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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通用多篇

讀後感2.95W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通用多篇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暑假裏,我讀了黃蓓佳的著作——《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主要寫了主人公金鈴,是一個六年級,學習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爲了做一個讓老師滿意、家長順心的好孩子,她付出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純潔,和家長、老師做出了許多頑強的“抗爭”。最後,她和同學們一起充滿信心的走進了升學考試的考場。

有一次,爸爸媽媽都不在家,就我自己一個人,我想:既然沒事幹,就做手工吧,我想到今天在學校老師教我們編中國結,那我不妨試試,看我編的怎樣。我把書找了出來,照着上面左鉤鉤,右拉拉,可是,似乎怎麼也編不起來,我急了,心想:不如看會兒電視吧,反正也編不起來,算了吧!走到電視機前,心想:我要學習金鈴那種堅持不懈的精神,好好的去編,一定能行的。沒一會兒,我仔仔細細的做好每一個步驟,就真的編好了一箇中國結,我高興的不得了,等到媽媽回來,我給她看,媽媽也說好呢!我好高興呀,我終於學會編中國結了!這也正是做事學習堅持的道理,只要努力堅持,終會取得成就的!

小說藝術的展現了一個國小畢業生的學校、家庭生活。情節生動、情感真切、語言流暢,富有時代特色和生活氣息,能給讀者一些思考和啓迪,通過讀《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使我懂得好多事情,是需要努力和堅持的,只有付出纔能有收穫。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媽媽,我要做一個好孩子!”這是小主人公金鈴對媽媽說的一句話。這句話雖短,卻體現出金鈴很有志氣。

對,每個人都想做一個好孩子,主人公金鈴也不例外,她之所以會想做一個好孩子是因爲只有是一個好孩子,在學習等各個方面都能得到好處。《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主要寫的是六年級學生金鈴在升學考試這一年中所發生的事,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鹹,都是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覺得小主人公是一個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她善良,曾把一個從未相識的妹妹像對待自己妹妹一樣對待她,精心呵護她,培育她;她正直,敢把副班長做一切壞事都抖出來;她孝順,當老師生病的時候,她第一個去看老師,主動幫老師做一些事情;同時她也懶惰,總想偷工減料,就是這樣一個人,需人細心揣摩。

人人都想做好孩子,可又談何容易?我們必須克服自身的缺點,發揚自己的長處,這樣才達到基本線。好孩子有好幾種:有學習上的,工作上的,生活上的……要想做所有的好孩子是不可能的,因爲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不過我們可以其一方面做起,一點一點地做,努力做得更好,爭取做得最好。我認爲做一個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責任心,如果什麼事都是馬馬虎虎,不負責任的話,就算你學習成績再好,也成不了什麼大事,如果你有責任心,做什麼事都以一顆熱情心去面對,即使你現在學習成績不是班上的佼佼者,只要持之以恆,成功最終會與你握手。

我希望我能做各方面的好孩子,我會做好孩子,做班上的佼佼者,做老師的好幫手,做同學們的榜樣!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寒假的一天,我饒有興致地讀完了《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主人翁金鈴機敏、天真、善良的個性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別是金鈴擅自帶小朋友,體會當媽媽的情節,勾起了我幼時的回憶……

記得那是我上幼兒園大班時發生的事情。一個星期天的下午,王阿姨帶着她不滿3歲的女兒——欣欣到我們家來玩,過了一會兒,媽媽就和王阿姨一起出去了,臨走時,媽媽關照我要帶好小欣欣,她們一會兒就會回來的。“好的。”我很爽快地就答應了。

我們在一起玩什麼呢?我突然想到了玩過家家的遊戲,我也想乘機當一回“媽媽”。一開始,我帶她玩芭比娃娃和小皮球,欣欣挺高興的。可不久,欣欣突然要小便,我便帶着她去衛生間,幫她一層層的脫褲子……,最後,還要幫她擦乾淨,真的好麻煩。也許,我的不高興太表露在臉上,還沒等我休息一下,欣欣又哭着要媽媽了。我說:“我就是你的媽媽。”可欣欣一點也不理會,哭得更急了。這可怎麼辦,我試着以前媽媽哄我的辦法,拿好吃的零食哄她。沒想到,欣欣直接把零食摔到地上,而且哭聲更大了:“我要媽媽、我要媽媽,你不是我的媽媽。”我第一次單獨面對這麼糟糕的場面,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是好。突然,我想了一個好辦法,拿起遙控器迅速打開電視,調到了少兒頻道,當時正好在放《喜羊羊與灰太狼》,這招還真管用,慢慢的,欣欣就被俏皮搞笑的畫面給吸引住了,不再哭了,我的心也終於放下了。後來,媽媽和王阿姨還好好地表揚了我。

本來,我以爲當媽媽是那麼愉快,那麼好玩,一直比較嚮往。可通過這一次嘗試,讓我感覺到,當媽媽是那麼的不容易,一點兒也不輕鬆。現在想想,我小時候時常也會不懂事,甚至無理取鬧,真的很想向媽媽說聲:對不起,媽媽,你辛苦了,我一定會做一個愛您的“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這個暑假,我讀了黃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一本書,這真是一本好書!書中天真純潔、善良正直的主人公金鈴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鈴很善良,她能把一個從未相識的妹妹像對待親妹妹一樣精心呵護;她很正直,敢把副班長做的一切壞事都抖出來;她很孝順,當邢老師生病的時候,她第一個去看望 。

金鈴雖然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壯舉,但她的心靈裏擁有一個美好的願望——想當好孩子,並一直在爲實現目標而堅持。這使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想當好孩子,也有自己的一個個目標,但是我在遇到困難和挫折時往往就不能堅持,會半途而廢。比如,在拿到書法作品獲獎證書時,我很興奮,但是在練習的過程中,我一直覺得很苦,往往會有放棄的念頭。

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想要做個好孩子。首先,要有一顆責任心,只要持之以恆,成功最終會與你握手。我會向金鈴學習,努力做一個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我懷着我也想做一個好孩子的心情和同學們一起看完了這本黃蓓佳的傾情小說——《我要做好孩子》。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金鈴,女,11歲,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在新華街國小讀六年級。她的成績中不溜,語文最高高不過90,最低低不過80,英語一般,數學最差,也最粗心。她最怕“四則混合運算”,她常把“+”看成“―”,把“6”看成“9”啦等等的問題。她的作文不好也不壞,如果碰上合心意的作文題,可以超水平發揮。

看完這本書後,我覺得書中的主人公金鈴很善良、老實,保護弱小,開朗、活潑。雖然文中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人物,如自私自利的倪志偉,考試依賴別人的於胖兒,弱小的尚海......

文章主要講了主人公的喜怒哀樂,對人間一切美好事物的感嘆。她每次把事情搞砸後,但又不會絞盡腦汁的要把這個結局完美結束,比如一些小文章,如《天上掉下來的小妹妹》講了主人公的鄰居去世了,他有一個孫女叫倖幸,很可愛,也很可憐。她沒有爸爸媽媽,她現在沒處去。金鈴希望把倖幸帶回家住,但又怕媽媽不同意。但是她還是把倖幸帶回去了。她媽媽說可以讓倖幸留在她家,但是金鈴一定要把數學考好。果然,金鈴考了98分,倖幸就留了下來。不過後來,倖幸被她媽媽帶走了,金鈴一直想買一個芭比娃娃送給她,便找媽媽,要當家權,以便來存錢買芭比娃娃。

文中的她,毛手毛腳;文中的她,想幫助別人,卻經常是害了別人;文中的她,雖然有諸如此類的惡習,但我還是喜歡她!雖然文中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但我還是最喜歡她。因爲她執著認真的做完每一件事,還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她希望一切都美好!

我想做一個好孩子!和金鈴一樣執著認真的做完每一件事!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要做好孩子我已經讀了好多遍了,爲什麼呢?因爲這是一本很有趣的書。我最喜歡主人公金鈴了,我也要向她學學呢!

這本書主要講了:國小六年級學生金鈴,是一個學習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爲了做一個讓家長、老師滿意的“好孩子”,他做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純潔,和家長、老師做了許多“抗爭”。最後,他和同學們一起充滿信心的走進升學考試的考場……

書中寫的一件事讓我感觸很深。有一次,金鈴參加了數學強化補習班,一次因老師遲到,幾個成績好的學生打打鬧鬧,把人家家裏弄了一團遭,老師來了,問他們怎麼了?好學生卻說是金鈴和尚海弄得,結果他兩被罵了一頓。什麼好學生,壞學生?難道成績不好,愛玩,就一定是壞學生嗎?相反有些好學生卻那麼膽小,讓別人替你背黑鍋。

我麼大家一定要向金鈴學習,學習她樂於助人,學習她的懂事。好不好?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近期,我讀了一本書,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黃蓓佳以自己的女兒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兒學校裏的生活,寫出了一本傾情小說。

我喜歡書裏的金玲這個女孩,因爲她善良,可愛,有時候也會說謊,雖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寫的很好,像寫作獲獎專業戶。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報仇,寫的是元旦活動,副班長倪志偉,安排一個小品:豬八戒背媳婦陰陽怪氣的倪志偉說:“先別笑,我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們這個豬八戒,要讓女生來演,而小媳婦要讓男生來演。”可想而知,這個,這個豬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婦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沒有想到練習的時候,金玲被倪志偉絆了一跤,臉同背上的尚海一起,兩個人結結實實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臉上了擦破了塊皮,開始只是有點兒紅,慢慢的就滲出些血印子來了,元旦那天,市電視臺的記者到學校裏錄製節目,順便錄下了這個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數學,臨進期末,金玲的媽媽趙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麼的金玲自從養了蠶之後,每天都很遲迴家,而且數學成績也飛速上升,卉紫開始以爲金玲出去玩了,學習上花了心思,後來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師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藥--對症下藥。金玲應該是從蠶身上看到了很多東西。

讀了這本書,我也要對學習端正起來,不斷的提高成績。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小時候,聽媽媽讀;大一點兒,用手指着讀。現在,我仍然一遍又一遍的讀着這本書——《我要做好孩子》。當我每次捧起這本書時,都有一種人逢知己的感覺。

這本書介紹了一個國小六年級學生——金鈴。展示了她的家庭與學校、她的生活與學習,和她的喜與悲。她在學校是一箇中等生,不怎麼受到老師的關注;在家裏,母親的話常常像刺蝟一樣刺在她不怎麼可愛的分數上。她的生活沒有大起大伏、沒有大故事,她只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女孩。而正是這樣的一個女孩,我卻倍感親切。

在這本書裏,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篇“貓和鼠,你喜歡哪個”。聽了這麼一個問題,你一定覺得可笑,這還用問嗎?而你的答案也一定與金鈴母親一樣,當然是喜歡貓啦!可金鈴有着她自己獨特的看法。“因爲我就是可憐的老鼠,樓上的文峯,我們班的好學生胡梅、劉婭如、倪志偉……他們就是討人喜歡的貓!”金鈴所說的悲憤的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中。正如金鈴所說的,大人們都喜歡成績拔尖的所謂的好孩子,他們就如同得寵的貓,而金鈴只是一箇中等生。她對貓和老鼠的聯想,帶着刻骨銘心的哀傷幽怨,對人是多麼強烈的震撼!一個不被看重、不被稱讚的孩子是多麼希望別人的關注和讚美。就像老鼠一樣,長年生活在一個不爲人知的陰暗“角落”裏,是多麼刺傷孩子的心靈啊!

我也是一個六年級學生,學習情況與金鈴相似,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在家裏,父母總是數落我,誇獎別的孩子。我曾一次又一次努力,想做得比別人更好,可卻沒人發現。我常常想爲什麼別的孩子都那麼優秀,唯獨我那麼差。打我上學起,父母心中就只有分數,我的喜怒哀樂似乎被他們所遺忘了。我多麼渴望父母的支持和寵愛, 這本書中的哀與喜告訴我們在我們身邊,有着許許多多的“金鈴”,讓我們去關心他們,讓他們心中充滿真真正正的歡樂!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我在寒假裏讀了《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新華街國小六年級學生金鈴身邊的故事。

我最喜歡的故事是《最後一個兒童節》,這篇文章講的是有一天老師問他們明天是什麼日子,全班沒有一個人回答,直到老師說出了答案。金鈴聽到答案嚇了一跳,因爲明天是最後一個兒童節了。“國中不給兒童節放假的”老師說,隨後老師又說:“明天大家想幹什麼呢?”“看電影!吃零食!開聯歡會!”老師卻都搖頭。金鈴也想:兒童節不能就這樣過了。於是她站起來對老師說:“開班會!”老師笑着同意了。當晚回到家,她翻箱倒櫃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一件粉色裙子,開心極了。第二天,女生全部裙子,男生西裝長褲。黑板上寫着幾個大字,金鈴還沒看清楚,老師就來了,她只得坐回去。老師說:“這次班會我們說一說自己的理想。”剛說完,就有人舉手。金鈴沒有想好,老師也沒有叫她。別的同學有的想當科學家,有的想當宇航員……大家爭先恐後地討論着,氣氛越來越熱烈,每個人心中都有着遠大的理想,每個人都憧憬着美好的明天,班會結束了,卻點燃了大家的夢想,也增加了對兒童節的依依惜別之情。金鈴回到家,收到了爸爸媽媽送的禮物,睡覺前,她默默唸了一句兒童節,永別了,才慢慢睡着了。

怎麼樣啊,這本書不錯吧,你也可以來看看啊。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今天,我再次翻閱了黃蓓佳老師寫的小說《我要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書的主角是"小胖子"---金鈴,可正是這個機敏、善良、正直的小胖子爲了做一個讓家長、老師滿意的"好孩子",作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那份天真和家長、老師作了很多"抗爭"。

在讀書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金鈴的不懈努力和無奈。沒錯,金鈴爲了爭當一個好孩子,是費盡了心血和心機。我們生活中又何償不是這樣?爲了讓爸爸、媽媽高興、讓老師滿意去爭取一些表現的機會,爲了一點點小挫折就懷疑自己不是一個"好孩子",讀後感《我要做好孩子--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然而我們要認識到失敗不是對手太強,而是自己實力不夠,如果你放棄了,只是坐着等待機會與你相逢,那麼在你等待的時候,機會其實正與你擦肩而過。

所以我們要在努力中學會堅強、在堅持中學會自信,象金鈴那樣成爲一名快樂的"好孩子"。更要記住,天下沒有掉餡餅的好事,要想成爲一名真正的好孩子,必須付出一切心血,相信自己,只要努力了,擡起頭,看到的一定是老師滿意的眼神和爸媽高興的笑顏。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孩子有好壞之分,但沒有貴賤之分。在每一個母親心裏,自己的孩子永遠是最棒的,最好的。這是我在今年寒假讀了《我要做好孩子》後的最大感悟。

《我要做好孩子》這書中的金鈴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好孩子。雖然學習並不出衆,雖然長相也不俊俏,雖然出生在一個寒酸的家庭,但是她依然很樂觀,而且常常樂於助人。

讀了這本書,我經常會在心裏默默地想:我自己是個稱職的好孩子嗎?儘管我會自覺地問自己,卻始終回答不了。所以一直想做一些驚天地、泣鬼魂的事情。

那一天,媽媽要大掃除,我急忙拿起拖把,拖地,我本以爲媽媽會稱讚我,可是,她不僅沒有表揚我,還諷刺我:“今天太陽打西邊出來啦!”我慚愧地低下了頭。沒過10分鐘,我就累得氣喘吁吁了,本來想躺下歇息一會兒,可腦海裏總情不自禁地浮現出媽媽譏諷的話語,就一鼓作氣放下了拖把,拿起了抹布,把裏裏外外使勁地擦了一遍。媽媽來檢查時,我沾沾自喜地說:“乾淨吧!”媽媽用手一摸,沒好氣地說:“呀,太乾淨了,我的手都‘黑黝黝’的啦!”被她這麼一說,我不服氣了,也用手摸了摸:“呀,真的好髒呀!”我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腦袋,又拍馬屁地拿起抹布,一絲不苟地擦了一遍。媽媽在一旁仔仔細細地監督,嘴角不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我的心裏也甜滋滋的。

唉!做個好孩子可真不容易啊!又累又渴又餓,但有個“好孩子”之稱也算值了吧!

其實,好孩子做的事情是非常單純的,它不是靠裝模作樣而得來的。它可能只是爸爸下班累了,遞給他的一杯水,它可能只是媽媽熱了,傳給她的一把蒲扇,它可能只是一個小男孩遇到困難時的安慰與關心......

儘管要做好孩子很難很難,但我仍然會一如既往地去努力做到。因爲我就是想做個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作家黃蓓佳寫的。這本書主要描寫:一個國小六年級的學生——金鈴。她是一個學習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爲了做一個讓家長、老師滿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純潔,和家長、老師做了許多“抗爭”。最後,她和同學們一起充滿信心地走進升學考試的考場——————這篇小說藝術地展示了一個國小畢業生的學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鈴、於胖爾等國小生和趙卉紫、金亦鳴等大人形象,情節生動、情感真切,語言流暢,富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和濃郁的生活氣息,並能給我們以思考和啓迪。

這本書裏有善良、純真的金鈴、嚴格的趙卉紫,丟三落四而又驕傲的班長倪志偉等。其中,我最喜歡金鈴,因爲她不但善良、純真,而且她語言幽默,動作滑稽,作文寫得特棒。

讀完了這本書,我十分驚訝黃蓓佳阿姨。她就像是我的好朋友,知道我的事蹟一樣。因爲她筆下的金鈴,有許多跟我一樣的地方,簡直是太神奇了!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我在暑假裏讀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書。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善良、正直、機靈、有頭腦的六年級小女孩金鈴,她可不像她媽媽說的那樣:爛泥巴扶不上牆喲!

這本書中的金鈴最讓我感動的是:有一次,金鈴、尚海、李林和李小娟四人一組參加體育考試——五十米跑。金鈴在跑的過程中被硬邦邦的石頭絆了一下,摔倒了,不妙的是跑在最後的李林因有多動症沒有來的及剎車,也摔了個“大馬趴”,把膀子摔骨折了。李林家一口咬定是金鈴絆的,沒道理地向金鈴家要3000元,還在金鈴上學的路上威脅金鈴。

當時家裏的錢不夠,金鈴當機立斷,決定幫助爸爸媽媽湊錢,她想了又想,最後她才決定把自己最喜歡的手錶拿去換了20元錢,才把錢送了出去,平息了一場小**。

不過,金鈴有時會做出不同尋常的行爲,例如:自作主張地把沒家的小女孩領回家;用自己僅有的一塊兩毛零花錢買了一枝康乃馨送給病中的邢老師;爲捱餓的蠶寶寶找桑葉而東奔西跑、翻牆越欄……揭示出她那重感情、富有同情心、純真美好的心靈。…………

讀完整本書我懂得了:光有好的品性沒有知識是脆弱的,但沒有好的品性光有知識是危險的,是對社會的潛在威脅。我一定要做一個不脆弱也不危險的人,我會從現在開始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尊老愛幼的。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海爾有一條著名廣告:真誠到永遠。暑假時光,我讀了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這本書情節生動,情感真切,讓人一讀就不忍放下,想一口氣將它讀完。

其中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要命的數學這一篇,裏面講了一次數學單元測驗,金鈴以爲自己考了一百分,非常高興,便回家告訴了爸爸媽媽,試卷發下後,金鈴傻眼了,她只考了82分,排名在班級第33名。她非常難過,爲了不讓爸爸媽媽知道,跟同學尚海學習了製作家長簽字一招,後來被老師發現,告訴了金鈴媽媽。

看到這兒的時候,我真爲金鈴感到擔心,不知道金鈴媽媽會怎麼懲罰她呢?是厲聲呵斥?傷心哭泣?向爸爸告狀?動手打金鈴?還是不理不睬?金鈴又該怎麼辦呢,她傷透了媽媽的心。看到金鈴爲了得到媽媽的原諒,兩手固執地捧着滾燙的茶杯,我不禁流下眼淚。金鈴啊金鈴,其實媽媽最難過的不是因爲你考得不好,而是你做了欺騙父母的行爲。

誠信是做人的根本。我們國家是禮儀之邦,其中重要一條就是誠信。一個不誠實的人不會受到大家的歡迎,一個不守信的人也得不到大家的尊重。如果說友誼是歌,誠信就是一段段優美的旋律;如果說理想是山,誠信就是一條條通向山頂的石徑;如果說成功是海,誠信就是矗立在海邊爲你指明方向的燈塔。誠信是黑夜皎潔的月光,照亮我們前行的路;誠信就像盛開的芙蓉,爲夏日增添了怡人的清香;誠信就是晶瑩剔透的露珠,滋潤着我們的心田。

讀《我要做個好孩子》,做一個講誠信的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這些天,我讀了《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是黃蓓佳寫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鈴,她剛過11歲生日,在本市新華街國小讀六年級。她身高155釐米,重50公斤

,標準的重量級選手。因爲她胖,臉、鼻子、嘴巴都是圓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歡,一喜歡就忍不住要在她臉上揪一把。金鈴從小到大臉蛋被人揪過上千次,用她的話說,都快揪出老繭來了。

金鈴和我共有一個特點就是“自來熟”,她無論男女老幼尊卑貴賤,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話,聊在一起,時不時還能把對方逗得哈哈大笑。從她早上上學、放學回家,一路上要經過四個雜貨店,三個小吃攤、一個美髮廳、一個修自行車店、還有一個新開張的禮品店,這些店裏的老闆和夥計,都是金鈴的忘年交。

金鈴有一個壞毛病——粗心。因爲她把“既”寫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總是忘記寫最後一橫。她不是不會,只是每次寫字總是會粗心大意寫錯。其實,金鈴挺聰明的,作文寫得不錯,但錯別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