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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概述】

2020年度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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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以來,我分局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爲引領,按照《中共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20年度法治衢州建設考覈評價細則的通知》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引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線,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堅持以人爲本,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全面履行綜合執法職能,不斷提升和創新城市管理水平,現將2020年度行政執法情況總結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完成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迴應,建立健全政務輿情監測、研判、迴應機制。按照要求深化浙江政務服務網建設,推進浙江政務服務網行政處罰系統建設,完善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辦案系統的應用。二是推進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落實“信用浙江”建設各項職責,落實“黑名單”制度和信用信息報送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認真開展立法工作。積極參與《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衢州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提出相應意見。二是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徵求意見、集體審議決定等制定程序,加大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力度。

(三)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貫徹落實《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定》,凡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均按規定執行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目前共對268件案件進行法制審覈,對12件重大執法決定進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二是發揮法律顧問作用,進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法律顧問工作的服務質量和效果。三是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認真貫徹落實行政機關合同管理“五統一”制度。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搶抓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契機,以系統化改革思維、集成化改革理念整體推進改革,積極探索並實踐大綜合一體化全覆蓋“一支隊伍管執法”。從源頭髮力,橫向做”簡法“賦能,釐清執法機構職責權限,減少執法隊伍,縱向做”沉法“放權,推進執法重心向鄉鎮(街道)下沉,減少執法層次,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按照精簡、統一、交通原則,統籌優化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對應公安派出所管轄區域,設立9支高效公正文明的綜合執法隊,將90%以上執法力量下沉到一線,率先在廿裏鎮將市容環衛、城鄉規劃、市政公用、安全生產等19個領域749項行政處罰事項整合歸一。不斷深化“四有六化”,建立健全”大綜合一體化“運行管理機制,以”1+X"大執法(大治理)模塊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地,完成全區22個鄉鎮(街道)全覆蓋,實現行政執法權、責、能有機統一,推動案件辦理質、量、效同步上升。二是進一步優化“四個平臺”建設,完善綜合執法平臺運行機制,全面提升基層統籌協調能力和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水平。三是嚴格規範行政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三項制度”。四是規範輔助人員管理,嚴格落實協管員管理制度,明確協管員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2020年利用掌上執法平臺開展各類檢查3110次,共辦結一般程序案件262件,罰沒2760349.24元;簡易程序826件,共處罰金12220元,案件涉及工商、規劃、市容、綠化、建築、市政公用等多個領域。

(五)加強法律業務學習

一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綱要》精神,加強法律基本知識的學習,把隊伍建設放在首位,以“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硬、執法公”爲標準,牢固樹立服務經濟發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廣泛開展以《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強制法》等爲主要內容的學習教育活動,組織隊員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積極引導隊員系統學習綜合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提高培訓質量,通過學習教育,增強執法隊員的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觀念。二是強化考覈,確保依法行政工作履行到位。把依法行政工作和執法業務作爲考覈的重點深化落實,做到一級考覈一級,層層落實到位。以考覈推動執法隊員自學加強法律業務的學習。

(六)強化行政權力有效監督

一是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執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職責,落實行政執法積分制工作,每季度配合市局完成積分制案卷評查工作,並將該工作列入年度考覈。二是認真開展行政複議工作,高度重視行政複議工作,積極開展各中隊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暢通行政複議解決行政爭議的渠道,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嚴格按照複議工作流程和時限向行政複議機關提交行政複議答覆書。2020年共收到行政複議案件6件,均由當事人撤回行政複議。

(七)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高效踐行“721工作法”,深入基層、紮根一線,變被動執法爲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爲源頭治理,廣泛運用“城管老孃舅工作室”平臺化解城市管理中一些用執法手段不能完全解決的矛盾糾紛。今年共開展執法服務“六進”活動12次,發放宣傳單5000餘份,協助社區成功調解職能範圍內糾紛60餘起,不斷提升羣衆滿意度和執法和諧度。二是依法辦理信訪事項,依法辦理署名有效初信(訪)事項,按期覈實、督查交辦信訪事項,推行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制度,做到事事有迴應、件件有落實。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020年以來,我分局紮實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履行了職能職責,大力地推動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還需深入探索。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中在應對新問題、新困難面前,深度創新探索不足,行政執法工作仍也有待加強。

(二)執法隊伍中專業人才匱乏。特別是缺乏法律型、技術型人才,在日常管理、執法辦案過程中對法律的專業把控不夠準確,技術鑑定分析不到位,容易造成案件辦理的偏差。法制工作力量較薄弱,公職律師配備和法制審查等依法決策機制貫徹落實仍待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強法治宣傳工作。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認真做好法治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嚴格執行會前學法制度,做到執法人員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營造良好的學法氛圍。要建立健全法治宣傳網絡,創新法制宣傳形式,搞好法制宣傳月、宣傳週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市容環衛、城鄉規劃、建築工程、燃氣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衢州市城市綠化條例》、《衢州市餐廚垃圾管理條例》、《衢州市居住小區違法建築分類處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切實抓出成效。

2.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依法執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堅持依法辦事、按章理事、管人問事,使綜合執法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組織執法人員學習《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的指導意見》《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並在執法工作中遵照執行,實行執法過程全記錄、信息公開、法制審覈制度,嚴格執行市、區兩級關於行政調解工作的相關要求,將各類矛盾和糾紛化解在基層。同時,進一步做好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3.不斷強化綜合執法工作。以市容秩序專項整治爲抓手,持續開展城市亂象治理,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加大城市環保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焚燒秸稈、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渣土運輸車輛拋冒滴漏、污水直排的專項整治;強力查處建築工地違規作業、露天焚燒、油煙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爲,提升城市空氣質量;進一步加強城市噪聲污染的專項整治,強力查處城區經營性行爲、違規夜間施工所發出超標噪聲等違法行爲,營造寧靜的城市生活環境;進一步規範佔道經營、車輛停放秩序,確保市容市貌整齊有序;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監管,規範戶外廣告設置,提升戶外廣告品位;進一步加強違法建築控制和查處力度,努力實現“新違建零增長、舊違建負增長”的目標。

4.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綜合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強化紀律約束,嚴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努力提升綜合執法隊伍形象。定期開展綜合執法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綜合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綜合執法工作的執行力、公信度和滿意率。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理念,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作用,按照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進行決策。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掌握決策執行情況、評估決策執行效果。

5. 繼續推動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優化和完善聯合執法治理模式。按照“鄉鎮綜合執法+部門專業執法+區域聯合執法”的要求,駐地鄉鎮(街道)以外的其他鄉鎮實行部門派駐力量輻射執法,繼續按照“基層治理四平臺”運行模式,由派駐部門執法力量開展定期或不定期跨區域巡查、緊急事項響應、“綜合查一次”,實現優質執法資源的共享,構建跨區域“1+X”執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