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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藝術中激情的控制

魯迅先生說過:“能愛能憎才能文。”翻開一篇篇文學藝術佳作,我們彷彿可以觸摸到一顆顆充滿激情的灼熱的心。作者的激情深深感染着我們,激勵着我們,使我們得到真、善、美的教育和薰陶。藝術創作一定要充滿激情、表現激情。文學是這樣,播音也不例外,播音創作必須有激情。

播音藝術中激情的控制

不過,本文所談的激情,在概念上與心理學所限定的“激情是強烈的、暴風雨般的、激動而短促的情緒狀態”的涵義有所不同。我們所說的激情似乎更近於心理學上對“熱情”的解釋:“熱情是一種強有力的、穩定而深刻的情感”,“熱情是掌握了整個人的身心,決定一個人的思想行動的基本方向的情感”,“是一種有巨大推動力的情感”,它“還蘊蓄着堅強的意志力”。“播音的激情”,人們習慣於這樣說,正像表演藝術中強調的“感覺”,與心理學上講的“感覺”內涵不盡相同的情況一樣。

播音中表現出來的是一種什麼樣的激情呢?俄羅文學批評家別林斯基說:“激情永遠是觀念在人的心靈中激發出來的一種熱情”,它“把對於觀念的僅僅智力上的理解,變爲充滿精力和熱情追求的對於觀念的愛。”由此可見,對黨和人民事業的深情,對播音工作的熱愛就是播音激情的來源。播出的每一條消息,每一篇通訊,每一篇講話稿,當我們深刻理解和感受它們時,必然會觸動我們的是非之心,愛憎之情,必然會有不同程度的感奮、震動、寄託和發現,進而產生讓聽衆分享我們的認識和體驗的創作衝動——積極、強烈的播講願望。這種激情又進一步推動我們把情感的體驗、思想的認識溶入播音創作,使表達出來的思想感情深切、真摯、動人。沒有激情的播音是不能打動聽衆心的。

激情無疑是播音創作的動力,是播音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播音創作一定要有激情,但是同時也必須要有控制。這種控制,是指播音員對稿件思想分寸上的把握,以及對錶達手段的駕馭、支配,在話筒前掌握住內心情感和外部的聲音,不使其任意活動,而是沿着理想的方向準確、鮮明、生動地注入聽衆的心田。這種控制實際是在激情中融進了理性和美學的追求以及技術的內容,使我們對稿件的把握更準確、更深刻,達到整體性的高度。同時,有了理性的控制和調節,使我們所把握到的激情能與藝術表現規律相結合,從而完美地傳達出來,不會讓激情似脫疆野馬,影響播音藝術的審美價值。

著名導演焦菊隱曾談過這樣一件事:有位母親失去兒子,呼天搶地悲痛不己,周圍的人們並不清楚她何以如此傷心,只是勸她注意身體。但當她止住了哭注,以低沉緩慢的聲音回憶自己和兒子的身世時,人們卻落淚了。這說明自己宣泄感情與向旁人傳達感情,由於目的的不同,它的表達情狀也是不同的。宣泄感情,是自身心理上的需要,她無需說明悲傷原因,完全沉浸在悲痛的感情體驗中。而傳達感情,她必須有所控制,以便說清原委,既有深入具體的體驗過程,又有讓旁人理解感應的過程,這樣才能達到目的。那麼在播音創作中感情的體驗與傳達,與此是否有共同之處呢?播音員在備稿過程中總是力求深入體驗,獲得激情,而在話筒前表達時,則應對已激發起來的感情有所控制,使其處於對聽衆引發的狀態。否則,極易直接表現體驗"結果",塗上某些特定的情緒色彩。播音創作中的控制表現在哪些方面呢?可以說,在備稿階段(包括理解感受稿件及對有聲語言表達的設計構思)、話筒前的表達階段,都有控制在起作用,它抑制不符合稿件主題的旁枝末節的感受,限制不符合播音語言藝術特點的技巧,以調節播音員的聲音,從而完美和諧地表達稿件的思想感情。因此,在播音創作中,對引發出來的激情從整體把握上及表達的諸方面都需要有適當的控制,才能使播音成功地感染聽衆。

卓有成效的藝術大師們早就在實踐中發現了藝術表現的一個重要規律——既要有激情,又需有控制。魯迅先生在《兩地書》中這樣說:“我以爲情感正烈的時候,不宜做詩,否則鋒芒太露,能將‘詩美’殺掉。”歌德也說:“大師都是在限制中表現自己。”因此,播音創作也要遵循這一規律,不可忽視控制在播音創作中的作用。

標籤:播音 激情 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