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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大代表密切聯繫羣衆工作的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規定,代表應當與原選區選民和人民羣衆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爲人民服務。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羣衆的聯繫,是黨的羣衆路線在人大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大優勢和特色。

關於人大代表密切聯繫羣衆工作的思考

近年來,各級人大和人大代表嚴格按照代表聯繫羣衆工作的要求,不斷健全完善代表聯繫羣衆工作平臺,爲代表聯繫羣衆提供有效保障;代表聯繫羣衆工作日益規範,人大代表在收集羣衆意見、聯繫羣衆工作方面更加廣泛、務實;人大代表聯繫羣衆成效日益凸顯,在參政議政、爲民代言、帶民致富、服務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有所提高,對推動發展起到了極大的助推作用。但也不可否認,人大代表在密切聯繫羣衆工作過程中也反映出來許多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問題,需要從多方面着力解決。

一、人大代表聯繫羣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不足。在代表聯繫羣衆工作過程中,代表與羣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認識不足的問題。就代表而言,認識不足主要體現在“怕麻煩、沒必要、無所謂”心理上,部分代表對代表聯繫羣衆工作的法定性認識不足,認爲自己本身就在羣衆中,可聯繫可不聯繫,同時也認爲自己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導致在聯繫羣衆工作中意願不強、熱情不高,缺乏主動性、自覺性。

二是把握重點不準。代表在聯繫羣衆工作重點內容上把握不準,主要體現在缺乏“深入瞭解、目的意識”上,開展聯繫羣衆工作漫無目的,對聯繫羣衆的內容、聯繫的內涵缺乏深入瞭解,對要開展哪些活動、幹些什麼事模糊不清,對幹得成什麼事心存顧慮,在開展聯繫工作中習慣於“瞭解瞭解情況、宣傳宣傳政策、談談未來打算”等內容,缺乏針對性、實效性。

三是方式方法陳舊。代表聯繫羣衆方式方法陳舊,主要體現在“侷限性、單向性、滯後性”上,部分代表滿足於傳統的聯繫手段,跟不上信息時代發展的步伐,對信息時代條件下的聯繫方式重視不夠,新媒體、網絡平臺的運用能力不強,聯繫羣衆工作的方式方法侷限於座談、視察調研等形式,習慣於“代表問、羣衆答”的單向聯繫模式,站位不高、聯繫不廣,缺乏有效互動。

四是制度機制乏力。代表聯繫羣衆工作制度機制乏力,主要體現在“現有制度執行不到位、考評激勵機制不完善、監督管理不嚴”上,代表述職、履職通報等制度執行不到位,有的派選代表沒有到選區向選民開展過述職活動,加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代表執行職務作出獎懲規定,對代表的監督管理較爲鬆散,導致代表開展聯繫羣衆工作缺乏剛性約束。

五是作用發揮不充分。代表聯繫羣衆作用發揮不充分,主要體現在“思想引領、監督推動、典型示範”三個差距上,向羣衆積極宣傳、講解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做得不夠,在推進發展、攻堅克難上奉獻精神不強,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上不願、不敢、不善監督的情況存在,沒有最大限度地引導羣衆順應黨委決策部署,融入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凝聚共識、形成合力。

二、關於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聯繫羣衆工作的幾點建議

爲促進代表聯繫羣衆工作深入開展,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在代表聯繫羣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強化思想認識,提升聯繫能力。要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強對人大代表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代表政治素養、政策水平、法治意識等綜合素質,提升代表對聯繫羣衆工作法定性、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要引導代表把“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爲人民”的理念貫徹落實到履職實踐的全過程,積極主動作爲,進一步提升代表聯繫羣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紮實開展密切聯繫羣衆工作。

2、明確聯繫內容,把握聯繫重點。各級人大代表要深入瞭解聯繫羣衆的豐富內涵,增強目的意識,突出“宣傳法律政策、反映羣衆訴求、幫助解決問題、矛盾糾紛化解”等聯繫重點,充分發揮來自各行各業具有廣泛性的優勢,在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徵地拆遷、脫貧攻堅等方面,引領羣衆直面問題和困難,引導羣衆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的關係,努力調動人民羣衆支持建設、參與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工作開展的針對性、實效性。

3、拓展聯繫平臺,創新聯繫方式。人大代表機關要進一步拓展代表聯繫平臺,更加註重新媒體、網絡平臺的建設與應用,暢通代表聯繫羣衆“線下”“線上”的雙向聯繫渠道。要主動公開代表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聯繫方式等信息,以“聯繫卡”的形式發放到羣衆手中。提升羣衆對代表的知曉度,讓羣衆有事想到找人大代表。要加快推進代表履職服務網絡平臺建設,確保代表聯繫羣衆的“線上”平臺及早投入使用,爲代表聯繫人民羣衆提供更爲便捷的“線上”通道,暢通代表聯繫羣衆“雙向”渠道,搭建代表與羣衆相互溝通的“線上”平臺。進一步抓好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民情聯絡站(室)等代表聯繫羣衆“線下”平臺的規範化建設。

4、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保障聯繫實效。要強化工作保障,加大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機制、工作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相關代表工作部門要切實做好代表聯繫羣衆的服務工作,及時發佈工作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權,並督促執行代表述職、履職通報等工作制度,以及代表走訪、回訪羣衆制度,羣衆意見反饋制度,確保現有制度執行到位,以制度化促進代表聯繫羣衆工作的經常化、規範化。

5、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引領服務羣衆。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引領作用,對身邊羣衆要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正面引導,吸引羣衆融入、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發展爲己任,依法履行代表職權,提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工作建議;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立足崗位職責,創新思路方法,創新實幹、積極作爲,打造亮點、形成特色,努力爭做各行各業的先鋒和標兵,形成引領示範效應,塑造人大代表的靚麗“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