣非法鏈接的行爲,網絡監管部門應該予以嚴肅處理並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行業管理規範。

同時,在整個電信詐騙犯罪產業鏈中,還包涵着數個子產業鏈。其中包括:銀行卡犯罪產業鏈、非法販賣個人信息產業鏈、VoIP的非法販賣組裝產業鏈等。它們與電信詐騙犯罪縱橫交錯,使電信詐騙犯罪的組織結構愈加複雜,對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偵查和審判造成很大的干擾。也正是這些子產業鏈對於電信詐騙犯罪提供源源不斷的犯罪工具和資源,造成電信詐騙犯罪屢禁不止,往往沉寂一段時間後很快死灰復燃。而電信詐騙犯罪作爲該產業鏈條的末尾,也同樣支撐着子產業鏈條的發展。同其他類型的犯罪產業鏈化相比,電信詐騙犯罪與其子產業鏈之間雖然具有很大的關聯性,但是兩者之間可以獨立存在。比如,電信詐騙犯罪頻頻得逞的一個原因就是個人信息的保護不力。今年的3.15晚會就重點曝光了涉及倒賣互聯網用戶隱私的灰色產業,不法商家通過跨站跟蹤、Cookie跟蹤竊取用戶個人信息用於商業目的。其中,就包括電信詐騙犯罪行爲人所掌握的的大量的個人信息。

2 電信詐騙犯罪的防控對策

根據對江蘇省電信詐騙犯罪特點的分析研究表明,電信詐騙犯罪僅靠專項打擊這一治標措施是遠遠不夠的。由於該犯罪蔓延性大,發展迅速。僅僅依靠公安機關的力量是難以根治的,這就需要電信銀行部門、公安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力量共同努力,多方加強合作,及時有效的防控電信詐騙犯罪。

建立ISP級別的監控體系

針對VoIP的普及,建立相應的監控系統是大勢所趨。2007年初,荷蘭政府強制ISP運營商安裝監控系統。同年六月,南京郵電大學應廣西電信的要求設計並開發了互聯網骨幹網絡VoIP的監控系統,併成立了實驗局。該系統以分光的模式部署10G的省際網絡,通過協議分析、端口匹配、流量監控和上網信息特性的等方法實現其全省互聯網VoIP業務的識別與管理。

但是,由於該系統覆蓋面小而成本巨大,其監控的範圍和力度比較小,沒有取得太大的成功。在現實情況下,筆者認爲應該建立一套ISP監控體系,化整爲零,將投入分散到更大的範圍。在這個體系中,至少要覆蓋電信、網通、教育網、鐵通等多個主流ISP省出口及入口。這樣才能全面的封堵不合法的VoIP,並且不僅要將出口堵住還要堵住入口,令電信詐騙犯罪行爲人無計可施。從戰略的角度上來講, ISP電信運營商在整個體系中起着關鍵性作用,負責着數據的採集、上傳和入庫。這期間擔負了大量的技術工作,比如分光技術、流量採集技術、VoIP控制技術、分佈式數據庫技術。

大部分的電信運營商是國有經濟的支柱產業,既要追求經濟效益,也要追求社會效益。從社會的角度來說,一個大環境的狀態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有着深遠的影響。這就表明該ISP級別的監控體系可以作爲潛在的經濟效益來滿足電信運營商的需求。因爲,電信運營商通過該ISP級別的監控體系爲人民羣衆提供簡單和方便的方式應對電信詐騙犯罪。這樣不僅會提高電信部門的正面形象,更爲重要的是該監控體系的特定對象監控、情報偵察、對象調查與監控以及輿情監測等職能還可以爲互聯網虛擬社會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如果要建設一個覆蓋全省的大規模ISP監控體系, 其投入產出比是不得不考慮的。從投入來講。首先,就該監控體系的功能劃分,至少包括三個部分:

1信息獲取部分:分光器、光電轉換器、波分複用設備、波分附屬設備

2信息處理部分: 信息分析服務器、信息代理查詢服務器

3數據處理成庫部分:結構化數據技術與應用庫服務器、非結構化分佈式儲存服務器

就關於該ISP監控體系建設的可行性分析來看:初步估算,基礎設備的採購、安裝以及維護的費用大約800萬人民幣。同時,所需要投入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大約在120人左右。相對來講,儘管該監控體系的建設初期並不是特別完善,回報的成效又難以統計。但隨着信息化技術水平的提高,ISP監控體系還可以增加若干個模塊。比如增加“案件管理模塊”,可以將截獲的數據按照不同的“對象”、不同的“案件”分類入庫,方便公安機關進行數據的整理與分析。爲相關部門提供案件管理、案件處理、案件審覈、案情分析、案情統計等功能。進一步來講,該ISP級別的監控體系甚至可以擔負起輿情監測的職能。只需要在該監控體系的現代信息技術的基礎之上,研發輿情分析引擎就可以實現該監控體系的一專多能。依據現代技術發展來看,該ISP級別監控體系不僅將成爲電信詐騙犯罪防控的主幹力量,還將發展成爲保證互聯網社會和諧安全的必需品。

明確銀行、電信部門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

江蘇省公安廳調查顯示,在大部分電信詐騙犯罪的偵查過程中。大部分電信和銀行部門由於缺少直接的利害關係而缺乏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的積極性。導致公安機關與電信銀行之間的合作限於偵查階段,缺乏長效的防控策略。這不僅直接導致了電信詐騙犯罪偵查的被動,還嚴重威脅人民羣衆的財產安全。

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的兩個主要的過程就是通過電信和銀行部門來實現的。隨着近年來銀行、電信部門業務水平的急速發展,讓電信詐騙犯罪行爲人有機可乘。比如一些電信企業開發使用的商務電話業務),原本 營商提供所謂的虛擬總機服務,與以往的商務電話業務相比較。虛擬總機降低75%上月租成本,大大節省支出,費用更低廉。這種服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電信詐騙犯罪的門檻。

對於基礎電信運營商來說,保護公民的財產安全不僅是它的法律責任,也是它的社會義務。然而,在現實情況下,法制的不健全,管理的不規範致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仍然無法追究電信部門的刑事責任,也就更無法從電信部門上制止和減少電信詐騙犯罪。

按照銀行的規章制度,銀行卡必須在銀行櫃檯辦理,而且必須實名辦理。然而,江蘇省公安廳近幾年組織偵辦多起電信詐騙專案中,共查明電信詐騙涉案銀行卡2萬餘張,涉及國內各大銀行,開戶地遍及全國各地,但是沒有一張涉案銀行卡是犯罪嫌疑人實名辦理的。同時,各大銀行爲了開展業務,網銀或手機銀行沒有明確的限額限次和境外分解資金限制。這讓犯罪行爲人能夠短時間內將騙取的贓款快速分解、層層轉賬,最後從ATM機提走現金。令公安機關來不及凍結賬戶資金,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對此,銀行應該爲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體來講,銀行在防範金融類詐騙上具有人才和技術的優勢,而且處於攔截電信詐騙犯罪的關鍵環節,也是電信詐騙犯罪的最後一個流程。因此,銀行應當充分地表現出“爲客戶服務,爲社會服務”的行業理念,切實踐行自己的社會義務,建立統一、規範的轉帳支付風險提示制度。同時,除公安機關配合銀行等金融機構覈查儲戶真實身份而有限開放證居民身份證號及姓名查詢的部分系統功能外,銀行在補充、完善儲戶個人身份資料時還應該爲賬戶辦理者現場採集肖像信息,備份留作底檔。而將帳戶轉借給他人進行詐騙犯罪的,帳戶本人也要負連帶責任。

江蘇省公安廳統計顯示,2012年2月至11月間,江蘇全省銀行員工成功防範電信詐騙案件1700餘起,避免人民羣衆的財產損失8400餘萬元。江蘇省公安廳通過對銀行櫃員、保安、大堂經理等一線員工集中開展防範詐騙犯罪專題培訓,推廣“三問二看一覈對”防範電信詐騙犯罪的標準化流程和大額轉賬匯款簽署安全告知單制度,落實銀行員工提醒義務。在有些地區,地方公安局和銀行監管機構已經組織各派出所與銀行網點簽訂案件聯動防範協議書,對防範電信詐騙犯罪表現優秀的同志予以雙重獎勵,頒發證書與獎金。

公安、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力量間的聯動

江蘇省某市的檢察官講到:截止到目前,公安機關破獲的多起電信詐騙犯罪案中,不少案件在移送檢察院批捕起訴時,往往由於證據不足無法立案。電信詐騙犯罪的大部分證據是電子證據,很容易被銷燬於無形。這是基於公安機關以往辦理電信詐騙的案件中吸取的經驗。一方面,因爲電子證據恢復難度大,公安司法機關很難獨立完成,只有與具有專業能力的社會力量合作才能完成其恢復。另一方面,被害人的錢款都是被通過短信或者電話的方式騙走的,他們與犯罪嫌疑人從來沒有過見面,更無法上指認對方。這不僅增加了公安機關偵查線索的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司法機關的審判。所以就需要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進一步加強合作。

首先,公安機關應發揮“金盾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設的優勢力量,在ISP級別監控體系建立的基礎上,組建公安情報隊伍。對ISP運營商上的數據庫進行數據分析和統計分析,以實現電信詐騙犯罪的信息共享和及時有效的控制。同時,與銀行、電信企業建立起一個長效的快速反應機制,防止電信詐騙犯罪中涉案資金被瓦解、通過這些社會力量的支持來掌握偵查的主動權。

其次,很多電信詐騙犯罪案涉及到民事權益。如果電信詐騙犯罪案完全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解決,會導致警務資源分配不均;如果民事權益調解不當,人民羣衆的個人權利就受到侵犯。所以,筆者認爲: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應整合資源,聯動處理和防控電信詐騙犯罪具有現實意義。

在電信詐騙犯罪的防控處理上,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之間要構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在查清法律事實的基礎上,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並且無論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都進行合理安排,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利。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在信息技術水平上還是比較薄弱的,一旦電子證據被毀壞,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就往往沒有辦法獨立解決。而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同社會上具有數據恢復能力的專家或者硬盤鑑定公司來進行處理。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可以通過這些社會力量的介入來重新掌握電信詐騙犯罪的證據,以進行進一步的偵查或審判。

最後,多方聯動處理的問題並不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數量,而是對犯罪團伙施加的影響。將視角延伸到打擊之外,纔是整個防控模式的主要目的。

公安機關領導,多方組織社會宣傳教育

公安機關在總結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經驗基礎上,應該及時將典型的犯罪案例向轄區內的人民羣衆進行網絡或傳單式的宣傳。比如平安江蘇微博;南京市白下區公安分局的小警故事多和憤怒湯姆貓;常熟市公安局拍攝的防範電信詐騙微電影等多種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在一定範圍內收到了較好的社會防範效果,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類犯罪的發案率。然而,這種成效往往持續的時間不長。筆者認爲,公安機關面向社會進行案例解釋雖然具有一定權威性,但其教育面卻是有限的。在整個社會的電信詐騙犯罪的宣傳教育中,公安機關和法制宣傳部門要具有領導性而不是主導性。具有主導性的應該是廣大的人民羣衆和與人民羣衆切身接觸的社會力量。兩者相輔相成,共同宣傳防範電信詐騙犯罪的相關方法。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生活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是人民羣衆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到的行政單位。這些部門應該在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的領導和指揮下,根據公安機關分析出的電信詐騙犯罪的最新趨勢,不定期組織有關防範電信詐騙的宣傳教育活動和法制教育活動。調查顯示,基層工作者的宣傳工作的服務對象存在着很大盲區。比如新經濟組織中的個體和私營企業的從業人員,離退休、下崗失業的城市社區居民人員,流動人口中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等。這些對象往往文化水平薄弱,缺乏一定的社會經驗,是電信詐騙犯罪的主要受害者。所以,在宣傳防範電信詐騙犯罪教育面時,注意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覆蓋更廣闊的範圍。

大學的社會志願者作爲一支強勁的社會力量對防範電信詐騙的宣傳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江蘇省教育十分發達,省內高校衆多。各高校組織志願者面向社會進行防範電信詐騙犯罪的宣傳教育,不僅會進一步擴大宣傳教育的社會受益面,還將會對電信詐騙犯罪行爲人施加一定的壓力。同時,被犯罪行爲人冒名的地方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車輛管理部門以及地方公安司法機關等,應該積極主動向人民羣衆公開其辦事的正規流程,並普及相應的法律知識,以減少人民羣衆偏聽偏信盲從的行爲。

電信詐騙調研報告篇3

隨着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利用電話、網絡進行詐騙犯罪的案件也逐年增多,筆者以所在的基層院B所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爲樣本,通過大量的調查分析,爲有效防範這類型案件的發生提供有益的幫助。

2013年以來,筆者所在B檢察院共受理審查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8件61人,涉案金額10萬以上2件8人,100萬元以上2件44人,“涉臺”3件48人,電信詐騙7件57人,網絡詐騙1件4人,其涉案人數衆多、數額巨大、影響廣、危害大,可謂令人發紫,值得深思。

一、主要特點:

一是涉案人員以年齡低、學歷低的偏遠山區女性居多。“80後”“90後”是此類犯罪的主力軍,其中,“80後”43人,佔70.49%;“90後”12人,佔19.67%;國中以下文化49人,佔80.33%;來自福建尤溪、泰寧、平和等偏遠地區有22人,佔36.07%;來自省外有17人,27.87%。其中,女性有48人,佔涉案總人數的78.69%,佔全部侵財犯罪案件的78.69%,佔全部女性犯罪案件的24.74%。

二是團伙多次犯罪現象突出。受理的8件電信網絡詐騙案均爲團伙作案,通過拔打電話、QQ聊天等進行詐騙次數更是不計其數,據嫌疑人交代,每人每天拔打詐騙電話和聊天對象均在200個以上。

三是詐騙對象更加明確。以老人、農民、臺灣男性等特定人羣爲主,利用農民羣衆對各項惠農惠民政策不甚瞭解的情況,發佈返還社保補貼等虛假信息,向農民實施詐騙,此類案件涉案4人,佔6.56%;利用和臺灣同胞語言、風俗習慣相同的優勢,選擇臺灣男性作爲詐騙對象,此類案件涉案48人,佔78.69%。

四是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出現“崗前培訓”和“在職教育”現象,此類案件有2件44人,佔72.13%。犯罪手段從簡單的提供“六合彩”、外圍七星彩票號碼等虛假信息要求支付報酬,到冒充郵局、社保、財政和海關等工作人員告知快遞包裹內藏有毒品或虛構補貼“社保”要求支付保證金,進行多角度、全方位詐騙;從手機、電話直接進行詐騙到通過網絡電話、QQ、“奇摩即時通”等載體先談感情交朋友,後詐騙要錢。去年來,“六合彩”、七星彩票等信息詐騙有5件13人,開設服裝買賣、批發網站實施詐騙有1件4人;假冒推銷網絡遊戲實施詐騙有1件32人;以結交男女朋友實施詐騙有2件14人。

二、發案成因:

一是“就業難”背景下,就業廣告缺乏監管。農民工進城“就業難”,生計無着落,誘使個別人妄想行走捷徑。如詐騙分子漳州市李某麗因離異後家庭困難,又找不到工作;泉州市安溪縣人鄭某鳳進城後一個月生活仍沒着落。就業廣告迎合社會需求,但缺乏監管,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張某等人詐騙團伙案,自2012年7月以來連續通過“58同城網”、“廈門人才網”、“趕集網”等網站發佈招聘信息,不斷補給團伙成員,截止2013年5月16日案發時當場查獲涉案人員34人。

二是預謀策劃下,“謊言鏈”較難識破。事先編制如當地風土人情等培訓教材,定期組織骨幹授課,找問題、授經驗、談體會,完善作案方法和手段。同時,進行周密分工,環環相扣,組成“謊言鏈”,讓受害人心中確信後,再進行多次行騙。如黃某鳴等人詐騙團伙案,其選擇臺灣男性爲詐騙對象,制定“引起注意、彼此瞭解、建立友情、暗示好感、築夢、轉關係、鋪路或收錢”七項作業流程,收集有關臺灣常識和騙人“話術”進行培訓,教唆“電話祕書”通過網絡電話,冒充臺灣女子聊天談感情,後由臺灣“侯老闆”接手派臺灣當地女子與被騙上鉤的男性接觸,甚至不惜以發生性關係或者給予少量錢財爲代價,不擇手段進行詐騙。2013年1月至5月16日間,該詐騙團伙共騙取臺灣男性620多萬臺幣,摺合人民幣130多萬元。

三是公司化運營下,犯罪更加猖獗。以公司名義招攬成員,從業人員有面試、有培訓、有底薪、有社保、有福利、有獎懲機制等,用合法的幌子進行拉攏引誘人員參與並進行同化。如黃某鳴等人詐騙團伙辦理企業營業執照,建立業績獎懲激勵機制,定期發放薪酬和獎金,以“港、澳遊”、“ 新、馬、泰遊”等爲誘耳,成員間你追我趕,“業績”不斷攀升。又如張某等人詐騙團伙案,對“經驗豐富”的2名“新人”委於“主任”重任,可對組員的“業績”進行抽成,月收入在1萬元以上,激化了犯罪的參與熱情,據統計該團伙中90%的成員有“從業經驗”。

四是科技現代化下,網絡監管不到位。電信網絡詐騙的最大特點是利用網絡科技,設置拔出的電話號碼,虛構身份,全面撒網,頻繁向外拔號“釣魚”。電信、網絡監管部門沒能及時發現異常,使電信網絡詐騙有機可乘。如8件61人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中,人均拔出電話或QQ聊天對象均在200人以上,且對象均爲不特定,甚至所拔的電話呈整個號碼段,騷擾、詐騙特徵較爲明顯。

五是跨域團伙作案下,司法協作機制匱乏。2013年以來,受理詐騙團伙案多爲“涉臺”詐騙,由於司法協作機制繁瑣,要履行層報公安部審批、經外交部到“海協會”轉“海基會”再層遞臺灣基層司法機構,調查取證後按原流程反饋,協作時間長、且嚴重滯後於訴訟期間,且參與大都是不參與辦案的上級部門或單位領導,證據上容易出現瑕疵且難以補正。如言辭證據意思表示不達;書證沒有註明出處、沒有取證人簽名、沒有蓋章等;溝通渠道不暢通,當事人權利義務不能及時告知等。此外,“涉臺”詐騙團伙犯罪的部分成員在臺灣,由於司法協作機制繁瑣,容易貽誤戰機,不能形成打擊合力,很難將詐騙團伙一網打盡。

六是改革不斷深化下,法制宣傳仍不到位。隨着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拜金主義思潮涌流,不法分子不折手段實施詐騙,並滲透到社會各個角落,羣衆被詐騙的危險性不斷加大。而目前預防詐騙的宣傳活動仍不深入、不切實際,宣傳方式停留在理論的多結合實際的少、表面的多深層次的少,導致宣傳如過目煙雲,看得快忘得也快,沒能讓羣衆真正領悟詐騙的本質特性,更不用說築牢預防詐騙的心理防線。如張某等詐騙團伙案,由於詐騙分子在大陸冒充臺灣女子,其以談感情交男女朋友的方式對臺灣男性進行詐騙,當臺灣男性提出見面時,就找各種理由推拖,這種騙局頭腦稍清醒的人就能馬上識破,而詐騙分子卻屢屢得手,可見受害人的防騙意識淡薄到無法比喻的程度。

三、防範對策

一要多部門通力協作,將犯罪消滅在蔭芽狀態。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政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相關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之間建立起長期的、行之有效的協作機制,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信息共享、達成共識、形成打擊合力,提高打擊效率,形成從根本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猖獗勢頭;公安、電信、網絡等監督部門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電信網絡詐騙的不法苗頭、傾向,及時採取警告、限制和介入等手段,嚴防現代科技網絡被不法利用,營造健康電信網絡環境。

二要加大打擊力度,威懾不法分子。公檢法部門要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案的查處,力爭在短期內偵破一批案件,查辦一批犯罪嫌疑人,挽回一批損失,教育一批羣衆,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不斷蔓延的勢頭。

三要拓寬就業渠道,規範就業廣告。政府及社會各界齊心協力,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多創造就業崗位,並照顧低學歷、無一技之長的人員,特別是進城農民工的就業問題;建立和完善就業保障體系,讓無業人員、下崗工人生活有保障,並能儘快學到本領,重新就業。加強對廣告業的監管,嚴格行業准入和從業規範,對違法違規刊登不法廣告,特別是就業廣告的,嚴懲不怠;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責任感,不爲牟利而失底線,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四要深入宣傳,提高羣衆防範意識。有關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互聯網、廣播等媒體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要組織專業人員深入社區、市場、公園等中老年人聚集場所現場宣傳,用具體案例教育羣衆,提醒廣大羣衆,特別是中老年羣衆、農民和學生提高防範意識,不接陌生人電話、不信渠道不明的短信、不抱不切合實際的幻想。通過宣傳,提高廣大羣衆的法制、風險和預防意識,使他們自覺抵制電信網絡詐騙,支持並協助司法機關依法查處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五是重心前移,建立處置電信網絡詐騙長效機制。要堅持一手抓宣傳教育,一手抓案件處置,把工作重點前移在“防”上。逐步建立起上下聯動的宣傳教育體系、齊抓共管的監測預警體系、準確有效的性質認定體系、妥善有力的處置善後體系和及時靈敏的信息彙總報告體系。同時,進一步完善防範和處置電信網絡詐騙的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