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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情況專題調研報告

【概述】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情況專題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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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爲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迴應基層廣大人民羣衆喝上“乾淨水、放心水”的熱切期盼,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靖西市政協組織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情況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我市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現狀

(一)基本情況。近年來,我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指導,着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共劃定53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城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1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4個,村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28個(總面積31.9986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1.2163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9.9773平方公里,准保護區20.805平方公里)。河流型9個(鄉鎮6個,農村3個),地下水型40個(鄉鎮17個,農村23個),湖庫型4個(縣級1個,鄉鎮1個,農村2個)。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佈詳見下表:

截止2020年,全市實施農村飲水工程1073處,其中萬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處,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8處,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044處,解決了60.2萬人口的吃水問題。

(二)飲用水水源地水源保護情況。

1.開展集中供水工程飲用水水源保護。在我市涉及的工程分別是靖西縣城區龍潭水庫重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以及除新靖鎮外的18個鄉鎮的農村人飲集中供水。靖西縣城區龍潭水庫重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建設總投資100萬元,其中自治區補助80萬元、地方自籌20萬元。工程於2015年11月10日開工,2016年1月30日完工,10月29日自治區水利廳通過竣工驗收。其餘18個鄉(鎮)的的農村人飲集中供水均設置安全保護欄和飲水安全標誌,均有專人負責日常管護。

2.鞏固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成效。目前,我市小型供水工程的管理模式主要由村集體管理。工程水源爲地下水、地表水,水質普遍良好,符合國家《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在水源保護方面,市環保部門採取立牌警示、拉網圍擋和巡查、宣傳等措施,加強了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水源保護。爲保障水源安全,市水利局積極申請項目資金,斥資60多萬元開展水質檢測,涉及全市19個鄉鎮203個自然村共530處飲水點,爲“從有水喝”到“安全喝水”,全面完成脫貧攻堅飲水安全指標;投資1060萬元爲全市35個村132個屯共2762戶解決水櫃加蓋板項目。

3.開展靖西市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於深入做好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桂環函〔2019〕67號)和百色市環境保護委員會《關於深入做好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百環委辦發〔2019〕2號)文件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生態環保局會同各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共設立飲用水源地標識牌、地理界標55處,新建隔離防護設施3.2公里,取締關閉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工業企業4家,責令搬遷1家,拆除無關建築1.6萬平方米。

4.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排查及整改工作。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水利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態環境局與水利局聯合開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農家樂及休閒山莊。渠洋湖水源地周邊及上游明顯的污染源已於2019年年底整改完畢,近5年沒有發生過污染事故

5.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我市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作爲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民心工程,以鄉村振興戰略爲統領,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爲抓手,大力推行各項目的落地運行,農村污水處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進行四個批次的農村環境污水整治項目,主要涉及我市20個行政村48個自然屯共45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目前有45座污水處理站已建成使用。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水源保護的相關具體行政法規、制度須進一步完善。目前我國適用於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2017年自治區頒佈《廣西壯族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就保護區劃定、保護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做了明文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尚未根據我市地質條件、水資源特點制定相關管理方法和細則。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導致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工作中出現缺位現象。

(二)全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污染污染形勢依然嚴峻。一是農業面源污染日趨嚴重。受歷史因素和經濟社會發展制約,部分羣衆法制意識淡薄,受短期經濟利益誘導和缺少強制管控,在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內開展農村養殖業以及種植業過程當中,並沒有建設規範的環保配套設施、污水處理系統,採取農藥及化肥的合理噴灑作業以及資源化處理利用產生的人畜糞便。這些污染源直接隨着地表徑流進入水體,影響周邊水體水質。二是農村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配套設施落後。隨着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羣衆生活方式的改變,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入河等影響飲用水水源的行爲時有發生;鄉(鎮)所在地街道和村屯污水管網規劃建設滯後,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遠不能輻射到周邊村屯,收納污水範圍較小。如,渠洋湖庫區周邊出現亂建亂搭,違規亂佔庫面,違規排放等現象,與湖光山色的景觀不協調,同時,渠洋湖作爲全市第二水廠的取水點,長期以來羣衆在湖面架設網箱養殖,沿湖村屯的排污口直排等,導致水體水質下降。城區大龍潭飲用水旁邊,受封建迷信思想影響,取水水源地旁建有廟堂,香灰雜物等處置不當,對取水點造成安全隱患等。三是地下水水源地水質安全保護重視不夠。我市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區,地下水水質偏鹼,全市劃定飲用水地下水類型水源地佔比80%。部分鄉(鎮)村級水源地地勢低窪、扁平,洪水期極易淹沒水體或被河水倒灌,對水質衛生產生一定影響;結構性缺水、區域性缺水、季節性缺水等情況尤爲顯著,枯水期容易抽取到附近不達標水體。由於地下水循環緩慢,一旦受到污染,將很難恢復。四是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不強,亂排亂扔等現象仍然存在,給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全民節水意識有待提高,把水資源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剛性約束仍需加強。

(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不到位。在興建時轟轟烈烈,但在後期維護的過程中卻疏於管理,存在產權不清、管護主體缺失、管護責任不明、管護人員和經費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大量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嚴重,工程效益衰退明顯,工程安全問題頻發,難以長期安全有效運行和發揮效益。大部分供水工程由於設計、經費等問題沒有安裝或啓用水質淨化裝置,水源地也缺乏必要的水質檢測設備和檢測手段,不利於實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

(四)基層水資源管理機構建設薄弱。存在人員管理不足,技術力量欠缺,管理手段落後等,與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和強監管的要求不相適應。

三、對策建議

隨着水利事業發展進入新時代,我國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經發生深刻變化,從人民羣衆對除水害興水利的需求與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轉變爲人民羣衆對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的需求與水利行業監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水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樹立“一盤棋”治水思想,強化措施,久久爲功,推動水資源管理再上新臺階。

(一)法制先行系統謀劃。思維意識的落後是最大的落後,加強行業監管首先要強化法制思維和監管意識,牢記“法無授權不可爲,法定職責必須爲”,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堅持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長制久清”全流域全要素系統治理思路,在水資源節約、保護與治理方面系統規劃、綜合施策。將農村飲用水工作融入全市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大局中謀篇佈局。強化水安全紅線意識,加快我市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加快推進區域集中供水和管網建設,不斷提高區域集中供水覆蓋率;加強備用水源和水源保護應急體系建設,儘快制定並完善水源地保護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和預警體系,全力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

(二)配齊配足夯實基礎。加強基層水資源機構技術人員配備,強化管理培訓。建立健全市、鄉鎮(社區)、村委會三級飲水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充實人員力量和裝備,充分發揮一線作用,確保監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時加強基層裝備建設,特別是發揮大數據平臺作用,改善執法服務手段,提升安全監管服務能力。

(三)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健全農村飲水水源監管保護長效機制,建立分級負責的監管體系,常態化開展暗訪監管,以執法和問責推動飲水安全保護工作落到實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有關部門到現場解決水源地保護中的重大事項,確保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防止“多頭管理”、“誰都管、誰也管不到位”的現象發生,保證水源地保護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工作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的基礎上,將水源地保護及河流斷面水質改善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與績效考覈體系,制定具體的水源地保護考覈措施,並以此爲抓手,嚴格目標考覈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水源地保護工作責任有據、賞罰分明,積極推進水源地保護的投入與創新機制。

(四)多管齊下多方監管。一是深化部門合作聯動。建立健全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在執法過程中加強工作溝通和交流,定期召開水源地保護工作聯席會議,針對矛盾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行動,強化行政聯動執法,對影響水源地環境安全的各種違法行爲始終保持嚴打高壓勢態。二是防治面源污染。堅持“減法”治理原則,科學規劃地處水源地及沿河流域的農業生產,調整種植結構和生產方式,逐步對流域內不符規定的農業開發實行退茶還林、退耕還林;加強農業耕作的科學管理,引導農民科學施肥施藥,嚴禁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和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在農田和水體之間建立合理的草地或林地過濾地帶,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三是強化應急防範。圍繞提高飲用水常規水源日常供給和儲備水源應急供給的保障能力,完善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應急防範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技術支撐和處置隊伍建設,增強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四是強化地下水飲用水源地保護。建立嚴格的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切實清理保護區內污染源並建立必要的圍護工程;強化地下水開採總量控制;建立地下水水質、水位動態監控網絡,提高預警應急處置反應能力。

(五)整合資金提高效能。要統籌整合水利、環保、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經費渠道。強化農村供水工程水費管理制度,提高供水保障水平。探索建立財政資金,民間投資和銀行融資等多元化水資源管理投資渠道,逐步解決水資源管理資金不足的問題。

(六)強化宣傳引導教育。一要加強輿論引導教育。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標語等有效形式,加大對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教育引導進一步強化全社會的水憂患意識和水法制意識;要通過完善水源地保護區界牌及保護標誌,設立水源地保護的永久性公益宣傳廣告及相關法律警句、警示標誌牌等,大力營造水源地保護的環境氛圍、法治氛圍。二要促進公衆廣泛參與。擴大全社會公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通過採取有獎舉報、設立水源地保護監督員等形式,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地保護社會監督管理制度,鼓勵檢舉、揭發各種環境違法和污染、破壞水源地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