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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的轉變

監獄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的轉變

監獄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的轉變
監獄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的轉變

 

內容摘要】監獄是國家刑罰執行機關,主要承擔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執行。《監獄法》規定,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爲守法公民。所以,監獄只有將罪犯改造好,改造成爲守法公民,改造成爲和諧社會的建設者,才能更好地實現監獄“懲罰和改造罪犯,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社會功能。新時代新形勢下不僅呼喚新的發展觀、改革觀,還需要新的安全觀。2017年5月初,司法部召開黨組會議決定將監獄體制改革納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務,要求“從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轉變,切實提高教育改造質量,要在改造罪犯成爲守法公民上加大監管機制改革的工作力度。”這是司法部首次提出“治本安全觀”這一概念。

關鍵詞】 治本安全觀  人才保障  入監教育  日常管理

  

一、前言

“收得下、關得住、跑不了”的底線安全觀是監獄與監獄警察長期以來不敢動搖也不能動搖的首要意識。將罪犯改造成爲守法公民,向社會輸送“合格產品”治本安全觀的提出,是底線安全觀的升級,治本安全觀的重點,在於安全,即要保證罪犯在服刑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又要保證刑滿釋放後,不發生重新犯罪。

二、治本安全觀與底線安全觀的關係

兩者不是替代關係,而是發展關係,治本安全觀是在底線安全觀已實現的基礎上提出,底線安全觀是實現治本安全觀的前提。“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轉變,就是從“壓制矛盾”向“消除矛盾”轉化。從壓制矛盾向消除矛盾轉化,就是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

三、底線安全觀與治本安全觀的區別

(一)、底線安全觀強調以實現“四無”目標、確保場所安全穩定爲工作重心,更多注重不出安全事故,不被追責。而治本安全觀則是在實現“四無”的基礎上,治本安全強調的是整體協調發展、長期安全穩定,立足的是服刑人員從“不能跑”“不敢跑”到“不想跑”“不願跑”,着眼的是服刑人員迴歸後保持不犯罪,追求的是長期安全、系統安全、整體安全、本質安全。進一步確保監管、教育、心理、衛生等多方面的安全。

(二)、在工作中,底線安全傾向於被動防禦和應對,相關管理機制,防範制度有時滯後於事故的發生,往往隨着安全事故的發生而逐步完善相關機制,而治本安全更傾向於主動出擊確保安全,防患於未然,提前預判風險,提前完善全面的安全體系,同時其本質在於提高服刑人員矯治實效,從其思想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區別於底線安全下嚴格措施對服刑人員造成的心理畏懼,真正使服刑人員從不敢違紀違法轉變爲不願違紀違法。
   (三)、傳統的安全觀念陳舊、片面,不能認識到社會高速發展下隨之而來的新型風險,例如自媒體時代帶來的輿情風險,物聯網所帶來的利用高科技手段傳遞違禁品,新的國際形勢下的反恐防暴風險等等。

四、創新思路提高罪犯改造質量,推進監獄執法規範化、精細化,提高內部管理水平

    (一)切實提升民警隊伍管理能力和業務素質,爲貫徹落實治本安全觀提供人才保障。

  治本安全觀的推進和落實,主體是監獄警察,要針對當前民警的多元化需求,把展現民警個人價值與監獄事業發展結合起來,把增強民警的歸屬感與責任感結合起來,堅持在工作中,既教育人、引導人、鼓舞人、鞭策人,又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幫助人,真正讓民警感受到人性化和真性情;要抓住青年民警的思想實際和心理特點,摒棄呆板式、說教式的工作方法,採用情感薰陶、實踐培育、心理輔導等手段開展工作,努力把大道理講出“滋味”,把小道理講出“門道”,進一步增強政治工作在基層的感染力和滲透力;要善於運用民警喜聞樂見的工作載體,精心設計各種文化、體育活動項目和內容,組織廣大民警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豐富民警業餘文體生活,陶冶民警情操,培養民警的團隊精神和奮發向上的意志信念。監獄應採取集體教學、個人自學和民警互相門交流學習的方式方法,提高警察的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和知識儲備,使警察自覺適應監獄安全觀的轉變。使民警在切實做到能管會教,從面促進罪犯在警察的定與教中自我成長,真正使向社會輸送合格產品由理念向現實的轉化。

(二)、嚴把罪犯入監教育“入口關”,爲貫徹落實治本安全觀奠定堅實的基礎。

入監教育是罪犯整個服刑改造的基礎環節,也是罪犯矯治身心、接受改造的初始階段,入監教育質量的高低,將直接關係到罪犯的現實改造表現及最終的改造成果。因此入監教育必須要做到“三嚴”“二實”“一恆”,即嚴格紀律、嚴格教育、嚴格考覈。因搶劫、盜竊、詐騙、貪污和近年來出現的涉黑、涉毒罪犯,這些罪犯追其思想根源都是因貪圖享受,爲滿足個人物質慾望而採用種種不法手段走上犯罪道路的。通過組織此類罪犯進行政治學習,從而逐漸消除其散漫、投機取巧的思想,矯正好逸惡勞等惡習,增強其社會責任感。通過嚴格的考覈,使罪犯在評比中獲得進取感和成就感,逐步樹立其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改造罪犯思想的過程中,通常採用常規教育、個別教育、輔助教育、社會教育等多種教育方式相結合,從而達到讓罪犯從舊的錯誤思想轉化爲新的健康思想觀念。對罪犯的教育改造更要通過有針對性的談話教育,感化教育,充分發揮教育改造手段的轉化、塑造功能。將罪犯當人看待的正確主張,始終貫穿獄政管理的各個方面,從而使獄政管理對罪犯的改造起到了強烈的感化作用。在具體的監管改造活動中,監獄人民警察充分尊重罪犯的人格,使罪犯深切感受到家、社會對他們的關懷、挽救之情,從而引發其自責、自強、自律意識。分級管理、考覈獎懲揭示了罪犯服刑改造表現,督促罪犯改惡從善、推動了罪犯的改造進程。“二實”即課堂化教育要實、罪犯學習內容要實。教育內容要實,增強思想教育的說服力。在認罪服法教育中,對服刑人員進行誠信道德觀教育,增加思想教育的吸引力,變單向輸入型的教育爲雙向交流型教育,引導服刑人員自我反思、自我評價、自我說服,變說教式教育爲寓理於事的教育,增加教育的可接受性。在對服刑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時,除了針對各類服刑人員的普遍特徵外,根據各自的犯罪原因、危害以及其心理結構等個性特徵,進行各種針對性的教育。服刑人員多數知識貧乏,道德倫喪,藐視法紀。不良的環境教育是他們違法犯罪的客觀原因。通過學歷教育,職業技能教育讓罪犯在學習中提高個人素質,從而爲重新迴歸社會打好基礎。“一恆”即對形成的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持之以恆,常抓不懈,營造規範、文明、持續的入監管理氛圍,使罪犯在入監教育期間養成良好的習慣和端正的改造態度,以積極的心態投入到改造之中。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只有把制度貫穿始終,才能形成量變到質變的轉化。

    (三)、嚴守罪犯日常管理“關鍵口”,爲實現治本安全觀提供有力的保障。

依法嚴格管理與規範文明執法相結合,是監獄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要求,但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由於每個罪犯的個體表現不盡相同,其管理教育的手段也就有所差異,如有的罪犯適合感情細膩的說教似人性化管理;有的適宜強制性、嚴厲的“罵教”似嚴格管理;有的必須震懾、強制;有的則要關愛、體貼;有的需要緊盯死跟,嚴密防控。只要我們把握準守得住罪犯日常管理的“關鍵口”,結合當前優質改造環境,輔於法制、道德、責任、感恩、技能等教育和親情感化等社會聯合幫教手段,全心全意的挽救、轉化、關心每一名罪犯,就將能極大地激發調動他們的改造積極性和主動性,促其矯正惡習,轉變思想、改惡從善。

孫子兵法上說:“不戰而屈之兵,善之善者也。”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而今日監管改造之本,在於教化,在於不戰而屈人之兵。時至今日,中國復興、文明的道路上,監管改造工作需要實質意義的改變作爲新的動力,習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說,既不走封閉僵化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邪路,這不僅僅爲中國的發展道路指了方向,同時也是今日改造工作的明燈。監管改造工作任重而道遠,不僅要有堅定的信念,堅持不懈的努力,腳踏實地的精神,亦要有大膽的創新,以使監獄工作從底線安全觀到治本安全觀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