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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3篇

第1篇: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

現將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如下:

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3篇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任務

一是成立支行“法治央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

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成員。領導小組在支行黨組的領導下,加強工作的統一部署、協調和指導,支行“一把手”切實履行“法治央行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支行辦公室,具體承擔規劃、組織、協調、監督等日常性工作,確保“法治央行建設”平衡、穩步推進;二是明確責任任務,將“法治央行建設”各項工作進一步細化,落實具體責任人,積極完善組織、監督機制,保證支行“法治央行建設”的全面、有序、高質開展。三是做好對“法治央行建設”的監督管理,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時加以完善、對成效不顯著的地方加大力度、對遺漏的工作內容及時補充。

二、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法治思維

一是按照要求深入學習領會,支行領導班子專題集中學習,發揮示範作用,帶動支行全體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學習活動,以法治央行建設爲抓手,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上來。二是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着力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分類開展對全行幹部職工、法律事務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金融法治遠程培訓、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側重點,確保學習效果,不斷增強幹部職工學法用法自覺性,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人人蔘與、人人見成效”,從而做到“學有所得、學以致用”,營造“對外依法行政,對內依法治行,人人依法辦事”的法治央行文化氛圍,促進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

三、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

緊緊圍繞基層央行業務工作實際,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利用多種形式和重要節點,因地制宜,持續深入開展金融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憲法和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每年認真組織開展“3·15”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綜合治理宣傳月”、“金融知識普及月”、“反假貨幣宣傳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利用現場宣傳臺、流動宣傳車、宣傳欄、內聯網、宣傳橫幅、圖板、播放視頻、電子屏幕等多種形式宣傳憲法及金融法律、法規。走進“椿櫻文化節”、“華藥會”、“春節接您回家”活動現場,走進學校、社區、工廠、集鎮、農村,向社會公衆宣傳普及金融法律知識、傳遞法治理念,大力推動縣轄社會公衆金融法治意識的提高,增進對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改革發展的瞭解,提高金融法律素養和參與金融活動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社會氛圍,促進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更好貫徹落實。

四、強化措施落實,確保工作成效

一是組織各部室結合職責和履職實際,對照《通知》要求找差距,認真梳理需要加強、改進的內容,明確切實可行的措施,圍繞支行中心工作和部室工作安排,把“法治央行建設”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實效。二是不斷探索和總結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範執法行爲,提升行政水平,堅持“權責法定、行爲規範、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確保行政執法公平、公正、合理,堅決避免行政不作爲、亂作爲。三是認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執法檢查、行政許可等依法行政實施監督檢查。同時規範支行政務公開工作,採取有效途徑、方式實施社會監督,促進支行依法行政工作公正、公開、透明。

五、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一)權責清單制度落實情況。遵循職權法定、簡政放權、便民高效、權責一致、公開透明五項原則,認真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權力類別,認真梳理執法依據,分類登記行政權力事項,編制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權力行使過程中的風險點。確認中國人民銀行太和縣支行行政權力4項,其中行政審批1項,行政處罰3項,及時在太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及時開展“兩個清單”動態調整工作。強化事中事後管理,2017年制定支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等7項制度,確保任務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規範、監督到位。

(二)簡政放權措施落實情況。2016年1月,組織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行政審批事項1項(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無中介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外自行設立、實施或變相實施行政許可情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於印發安徽省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相關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銀髮(2019)74號)等相關工作安排,2019年5月20日起,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我支行認真做好轄內組織實施,在政府網站發佈公告,指導督促銀行機構落實要求,開展宣傳輿論引導,強化事後覈查處理,確保取消許可工作順利實施,及時調整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並做好公開工作。

(三)改進優化政府服務情況。2016年8月,開展公共服務事項清理工作,制定支行法定職責內公共服務事項指南、流程圖,規範辦理依據、程序、時限,並由地方政府網站統一公示,進一步優化基層央行服務。

(四)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情況。一是按照中心支行辦公室《關於全面推廣應用安徽省人民銀行系統執法檢查雙隨機抽取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要求,認真整理縣轄負責監管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支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時錄入雙隨機抽查系統。二是合理配備合格執法人員,建立健全執法責任;明確風險防控措施,確保行政執法職能明確、權責一致、風險可控。三是加強行政執法行爲管理,依法規範實施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規範行政執法檢查行爲,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對執法文書進行法律審覈,避免執法法律風險。四是加強執法證管理,執法證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統一保管,執行執法檢查任務時根據檢查通知書籤收領取,檢查結束後及時收回登記。五是加強主動公開,依法全面推進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活動的依據、條件、程序和結果的公開,落實完善信息審查、信息維護與更新、信息公開操作流程等制度規範,不斷提高公開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情況。一是按照規定程序開展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二是組織學習上級行編髮的法律風險案例彙編,開展法律風險警示教育,收看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宣傳視頻,以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幹部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樹立誠信守法、依法辦事的理念,着力提高全行幹部職工學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遠離違規行爲和違法犯罪。三是嚴格執行《阜陽市中心支行法律審覈工作操作規程》,進一步防範支行對外行政、民事活動法律風險,明確法律審覈責任,規範法律審覈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在工作中儘可能使用中心支行印發的採購類、基建招標投標類等合同範本,加強法律審覈,切實規避法律風險。

第2篇: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規劃(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印發以來,尤其是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關於轉發〈法治央行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關於印發〈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法治央行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下發後,我支行加強組織領導,圍繞支行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現將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任務

一是成立支行“法治央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

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成員。領導小組在支行黨組的領導下,加強工作的統一部署、協調和指導,支行“一把手”切實履行“法治央行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支行辦公室,具體承擔規劃、組織、協調、監督等日常性工作,確保“法治央行建設”平衡、穩步推進;二是明確責任任務,將“法治央行建設”各項工作進一步細化,落實具體責任人,積極完善組織、監督機制,保證支行“法治央行建設”的全面、有序、高質開展。三是做好對“法治央行建設”的監督管理,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時加以完善、對成效不顯著的地方加大力度、對遺漏的工作內容及時補充。

二、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法治思維

一是按照要求深入學習領會,支行領導班子專題集中學習,發揮示範作用,帶動支行全體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學習活動,以法治央行建設爲抓手,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上來。二是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着力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分類開展對全行幹部職工、法律事務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金融法治遠程培訓、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側重點,確保學習效果,不斷增強幹部職工學法用法自覺性,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人人蔘與、人人見成效”,從而做到“學有所得、學以致用”,營造“對外依法行政,對內依法治行,人人依法辦事”的法治央行文化氛圍,促進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

三、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

緊緊圍繞基層央行業務工作實際,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利用多種形式和重要節點,因地制宜,持續深入開展金融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憲法和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每年認真組織開展“3·15”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綜合治理宣傳月”、“金融知識普及月”、“反假貨幣宣傳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利用現場宣傳臺、流動宣傳車、宣傳欄、內聯網、宣傳橫幅、圖板、播放視頻、電子屏幕等多種形式宣傳憲法及金融法律、法規。走進“椿櫻文化節”、“華藥會”、“春節接您回家”活動現場,走進學校、社區、工廠、集鎮、農村,向社會公衆宣傳普及金融法律知識、傳遞法治理念,大力推動縣轄社會公衆金融法治意識的提高,增進對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改革發展的瞭解,提高金融法律素養和參與金融活動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社會氛圍,促進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更好貫徹落實。

四、強化措施落實,確保工作成效

一是組織各部室結合職責和履職實際,對照《通知》要求找差距,認真梳理需要加強、改進的內容,明確切實可行的措施,圍繞支行中心工作和部室工作安排,把“法治央行建設”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實效。二是不斷探索和總結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範執法行爲,提升行政水平,堅持“權責法定、行爲規範、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確保行政執法公平、公正、合理,堅決避免行政不作爲、亂作爲。三是認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執法檢查、行政許可等依法行政實施監督檢查。同時規範支行政務公開工作,採取有效途徑、方式實施社會監督,促進支行依法行政工作公正、公開、透明。

五、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一)權責清單制度落實情況。遵循職權法定、簡政放權、便民高效、權責一致、公開透明五項原則,認真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權力類別,認真梳理執法依據,分類登記行政權力事項,編制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權力行使過程中的風險點。確認中國人民銀行太和縣支行行政權力4項,其中行政審批1項,行政處罰3項,及時在太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及時開展“兩個清單”動態調整工作。強化事中事後管理,2017年制定支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等7項制度,確保任務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規範、監督到位。

(二)簡政放權措施落實情況。2016年1月,組織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行政審批事項1項(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無中介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外自行設立、實施或變相實施行政許可情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於印發安徽省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相關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銀髮(2019)74號)等相關工作安排,2019年5月20日起,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我支行認真做好轄內組織實施,在政府網站發佈公告,指導督促銀行機構落實要求,開展宣傳輿論引導,強化事後覈查處理,確保取消許可工作順利實施,及時調整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並做好公開工作。

(三)改進優化政府服務情況。2016年8月,開展公共服務事項清理工作,制定支行法定職責內公共服務事項指南、流程圖,規範辦理依據、程序、時限,並由地方政府網站統一公示,進一步優化基層央行服務。

(四)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情況。一是按照中心支行辦公室《關於全面推廣應用安徽省人民銀行系統執法檢查雙隨機抽取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要求,認真整理縣轄負責監管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支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時錄入雙隨機抽查系統。二是合理配備合格執法人員,建立健全執法責任;明確風險防控措施,確保行政執法職能明確、權責一致、風險可控。三是加強行政執法行爲管理,依法規範實施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規範行政執法檢查行爲,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對執法文書進行法律審覈,避免執法法律風險。四是加強執法證管理,執法證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統一保管,執行執法檢查任務時根據檢查通知書籤收領取,檢查結束後及時收回登記。五是加強主動公開,依法全面推進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活動的依據、條件、程序和結果的公開,落實完善信息審查、信息維護與更新、信息公開操作流程等制度規範,不斷提高公開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情況。一是按照規定程序開展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二是組織學習上級行編髮的法律風險案例彙編,開展法律風險警示教育,收看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宣傳視頻,以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幹部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樹立誠信守法、依法辦事的理念,着力提高全行幹部職工學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遠離違規行爲和違法犯罪。三是嚴格執行《阜陽市中心支行法律審覈工作操作規程》,進一步防範支行對外行政、民事活動法律風險,明確法律審覈責任,規範法律審覈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在工作中儘可能使用中心支行印發的採購類、基建招標投標類等合同範本,加強法律審覈,切實規避法律風險。

(六)規範性文件管理情況。一是認識貫徹落實總行《關於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人銀法〔2019〕1482號)、《轉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阜銀辦〔2018〕53號),做好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與管理規定》(銀辦發〔2015〕267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阜銀辦〔2017〕117號),同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規範性文件源頭管理,認真履行法律審覈程序,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起草過程中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三是建立《規範性文件動態管理臺賬》,按規定的時限和格式做好規範性文件備案和報表報送工作。清理後目前我支行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共有2件。

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我支行辦公室法律事務人員均爲兼職且非法律專業人員,雖然工作中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法律事務工作水平,但法律素養與當前央行法治工作越來越高的要求存在差距。建議在當前暫時無法設立內部法律顧問的情況下,儘快建立外部律師聘用機制,或將法律事務工作上收至中心支行。

第3篇:法治央行建設情況總結

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總行各項工作部署,在新發展階段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央行建設,有效提升依法履職水平,推動更好發揮職能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人民銀行**中心支行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推進法治央行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在推進法治央行建設中積極履職。一是加強領導和統籌協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組長、行政處罰委員會和行政複議委員會主任,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法治建設相關工作。二是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堅守黨的組織原則和議事決策規則,堅持重大決策由班子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完善黨委會、行長辦公會、行務會議制度,加大黨務公開力度。三是加強監督考覈。將法治央行建設納入分支機構年度績效考覈,組織開展全省行政執法情況評議,提升依法行政整體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央行職能,推動更好發揮職能作用

(一)貫徹穩健貨幣政策,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堅持穩字當頭,保持信貸總量合理增長。用好普惠性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信用貸款支持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落地金額、戶數均居全國前列。聚焦小微、民營、製造業等重點領域,在全國首創“貸款碼”。開展“首貸戶拓展”、“百地千名行長進民企送服務”、“個體工商戶融資破難試點”等系列活動,積極助力山區26縣建設。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二)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建設。

強化綠色金融政策引導,在全國率先出臺《關於金融支持碳達峯碳中和的指導意見》,並出臺相關政策指導省內各地積極開展碳配額抵押融資服務,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浙江。務實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融資評價規範》等綠色金融標準建設,指導湖州市出臺全國地級市首部綠色金融促進條例,穩妥推進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和環境信息披露。

(三)不斷優化金融服務和管理。

1.優化銀行賬戶服務。推行企業簡易開戶服務,推進銀行賬戶分類分級管理。完善企業預約開戶系統功能,並實現與工商登記“一網通辦”平臺的對接。上線運行公共事業代繳在線簽約平臺,支持企業與預約開戶銀行在線簽約稅務、社保、公積金等代繳業務。

2.踐行經理國庫、爲民服務理念。推動納稅繳費便利化,組織TIPS電子繳稅業務擴面、增量。作爲全國首批試點省份之一,通過TIPS實現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直接收繳入庫。簡化退庫審批手續,提高退稅效率,實現“稅務即送,國庫即退”,高效完成全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退稅業務。

3.有效保障徵信服務。全力推進二代徵信系統數據採集切換。積極拓展信用報告查詢渠道,合理布放個人自助查詢機797臺,加大線上徵信查詢宣傳,保障疫情期間徵信服務不斷檔、不打折。組織開展徵信志願服務專題活動,徵信服務便利性大幅提升。

4.不斷提升現金管理和服務水平。持續做好總行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將銀行執行大額現金管理試點政策情況納入綜合執法檢查範疇。強化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現金應急管理,科學保障現金供應。嚴格落實現金全額清分制度,提升流通中現金整潔度。全面開展銀行機構反假貨幣培訓督導,不斷提升銀行假幣堵截能力。指導全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規範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案件查處工作,爲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記錄執法全過程。2021年,全省查處各類拒收人民幣現金案件12起。

(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持續開展金融風險防控工作,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持續優化風險監測體系,積極開展壓力測試,按季做好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央行評級工作。強化存款保險宣傳和金融機構規範管理水平,抓好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和突發風險事件應急演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平臺經濟領域規範經營,做好虛擬貨幣領域風險整治工作,維護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深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和跨境賭博,強化源頭治理、預警攔截、挽損止付、宣傳教育、監管問責機制,助力遏制案件高發多發態勢。

(五)積極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動“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按照總行和省政府部署,對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支庫業務審批等3項行政許可實施優化審批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措施。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提出進一步深化改革舉措。

(六)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配合做好浙江省、**市數字化營商環境集成應用建設、營商環境“無感監測”指標數據上線等相關工作,參加全省營商環境試評價。派員代表**(6個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之一)赴北京觀摩世界銀行與人民銀行獲得信貸磋商。

三、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爲

不斷規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統籌全省執法檢查,制定2021年度全省執法檢查計劃。推進綜合執法檢查,2021年,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對5家機構開展綜合執法檢查。貫徹實施新《行政處罰法》,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

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洗錢犯罪的修訂爲契機,聯合公檢法部門商討在省級層面建立洗錢罪打擊治理機制,有效形成“信息互通、一體會商、刑行聯動”工作機制。

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做好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示。加強重大政策發佈解讀,強化新媒體對外發聲作用。2021年,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利用政務微信公衆號推送各類信息499篇,單篇最高閱讀量超27萬,在子網站新聞類欄目上發佈709篇。

四、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

推動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支持地方性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建設,已主導(指導)設立16家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加強長三角地區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建設,指導相關金融糾紛調解組織逐步構建多層次、多領域、跨區域合作機制。

積極主動履行職責,妥善處理行政爭議。依法受理、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加強和規範行政訴訟應訴工作。2021年,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共審理行政複議案件4起,發生3起行政應訴案件。

五、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強化隊伍能力建設

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規範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和考覈工作,探索建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標準化體系。在落實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前提下,組織開展全省行政執法資格培訓。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專職法律幹部配備,健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注重全省人民銀行系統幹部職工法治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