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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總結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2014年秋季,我市在全市範圍內實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這是黨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保持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觀的重要體現。爲確保政策落到實處,我校在開學初的近一個月時間裏進行了緊張、嚴密、紮實、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首先,我校以開家長會爲主,利用有效途徑公佈資助信息,確保廣大學生家長知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政策內容。還通過全體學生會議,班級會議、板報、標語、橫幅等形式直接宣傳政策內容,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深入人心。

與此同時,我校還成立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領導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評審組,對學生自願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書的內容進行嚴格的調查、覈實,最後通過比較,初步確定了資助名單,接着我校將資助學生名單及具體的受助原因製成板面在學校及學生家庭所在村民組分別進行公示,並確保公示時間不少於規定的7天,充分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組織受助學生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登記表》,建立受助學生檔案,最後將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市教育、財政部門。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切實減輕了廣大農民的經濟負擔,使許多貧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學的曙光,深受農村農村家長和學生的歡迎。但由於我們是農村學校,生源絕大部分來自農村,而且是山區農村,經濟相對落後,所以學生家長組成人羣中,特困戶多,貧困戶多,單親家庭多,而學校總的受助人數是很有限的,這就給我們受助生的審定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我們需要反覆講通理才能平息部分家長和學校的衝突情緒。除此之外還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給我們的工作造成缺憾。例如有位學生,其父親得了白血病,但母親怕傷孩子的自尊心,便沒有讓孩子寫申請書。後來學校已把名單上報了,這位母親又找到學校說明情況。但我們只能對她表示同情,並把情況記錄下來,待到下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時再審定。

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中,由於我們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組織實施中堅持“三個必須”,“四個到位”,最終達到了“一個確保”,即確保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辦成“陽光工程”,把黨和政府的關懷真正落實到學生身上。

第二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主題班會

合浦縣常樂鎮初級中學121班班主任凌科

一、 教學目標:

使國家資助政策深入學之中,確保國家資助政策順利實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引導他們在獲得資助的同時,培養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關愛他人,關愛社會,對國家和社會有所回報

二、 活動時間:

2014年3月10日。

三、 活動地點:

八年級(1)班教室。

四、 參加人員:

121班全體同學、班主任。

五、 主持人:

凌科

六、 本次班會形式:

知識問答。

七、 過程:

1、 開場白(陳述意義):2014年春季,我校在全校範圍內實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這是黨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保持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實踐觀的重要體現。

2、 接下來我問將進入本次班會重要環節: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知識問答:

(1)問題一:我校有沒有成立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領導組?

陳熒同學說:有。

(2)問題二:我校通過什麼形式宣傳政策內容?

陳莉同學說:通過全體學生會議,班級會議、板報、標語、橫幅等形式直接宣傳政策內容,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深入人心。

(3)問題三:我校還成立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領導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評審組?

張海蘭同學說:有。

(4)問題四: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經過幾個步驟?

勞莉同學說:進行嚴格的調查、覈實,最後通過比較,初步確定了資助名單。接着我校將資助學生名單及具體的受助原因製成板面在學校及學生家庭所在村民組分別進行公示,並確保公示時間不少於規定的7天,充分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組織受助學生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登記表》,建立受助學生檔案,最後將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市教育、財政部門。

(5)問題五: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情況如何?

張乃文同學說:由於我們是農村學校,生源絕大部分來自農村,經濟相對落後,所以學生家長組成人羣中,特困戶多,貧困戶多,單親家庭多,而學校總的受助人數是很有限的

(6)問題六: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情況公平嗎?

傅麗玲同學說: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組織實施中堅持“三個必須”,“四個到位”,最終達到了“一個確保”,即確保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辦成“陽光工

程”,把黨和政府的關懷真正落實到學生身上。

八、最後總結:

主持人:我們出身貧寒,但是我們熱愛生活,積極樂觀,喜歡探索??我們來自農村,家徒四壁書侵坐但是我們從不抱怨,反而熱愛貧窮??

我們求學路上,追尋夢想,追求自強,尋找希望的燈塔??

我們懷揣着感激,拼命讓自己自強,立志成爲國家的棟樑??

凌科

2014年春季學期

第三篇:關於05-10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髮放工作小結

關於2014-2014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

庭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款使用情況彙報

根據黔東南監發[2014]5號,關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費專項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現將2014年以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小結如下:

一、補助對象

享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必須是農村國中家庭寄宿學生,同時必須具備父母爲雙農且家庭經濟貧困、父母雙亡家庭困難、農村單親家庭困難、農村因父母殘疾家庭困難、農村因病致貧、農村因災返貧家庭等條件,財政供養人員子女、農村家庭富裕農民的子女不屬於資助對象。

二、補助標準

農村(請繼續關注好 範文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每年的標準不一樣.2014年春我校有43人享受100元/生、學期,共計4300元. 2014年春季有148人享受補助100元/生、學期,共計1.48萬元.秋季有100人享受100元/生、學期,共計1萬元.2014年春季有282人享受100元/生、學期,共計2.82萬元..秋季有266人享受100元/生、學期,共計2.66萬元.2014年底補中央專項的267人175元/生、學期,共計4.6725萬元.,由於經費來得慢,所以用來開支2014年春季.2014年秋季下撥給我校486人指標, 375元/生、學期,金額18.225萬元.用於2014年春季支付.到2014年春季款,我校享受補助人

數爲525名學生,佔在全校學生數的65%,750元/生、年共計金額393750.00元。用於開支2014年秋款. 2014年秋款用於2014年春季開支。2014年春季520人享受750元/生、年。到2014年春又補2014寄宿提標款6.4740

萬元,因2014年寄宿生款未到位,所以就用2014秋季寄宿生款用於2014年春季開支。提標款就用於改善學生伙食2次/月.依此類推,每年寄宿費都

要推遲半年多才到位.

三、發放原則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依照民主、公平、

公開的原則評定。

2、原來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在校學生原則上繼續享受該項優

惠政策。畢業、轉學和新增指標按有關程序調整到新生或其他年級貧困

寄宿學生。

3、學校必須按財政局、教育局分配的金額全部落實到貧困寄宿學生

手中,沒有截留、挪用。

四、評定程序:

1、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並出具家庭所在村民委提供的有關家庭經

濟情況的證明材料;

2、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對申請人在校期間的實際生活狀

況進行評議,符合條件者上報學校;

3、學校、村委幹部組成合議小組,集體研究確定享受貧困寄宿生生

活補助的學生名單;

4、張榜公示:通過公示欄或公示牆張榜公佈合議小組初審確定的學

生名單,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公示爲時七天。公示期內,如有異

議,應重新審定。舉報電話:0855-64410290855-6441004.0855-6

418948

5、上報審批:學校要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名冊的紙質和電

子文檔各一份報計財股。紙質文檔要由各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

五、按規定管理

1、要規範操作。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有關工作事關學生和羣衆切身利益,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文件的規定,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規範程序,陽光操作,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年度“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學生的評審、覈查、公示、上報以及補助資金髮放工作,嚴禁看關係、送人情,嚴禁搞平均分配,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落實到應該享受的貧困家庭學生身上。以後學校要建立專門的臺帳,詳細記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領取生活費補助資金的人數、名單、金額以及學生本人領款簽收情況,以備審覈和檢查。嚴禁代簽、代領和冒領現象發生。

2、要嚴明紀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是國家扶貧助學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落實到人,決不允許虛報冒領,決不允許截留、挪用、剋扣、貪污和緩發。我校原來承包給別人,學校就髮菜票給學生打菜,2014年下,學校自辦有食堂,就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打到學生個人的就餐卡上;

3、要加強宣傳。學校要進一步加大“新機制”政策宣傳力度。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程序(包括申請、評審、公示)、分配指標、認定標準等內容在校內張榜公佈。校長有責任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宣傳到每個教師;班主

任有責任向本班學生和家長講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使國家資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生生活補助資金髮放二零零玖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

貫洞中學

2014年6月15日

第四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實施方案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

實 施 方 案

根據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精神,爲落實對我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將國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真正解決家庭貧困學生上學問題,減輕農民負擔,客觀公正的落實貧困生救助資金的合理發放,幫助貧困寄宿生順利完成學業,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

由縣教育局組織成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實施,確定學校受補助名額,保證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建立貧困生檔案庫,組織學校進行申報工作等。學校在中心學校的領導下組建機構,由專人負責貧困生補助工作,在鄉鎮分管領導組織下組成由村組幹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爲成員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申請和初審,研究確定受補助學生名單。

二、補助範圍

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國小、國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補助對象評選條件

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學生必須是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1、父母爲雙農且家庭經濟貧困。

2、農村因父母雙亡家庭困難。

3、農村單親家庭生活困難。

4、農村因父母殘疾家庭困難。

5、農村因病致貧家庭。

6、農村因災返貧家庭。

財政供養人員子女、城鎮和農村較富裕農民的子女不屬於資助對象。

四、補助標準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爲:學生每年在校時間按250天計算,國中每生每天補助3元,國小生每生每天補助2元。即國中每生每年750元,國小每生每年500元。

五、補助原則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堅持民主、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受助學生指標實行動態管理的原則。

3、原來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在校學生原則上可繼續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畢業、轉學或新增指標按有關程序調整給其他年級或其他學校貧困寄宿生。

4、各單位必須按財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標及標準按月發放到貧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

六、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貧困生每年評審一次,由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並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

2、班級評議: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對申請人在校期間的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評議,符合條件者上報學校。

3、評審小組評議:由學校、村組幹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評審小組,集體研究確定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名單,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定。

4、張榜公示:通過公示欄在學校和貧困生所在村組張榜公佈中心學校審定的受助學生名單,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公示爲時七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評審小組應重新覈實上報中心學校審定。

5、生活補助發放: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向受助學生髮放生活補助,發放清冊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長簽字確認,貧困生的生活補助不得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抵扣任何費用。

6、上報備案:各學必須校按規定時間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名冊的紙質一式二份和電子文檔報縣教育局計財股備案。紙質文檔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電子文檔統一按照規定的表格式樣,使用excle製作。

七、紀律規定

1、規範操作。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事關學生和羣衆切身利益,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文件的規定,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規範程序,陽光操作,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學生的評審、覈查、公示、上報以及補助資金髮放工作,嚴禁看關係、送人情,嚴禁搞平均分配,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落實到應該享受的貧困家庭學生身上。各學校要建立專門的臺帳,詳細記錄家庭經濟困難寄

宿生領取生活費補助資金的人數、名單、金額以及學生或家長本人領款簽收情況,以備審覈和檢查。嚴禁代簽、代領和冒領現象發生。

2、嚴明紀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是國家扶貧助學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落實到人,決不允許虛報冒領,決不允許截留、挪用、剋扣、貪污和緩發。實行食堂刷卡的學校,可以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打到學生個人的卡上;沒有實行食堂刷卡的學校,要將補助資金髮放到學生或家長手中。對不按有關規定評定和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導致惡性信訪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從嚴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第五篇:灑基中學2014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工作總結

灑基中學2014年度秋季學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

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工作總結

今年,我校有寄宿制學生281人,得到上級下撥貧困生補助名額146人,佔住校生人數的51.9%,佔全校學生的9.53%,由於灑基鎮人民經濟貧富差距較大,所以,歷年來我們對此項工作都十分重視,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認真貫徹文件精神,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

今年的貧困生補助發放工作認真讀了上級下發的文件,成立了以學校校長爲組長,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各村村幹部和學生家長代表爲成員的領導小組。並組織人員到各村調查,獲取詳細資料,爲貧困補助的發放做了前期工作,盡最大努力把貧困生生活補助工作落到實處。

今年我校對貧困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的發放是嚴格按上級的要求,發放及時,保質保量發到各位貧困生的手中。

二、發放工作有條有序進行

今年我校貧困生生活補助金的發放採用了以下方法:各困難生先向學校提交申請,申請內容包括家庭成員,經濟來源情況,收入多少,有無其他重大災害等。然後學校組織人員到各村委會覈實情況,再把貧困生名單在校務公開欄中公示,如有人舉報某位得到困難補助的情況不屬實,領導小組成員將對其重新審覈,以事實不符的,立即換給其他學生;因此就有五位學生因舉報而被換掉。

三、督查到位,落到實處

今年的發放工作在以往的基礎上得到更進一步的完善,認識到位,管理嚴格。審定工作由多個學校管理部門審查;發放做到“如實、及時、真實。”確保貧困生生活補助落到實處。

誠然,無論做任何工作都只能力求做到更好,而無法做到最好。此次貧困生補助金的發放工作仍有欠缺,今後我們將會廣泛收集廣大師生及家長們的意見和建議,把以後的這項工作做得更好。

灑基鎮中學農村寄宿制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