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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隨筆》讀後感精品多篇

讀後感1.23W

《培根隨筆》讀後感精品多篇

培根隨筆讀後感 篇一

在這數十篇隨筆中,《論美》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是一篇關於“美”的經典之作,語言簡潔,內涵深刻,充滿哲理。“美”本身是個很廣泛的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內在的美才是永恆的美。美德重於美貌,把美的形貌與美的德行結合起來,美才能真正發出光輝。文中有這樣一句話:“形體之美要勝於顏色之美,優雅行爲之美又勝於形體之美。”行爲之美,指舉手投足的動作神態,是後天的,在三者中最高。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內涵,光有外表,只是一個軀殼,行屍走肉,又怎麼能算得上是美麗呢?所以,人是因爲可愛而美麗,而不是因爲美麗而可愛。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麗,而忽略了內在,他們雖然具有美貌,卻由於缺乏優美的修養而不配得到讚美。所以一個打扮並不華貴卻端莊嚴肅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肅然起敬的。

人是沒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個人的理想與信念不同,當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夢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強加在別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來評判他人。況且人是有兩面的嘛!應多看看別人的優點,吸取精華之處來彌補自己的不足,爲將來漫漫人生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因此,把美的形貌與美的德行結合起來吧。只有這樣,每纔會放射出真正的光輝。

培根隨筆讀後感 篇二

刀光劍影的英雄故事,是否真的如其表面那段正義?

——題記

人們總一味沉溺於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懷,更爲那些驚心動魄的故事所如癡如醉。

歷史的畫卷總是由仇恨與復仇交織繪成。其中最著名的當屬伍子胥爲父報仇的故事。當年,平王被奸臣費無忌盅惑,誅滅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無一倖免。於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復仇之路。當對國家的忠誠與對家族的使命相沖突時,家族使命已遠遠高於一切。幾經周折,終於以勝者姿態踏上楚國土地的伍子胥發現平王已死,不僅對城內無辜百姓進行屠殺,而且連平王屍體也不放過,硬生生從墓穴中施出,進行鞭屍。看到此,人們一面爲伍子胥成功的復仇感到慶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這是否還是君子復仇?這與那些只有採取下流行徑的小人還有何分別?

而在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個經典的復仇人物,可他的復仇卻有別於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奪權,母親改嫁,朝綱混亂,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熱中,當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親,復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復仇不僅是爲死去的父親還一個公道,更肩負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責任。培根曾說:“只有爲國家公益而行的復仇,纔是正義的。”我認爲哈姆雷特的復仇更傾向於爲國家公益,這於伍子胥的私仇,這樣的復仇就顯得更加正義,也更能被人們所接受。

復仇的根本目的不僅僅是爲了讓對方受苦,本應的目的則是讓對方意識到錯誤。再回到之前所談到關於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來對信念的堅持固然,值得我們學習,但一個人心中對當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麼能讓那個本可以癒合的傷口癒合呢?不僅我們大家,歷史上的英雄豪傑,對這一類事件又是否應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卻用如此極端的方式去復仇,如此行徑之後又是否能平靜內心呢?以德報怨是復仇的最高境界,一個視仇恨高於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爲一個君子?在盲目崇拜一個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爲又是否真的正義?

當血與淚交織在一起時,一篇篇有關復仇的詩歌漸漸在歷史的煙消波靜間消散……我不禁思量,復仇的正義性與非正義性。

培根隨筆讀後感 篇三

在閱讀《培根隨筆》後,大概大家都會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長遠,針針見血。

在隨筆中,他更顯於口語表達,但是卻也生闢難懂,也許是隔了時代的關係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衆多哲人的話,或點明主題,或對錯誤的言論進行顛覆,很大膽。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偉人言論,他也必是飽覽羣書吧,且他對很多的偉人也有行爲、人平的瞭解,包括他們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對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論證,書中也引用過各國各地區各民族的諺語,也讓人見識大增。培根應該極愛《聖經》,因爲隨筆中大量提及《聖經》中的人物及言語,而且引用也到位,這既可證明他深厚的文學功底,也可證明《聖經》的名不虛傳。

而在真正的內容上,讓人更是大獲收益。在隨筆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覺深刻到了極點,在一些貼切你內心的東西時,更是猶如一把利劍,越加鋒芒,插進你的內心,並像某種生物在你的內心越鑽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認的情感心理曝露出來,但之後你又覺得心安理得,並開始決定擺脫它。例如,在《論嫉妒》中,他對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確的分析和細緻的描寫,無德者,好打聽閒話者,無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麼說得上口的,我也有過嫉妒,大家都有過。但嫉妒也不就正如《聖經》中所說的“兇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擁有上進心。

我則最喜歡書中這句話——一個本該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標的人,卻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個小小的偶像面前,成爲自己感觀的奴隸,而上帝賜以人眼睛,本該有更高尚的用途的。當我深入它,我更爲自己以前的某些行爲感到懊悔與不恥。我想我從小就自負,卻到現在變成嫉妒他人,我是該反省了。我認爲自己應去追求更高尚的東西——雖然現在的自己並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並不容易。

在《論友誼》中,他只就君主帝王來說明友誼,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說明也多是舉君主帝王,爲什麼?而且在多篇短文也與國家、君王、政治有關,如《論叛亂》《論貴族》《論宮廷表演和狂歡儀式》及《論帝王》等,這又是爲什麼?

他爲何對事物有如此深刻見解、精闢總結,是他飽覽羣書,還是親身經歷或想經歷吧?

培根隨筆讀後感 篇四

弗蘭西斯。培根,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最傑出的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科學家,它不僅僅在文學、哲學成就顯赫,在自然科學領域裏同樣建樹頗豐,被譽爲“法律之舌”、“科學之光”,馬克思稱他爲“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

《培根隨筆》是英國隨筆文學的開山之作,以其簡潔的語言,優美的文筆,透徹的說理,迭出的警句,成爲世界文學史上最偉大的散文作品之一,共58篇,內容卻涉及了政治經濟、宗教、愛情、婚姻、友誼等方面,都結構嚴密,行文緊湊。《培根隨筆》短小精悍,力求最短的篇幅擺足事實,講清道理,具有詩的凝練和謹慎佈局。

我最欣賞的是“談禮貌”這一篇“凡是篤實的人,必須要有過人的才華,就好像不用裝飾的寶石,必須非常珍貴一樣。”從這句話中,我覺得禮貌是如此珍貴,中國早在孔子時就世世代代相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等。文明時代的今天,我們更要學會禮貌、學會用禮貌。不論是對老師、對父母、對同學、對身邊人、甚至是陌生人,都要有禮貌,因爲有他們創造了今天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