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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改進學校作風建設的思考

加強和改進學校作風建設的思考

加強和改進學校作風建設的思考

改進學校領導幹部作風建設,要從“領導帶頭、上下配合、嚴肅執紀、羣衆監督”四個方面抓起,揚正氣、樹新風,打造一支作風嚴謹、勤廉雙優的教師隊伍。

一、領導帶頭,落實改進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

改進作風建設領導幹部是關鍵、是表率。好的作風是抓出來的,也是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用模範行動帶出來的,所以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樹立標杆,形成自上而下改進作風建設的良好局面。

一是帶頭執行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領導幹部既是改進作風建設的倡導者、組織者,也是實踐者和推動者。領導幹部執行制度不能搞特權化、特殊化,要從我做起、帶動全員。制定了制度就要帶頭去執行,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或者只去要求別人做到,自己卻無動於衷、我行我素。“善淨者先淨其身而後人”,要求別人做到的,領導幹部要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領導幹部要堅決不做。要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和執行力,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的具體措施,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務實、爲民、清廉上來,做執行制度的表率。

二是帶頭落實措施。領導幹部在改進作風建設上要身體力行、立竿見影。學生和家長不是聽你說得如何,而是看你做得怎樣,所以要把改進作風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尤其在輕車簡從、簡化接待、嚴禁“三亂”、不收受禮品等方面要嚴守紀律、嚴格執行規定、加強自我約束,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決抵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三是帶頭樹立形象。中央以“八項規定”爲切入點抓黨的作風建設,給領導幹部提出了新要求,也給百姓帶來了新的期待。領導幹部要把羣衆的評價作爲衡量作風建設的標準和尺子,把轉變作風的各項規定作爲自重的準則、自勵的目標,爭做踐行良好風氣的表率,從根本上助推作風建設。要深入開展“爲民、務實、清廉”教育實踐活動,密切聯繫羣衆,深入村校和班級調研,要在服務師生、推動工作上下功夫,聽意見不能浮於表面,解決問題不能避重就輕。要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瞭解傾聽師生呼聲,努力解師生之所難,幫師生之所需,樹立黨員幹部、教職工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上下配合,營造改進作風建設的良好環境

改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離不開全體教職工的配合,只有上下共同努力,以良好的風氣營造良好的環境,才能切實推進作風建設。

一是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的相關規定,是學校全體黨員幹部、教職工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爲準則。要深刻認識這些規定對改進作風建設、推動學校發展的重要意義,不能有章不循、有規定不執行,或者是執行時打“折扣”,超標準、壓“紅線”,使領導幹部礙於情面不好制止,接受了又違反規定,處於尷尬兩難的境地。要徹底剎住這股歪風邪氣,做到上下同力同爲,共同推進作風建設。

二是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全體教職工(尤其是黨員幹部)在思想和行動上要與上級改進作風建設的統一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在貫徹落實上級各項規定上做選擇、搞變通。尤其不能在用車、用餐、出差等方面“換湯不換藥”,或者打“擦邊球”,面上一套、背後一套,上級檢查時一套、不檢查時一套,要把對上級決策的應對變成主動執行、認真落實,真正從根本上改進作風建設。

三是不能因人而異、標準不一。學校領導班子在公務接待等方面,不能對人下“菜碟”,區別對待,要堅持原則、統一標準、杜絕不正之風。不要只對自律意識強的領導幹部執行規定,對自律意識不強的領導幹部就投其所好,在規定之外提高標準、大搞特殊、揮霍公款、奢侈浪費,以至造成極爲不良的影響,給改進作風建設帶來負面效應。

三、嚴肅執紀,加大改進作風建設的監督力度

監督“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的落實,是學校黨支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主要任務。學校黨支部要認真履責、嚴肅執紀,爲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提供監督和保障。

一是要堅持原則。學校黨支部在對改進作風建設具體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要明確職責、堅持原則,不要流於形式、照顧面子、留有餘地。要積極發揮監督優勢和作用,針對重點環節、薄弱環節進行有效監督。對合情不合規的問題要處罰得入情入理,對嚴重違反紀律、違反規定的行爲要從嚴查處、絕不姑息,做到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規定沒有例外。

二是要堅持經常。要把對改進作風建設的監督作爲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實。要把日常監督和定期檢查結合起來,做到深入班級檢查面對面、監督領導幹部點對點,針對容易出現、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提醒、及時督促整改、及時敲響警鐘。針對領導幹部執行規定不徹底、不到位的現象要及時糾正、跟蹤落實,使監督形成常態、取得長效。

三是要堅持倡廉。學校黨支部要加大倡廉力度,提高領導幹部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要通過監督領導幹部履行廉潔、從教規範情況,促進領導幹部轉變作風、廉潔從教。要以開展主題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動,築牢領導幹部的思想防線,使領導幹部明白改進作風建設要從點滴做起、從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否則時間長了就會釀成大錯,造成更壞的影響。

四、羣衆監督,形成改進作風建設的聯動機制

羣衆監督是一種警戒,是一面鏡子。領導幹部只有把權力置於羣衆的監督之下,才能提高自律意識,切實改進作風建設。

一是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監督。作風是否確實好轉,要以羣衆是否滿意爲標準。領導幹部應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的意識,切實把自己履職盡責、改進作風的情況主動置於羣衆的監督之下。“身正不拍影子斜”,要把羣衆的監督看作是對自己的一種愛護、一種幫助,養成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的習慣,經常聽意見、查短板、糾不足,以良好的作風取信於民。

二是羣衆要主動進行監督。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羣衆監督是保證。廣大師生要增強監督意識,發揮監督作用,出於對學校負責、對幹部保護的態度,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落實改進作風具體要求方面進行有針對性地監督,勇於發現問題、善於提出問題、準確反映問題,對於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現象及時制止,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三是要運用載體強化監督。要拓展對領導幹部改進作風的監督途徑,爲羣衆監督提供平臺。要通過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開展民意調查等方式,傾聽羣衆的反映和意見,對羣衆反映強烈、普遍關注的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反饋,對有利於加強和改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好建議、好做法及時採納,不斷深化羣衆監督,讓羣衆不斷看到作風建設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

加強和改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性、艱鉅性的工作,所以要有韌勁、有長勁,要堅持不懈、常抓不懈,使改進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我們相信,通過領導幹部和廣大師生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打造一支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誘惑、守得住底線、擔得起重任的教師隊伍,一定能爲“四新”恩陽建設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保證。

標籤:作風 改進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