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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市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關於全市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關於全市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省生態環境廳: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執法〔2018〕142號)、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黑環發〔2019〕41號)文件要求,我市組織開展了全市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已全面完成各項整治任務,現將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我市對服務人口在10000人以上,供水能力在1000噸以上(以下簡稱“萬人千噸”)的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排查和整治。經過梳理,我市共有22處“萬人千噸”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中地市級4處,縣區級15處,鄉鎮級3處。共排查出11個環境問題,涉及8處水源地。

二、問題完成情況

排查出的11個環境問題分別爲生活面源問題4個,農業面源問題6個,交通穿越問題1個。我局對所有問題均落實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整治進展按月調度和定期督辦。目前,我市11個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進度均已達100%,整治任務圓滿完成,22處“萬人千噸”地下水水源地均按照規定要求完成了“劃、立、治”。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水源地環境問題

我局聯合市住建局、市水務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齊環聯〔2019〕3號),組織各縣(市)區對轄區內“萬人千噸”地下水水源地進行逐一排查,重點排查保護區內排污口、工業企業、碼頭、旅遊餐飲、交通穿越、農業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未劃定保護區或保護區劃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未設立保護區界標和警示牌或設立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未製作保護區矢量邊界信息等問題,建立了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

(二)分類整治水源地環境問題

2016年開始,我局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61個水源地保護區環境問題進行了整改,截止2019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基本得到了治理。2020年,在環保督察整改基礎上,我局又對新排查出的11個水源地環境問題進行分類施治,針對鐵鋒水源保護區存在的生活面源和農業面源污染問題實施了水源地替代工程,先後用鐵路苗圃水源地和瀏園水廠水源地替代供水,鐵鋒水源保護區已經省政府批覆撤銷;針對梅里斯區新建水源地、龍江縣第二飲用水水源地、依安縣依安鎮新建飲用水水源地、甘南縣甘南鎮新建水源地、克東縣克東鎮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存在的農業面源污染問題,實施了部分退耕,不能立即退耕的制定了退耕計劃,並與農戶簽訂“三減”協議;針對龍江縣第二飲用水水源地、依安縣依安鎮新建飲用水水源地、克山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三水廠水源地保護區存在的生活面源污染問題,實施了污水、垃圾集中收集,並運至保護區外處置;針對拜泉縣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存在的道路穿越問題設置了視頻監控,並實施危險化學品車輛禁行制度

(三)對整治成果開展“回頭看”

按照省廳要求,結合地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回頭看”工作,我局同時組織對2020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的“萬人千噸”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11個環境問題的整改開展了“回頭看”,進一步推進了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鞏固了綜合整治成果,完善了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與應急能力建設,建立了水源保護區執法監管常態化機制。

四、下步工作

一是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各地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在原有的工作基礎上加強保護區設施規範化運行,並建立水源地巡查機制,定期組織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鞏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彈。

二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完善水源地管理機制,落實各相關部門管理責任。完善應急機制,加強環保、住建、水務、城管、交通、衛生、農業等部門的聯動,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突發環境問題應對能力,保障居民飲水安全。

三是廣泛宣傳。利用兩微一端等媒體方式,加強環保工作的宣傳,提高居民環保意識,營造人人愛護珍惜水資源、關心重視飲水安全的社會氛圍,建立健全監督舉報渠道,對破壞水源地安全的行爲堅決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