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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自查工作總結

【概述】

“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自查工作總結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ZTE230”爲你整理了這篇“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自查工作總結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爲切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做好全區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我局賡即排查自然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全面排查,明確問題

一是在周公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羊子嶺(市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我局無中央、省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的自然保護地問題;二是按照自然保護區的範圍,對照問題清單,結合我局工作職責,全面排查“周公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羊子嶺(市級)自然保護區”內的交通建設活動;三是建立“拉條掛賬”和整改銷號制度,對排查出的環保問題制定問題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區分輕重緩急,督促加快解決重點問題。不斷更新完善自然保護區(地)問題臺賬。

二、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辦理

我局嚴格按照《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交通部2003年第5號)、《關於加強四川省普通公路建設領域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川交路函〔2017〕83號)文件精神以及各級環保部門對交通建設項目現場相關環保要求,督促項目業主依照《環評登記表》、《環評報告表》和《環評報告書》開展工程建設環保防治,項目建設前期,按照環保部門要求,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相關要件。

三、加強建設項目環保日常監管

在項目建設工程過程中,一是嚴格要求項目監理、施工單位落實環保“六必須、六不準”,做到文明施工,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環境;二是要求施工單位施工時應儘可能採取有效環境保護措施,防止和減輕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聲、振動、廢水、廢料等對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三是建設項目工程完工後,按照環保要求恢復由於施工受到破壞的環境,施工棄方、剩餘建渣應當及時清運,未及時清運的應用密閉防塵網遮蓋,裸露邊坡、路基應結合實際情況覆蓋減少揚塵;四是在督察中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要求項目業主按照環保有關要求限期整改,從源頭防範自然保護區環保問題的發生,切實做好自然保護地監督工作,爲建設綠沒雨城貢獻交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