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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綜合執法稽查科工作總結

綜合執法稽查科在局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凌海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明確目標任務,抓住關鍵環節,攻堅克難,不斷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構建安全、放心、規範的市場消費管徑,現將工作措施第347項相關工作彙報如下:

市場綜合執法稽查科工作總結

一、“雙打”工作

按照省、市局知識產權保護部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爲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爲,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在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作用,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爲確保雙打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召開了專題會議,開展“鐵拳行動”、“亮劍護航”等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進行具體安排部署,細化措施,將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突出重點,紮實推進根據總體安排,結合我市實際,這次雙打專項行動我們確定的工作重點是打擊侵犯註冊商標的專用權行爲、查處生產銷售假劣藥械、非藥品冒充藥品、無證經營藥械、非法渠道購進藥械、違法銷售藥械等違法犯罪行爲。以雙打行動爲契機,市場監督管理局採取變單打一爲捆綁式和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的方式,將各項重點整治任務統一安排部署,集中優勢監管資源,加大了對製售假冒僞劣藥品、醫療器械的打擊力度,進一步規範藥械生產經營秩序。

(一)開展疫情防控期間專項產品質量監管。一是明確重點,加強檢查。重點檢查個人防護口罩(非醫用)、一次性餐具、家用衛生品、餐具(含果蔬)用洗滌劑。開展綜合執法檢查,加強對轄區內相關生產、銷售主體的摸排。二是從嚴查處、打擊違法。加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管力度,打擊製售防護用品假冒僞劣行爲,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質量不合格等違法行爲。三是開通“產品檢驗綠色通道”。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樣品,寄送錦州市局統一送至檢驗機構進行快速檢驗。這次行動共檢查防護物質生產企業3戶,經銷防護物資企業10戶,監督抽查生產企業1戶。

(二)實行以抽查爲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開展質量監督抽查。按照錦州市局2020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結合我地區實際,今年抽查主要圍繞涉及安全生產的重點工業產品和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消費品爲重點,認真制定抽檢方案,依照法定程序陸續開展抽檢工作。上半年共抽查135個批次,其中成品油70個批次、化肥20個批次、食品相關產品6個批次、學生文具5批次、牀上用品4個批次、婦女用品3個批次、洗手液2個批次、童鞋2個批次、兒童玩具5個批次、電線電纜8個批次、防水卷材3個批次、消防器材2個批次、尿素氮2個批次、配電箱、非醫用口罩和危險化學品各1個批次,圓滿的完成了上級交辦的生產和流通領域抽檢計劃。對化肥抽檢不合格企業依法進行了處罰,罰沒款10144元。

(三)按照2020年度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檢查計劃展開藥械監督檢查工作。執法人員以學校、市場、醫院周圍及城鄉結合部涉藥單位、農村醫療機構等爲重點整治區域,以抗病毒藥品、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等專管藥品、中藥飲片、生物製品、醫用口罩產品、一次性無菌植入醫療器械等爲重點品種;着重檢查從業人員培訓、購進渠道、購銷記錄、儲運條件等;督促涉藥單位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所經營和使用的藥械可追溯。着重查處了經營企業執業藥師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以及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爲完成情況。對22家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逾期不改的行爲依法當場罰款,罰款合計2.15萬元。共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共378家,責令整改3家、警告2家。

醫療器械監管方面完成了非法制售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產品監督檢查、呼吸機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醫療器械“清網行動”、 加強避孕套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檢查7個專項檢查工作。專項整治工作堅持預防與處罰並重的行政執法原則,以高風險、假冒醫療器械爲重點,嚴厲打擊無許可(備案)及無註冊證產品等違法行爲,淨化了我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市場。

(四)打擊侵犯註冊商標的專用權行爲,爲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今年受到疫情影響(主要精力一直放在檢查各類市場主體生產、經銷口罩及消殺用品等防疫物資方面)。但仍然辦理涉及註冊商標侵權案件3件(結案2件,移送到公安部門1件)。沒收冒牌“立白”洗衣粉30袋,罰沒款金額1000元。

(五)加大宣傳力度。在“3、15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5.15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質量宣傳月”“世界計量日”“藥品安全宣傳月”“食品安全宣傳月”等重要時間點,凌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防疫特殊時期的特事特辦宗旨,堅持“少聚集,多辦事”原則。利用電子屏加強公益宣傳,在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週、藥品安和醫療器械全宣傳週活動,發佈知識產權、藥械法律法規和用藥用械常識,引導羣衆安全用藥用械,維護自身健康權益不斷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違法行爲專項行動

自今年疫情以來,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一直在持續進行。此次專項行動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除捕撈水產品外,嚴禁全市範圍內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專項行動監管過程中未發現野生動物相關違法行爲。此次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全方位加大對疫情期間我市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爲的取締和打擊力度,對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將發揮重要作用。

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防護用品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生產銷售和非法回收銷售口罩等防護產品行爲。在全市範圍內重點打擊六類違法行爲:即囤積居奇、哄擡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的行爲;未按規定取得許可或備案,擅自生產銷售的行爲;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以及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爲;以普通、工業用等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爲;生產銷售無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三無產品以及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行爲;商標侵權、假冒專利、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和虛假廣告的行爲。此次專項行動切實維護了市場經營秩序,有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非法集資、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整治行動

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活動,綜合運用信用監管手段,不斷加大對投資類經營主體風險監管,有效防範非法集資行爲的發生,努力營造健康穩定的經營秩序。

爲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爲,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我科執法人員要求,線上線下餐飲企業的菜單及店內宣傳頁上不得出現“野生江魚”、“長江魚”、“清江魚”、“三峽魚”等字樣,餐廳外的招牌和牆體、櫥窗上不得出現長江魚及其相關製品的信息,不得售賣長江魚及其相關製品。截至目前,共組織出動執法人員206人次、組織檢查農貿(批)市場31個次、商超258個次、餐飲303個次,暫未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爲。

四、非法非法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非法生產、銷售軍服及其仿製品專項整治行動

爲嚴厲打擊我市非法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違法行爲,爲了進一步抓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我局全局上下形成統一認識,做到集中整治行動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常抓不懈。在執法過程中加大執法力度,不留死角,強化打擊能力,形成威懾作用。並且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我們既要堅持原則,又要以人爲本,開展人性化的行政執法,既要爲網絡建設保駕華航又要保護好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

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居民區、電器商店、電子維修店、市場等展開拉網式執法。此次專項行動中暫未發現非法銷售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爲。今後,我局將秉持查源頭、嚴排查、重打擊、控實效等工作方針,在全市範圍內持續開展非法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和銷售整治行動,並定期暗訪、檢查,定期組織開展清源行動及時掌握非法銷售情況。爲建設“平安錦州”作出積極貢獻。

爲有力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軍服及其仿製品的違法行爲,維護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開展打擊非法制售軍服專項行動,能夠規範市場相關經營活動、淨化網絡營銷環境、維護軍人和軍隊形象,營造擁軍愛國和崇尚榮譽的社會氛圍,逐步建立健全我市軍服管理長效機制。行動開展前,我局執法人員通過網上學習、組織討論等形式,瞭解了關於軍服商品的相關知識以及製售非法軍服的法律後果,明確了行動目標,爲此次行動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檢查過程中,我局工作人員主動聯繫市人民武裝部,將此次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及具體檢查要求向領導做了彙報,部領導非常支持,專門指派人員協同配合,在檢查中互相配合深入各服裝經營戶,特別是勞保用品經營戶店,檢查經營者是否存在製售軍服及仿冒軍服、軍用品行爲,重點查處以“軍服”“軍品”“軍需”等用語招攬顧客,利用軍服做商業廣告宣傳、銷售以次充好、假冒僞劣軍服以及仿製品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