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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員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

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覈定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複印件、離職證明、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覈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性、性覈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整理,並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將資料複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考察、考覈、培訓、獎懲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鑑別,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員工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爲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垮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查、借閱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批准後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複印檔案者、

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規定。

2.5人力資源部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

3.1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擅自複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非經同意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覈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人員管理制度方案 篇二

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源頭控制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發生,把好從業人員管理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JT/T912-20xx)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從業人員,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一崗雙責”的規定,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並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

二、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科、業務科、辦公室負責。

三、從業人員的招聘管理由業務科根據業務需要提交擬聘用從業人員的信息申請報公司管理層研究同意後,製作招聘公告、發佈招聘信息及要求。公司安全科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覈,包括: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條件、駕駛證、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業務技術條件(駕齡、安全行車經歷)、酒駕記錄、超速20%—50%記錄、吸毒篩查記錄、違章違紀記錄、職業品行等。

四、經審覈合格的駕押人員必須參加公司72學時的崗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從業人員方可上崗。崗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後,公司辦公室根據具體崗位確定其工資標準及其他相應的責權利,辦理社保。

五、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的信息及從業資格證建檔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駕車型、取得駕駛證時間、從業資格證編號、家庭成員、身份證號碼、通訊方式、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和安全活動記錄、違法違章違紀處理情況、調離辭退記錄等,做到一人一檔。

六、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具體培訓內容、要求、記錄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按照規定每2年參加繼續教育。

七、從業人員應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公司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爲進行糾正,並按照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對其作出相應處罰,或責令其下崗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並建立從業人員違法違章違紀情況記錄,記錄包括違章時間、地點、違章內容、違章處理等情況。

八、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習慣和衛生習慣,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九、對不適合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的從業人員應上報公司管理層審批,依據《勞動法》辦理調離 或辭退,由公司辦公室提前一個月填寫辭退申請,分管領導批准後,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闡明辭退理由,本人到公司結算工資待遇,辦理相關手續。調離的人員應進行轉崗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聘用從業人員有離職要求的,本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到期後方可與公司結算工資待遇。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從業人員的聘用、調離、辭退、辭職等作好記錄並妥善保存。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爲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1、總則

1.1爲保證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外派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外派人員的橋樑紐帶作用,使外派人員更好地服務於駐在企業,並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實現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不斷提升公司的集團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由公司派遣、並常駐於參、控股企業(以下稱“駐在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技術管理人員。

1.3對外派人員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企業管理部共同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職責對外派人員的調配、檔案、薪酬福利等實施管理,負責組織對外派人員試用期的考覈,協助企業管理部門對其業績組織考覈。

公司企業管理部主要負責外派人員的業務管理和績效考覈組織,並協助外派人員與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或與其他分子公司的業務聯繫,組織相應資源支持外派人員履行職責。

1.4派駐獨立法人企業的人員除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管理外,還應服從駐在企業相應管理體制與制度的約束。

1.5外派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協調能力和對企業、對工作高度負責的基本素質,熟悉公司的企業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發展規劃和專業技術特點,具備獨立履行擬任崗位職責的能力。

2、派遣程序

2.1根據公司直屬或控股企業的需求、或公司認爲需要向上述企業派遣人員時,由總經辦會議研究確定人選,或由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內部遴選、或向社會招聘。

2.2根據擬定外派人員的不同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應的教育培訓,並與派駐企業共同確定工作職責,並制定擬任崗位的《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公司和駐在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保管。

2.3確認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員,由總經理簽署《調派通知單》,外派人員持《調派通知單》和《職位說明書》前往派駐單位報到。

3、外派人員工作職責

3.1外派人員除自覺履行駐在企業的崗位職責外,應根據自身崗位特性和公司對外派人員的要求,履行其相應的職責。

3.2經營管理人員工作職責經營管理人員是指公司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人員。主要職責是:

3.2.1企業戰略規劃管理貫徹公司整體發展戰略,以構建一體化的戰略規劃體系爲基本指導思想,制定或參與制定、審議駐在企業的戰略發展規劃和中長期經營計劃。

3.2.2經營計劃管理嚴格執行公司經營計劃管理的有關規定,編制或參與編制、審議駐在企業的年度和月度經營計劃;組織並監督檢查經營計劃的實施,客觀、及時地向公司反饋駐在企業經營計劃執行情況。上報給公司的經營計劃,應包括銷售、採購、收運、生產、財務、

人力資源等內容。

3.2.3流程制度管理制定企業主要的作業流程、制度,不定期組織討論內部控制原則,評估組織結構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實施狀況,不斷優化流程制度。

3.2.4借貸、抵押、擔保及股權投資、資本性投資項目的管理下列重要事項,必須經企業董事會討論通過,取得書面授權後才能辦理,如有異常,需及時向公司報告:

1)駐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企業間的資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單位的借貸事項;

2)各企業以其名義及資產對外進行借款、抵押擔保;

3)資本性投資項目中的技改項目(如生產線的改造、新臵)、基礎建設項目(如房屋建築物修建)等,必須進行經濟及風險評估、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及項目的推進方案;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如汽車、轎車、房屋建築等)的添臵(修建)、租賃等。

3.3財務人員工作職責財務人員是指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財務經理、財務主管、各類會計等人員。主要職責是:

3.3.1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內部會計覈算標準;

3.3.2根據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正確組織實施駐在企業內部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核算;

3.3.3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及內審制度,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隨意覈銷費用,不準任意減增利潤或虧損等。

3.3.4按時向公司上報各類財務報表,及時反饋駐在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異常情況。

3.4技術人員工作職責。技術人員是指派駐參股控股企業的總工程師、主管工程師和骨幹工程技術人員。主要職責是:

3.4.1根據駐在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路線等,形成企業的正式規範性文件,並逐步形成技術管理制度,組織貫徹執行。

3.4.2根據公司技術發展方向,結合駐在企業的環境特點,提出駐在企業技術發展戰略,尋求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技術研發課題;

3.4.3協助駐在企業實施技術保密及技術人才培養工作。

3.4.4定期就企業的生產工藝及技術發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建議。

4、人事管理

4.1外派人員在駐在企業一般安排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限,對於不適應駐在企業工作的,由公司研究決定調回、交流或解聘。

4.2外派人員的工資由公司根據其崗位級別確定,原則上由駐在企業發放。因地域工資水平差異而導致的差額,駐在企業高於公司標準的,按駐在企業標準發放;低於公司標準的,由公司補足其差額部分。

4.3由公司內部選派的人員,可以選擇社會保險的參保地點,願意將社會保險移至駐在企業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外派人員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獎金,由駐在企業按本企業標準執行。

4.4爲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對外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公司對外派人員

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年終根據考覈結果確定補助標準,按照公司相應的發放辦法一次或分次發放。

4.5公司根據集團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員的正常交流制度。重要崗位的人員,定期組織進行跨企業、跨區域之間的交流;一般崗位的人員,根據需要適時組織交流。

5、業務管理

5.1外派人員在駐在企業的業務活動,公司各部門有責任給予大力支持。能夠直接對口聯繫的,外派人員可以與相應管理或業務部門聯繫,需要統一協調的'事宜,由企業管理部門負責。

5.2公司直接涉及的相關業務,包括財務、工程管理、技術研發等部門,有責任協助外派人員履行職責,對於外派人員提出的業務支持要求,必須認真對待,及時處理。

6、情況報告

6.1外派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報告個人工作情況和駐在企業的經營情況,報告的形式包括書面報告和當面述職,對於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或緊急事項,應及時報告,且不限報告形式。

6.2外派人員每年四次定期報告工作情況,具體時間應在每季度首月的二十五日前報告上季度的工作,其中一季度爲報告全年工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駐在企業的經營情況、發展前景、股東關係、經營班子工作評價、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以及本人履行職責情況、

業務活動中出現的問題、需要公司協助解決的困難、對該企業及其經營活動的看法等。

6.3經營管理類、財務、技術類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司總經理當面述職。述職由公司統一安排,相對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地點進行,結合公司集團化管理的相關培訓活動統一組織實施。述職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由公司負責,按相應標準報銷。

7、績效考覈

7.1外派人員除接受駐在企業組織的績效考覈外,同時接受公司的相應考覈。考覈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職責的監督檢查和年終統一組織的考覈測評。考覈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區分組織,考覈結果與年度經濟補助標準掛鉤。

7.2績效考覈目標分爲兩部分,即本職工作的績效目標與企業增值活動績效目標。本職工作績效目標由其所在企業確定並進行考覈,企業增值活動績效目標由企業管理部門在與外派人員磋商的基礎上確定。

7.3對違反本辦法,工作不稱職、失職或不接受公司監督管理的人員,將對其實施通報批評、扣發補助金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企業管理部。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1、盡職盡責按照操作規程及保潔標準所要求做好本責任區工作;

2、因任何原因離開工作崗位事先徵得主管同意,如對上級做的決定有不同意見,應先完成再進行討論;

3、對客人遺忘物品妥善保管經確認交還客人或在前臺登記;

4、根據客流量多少隨時做好保潔工作,並定時巡視重點區域;

5、愛護保潔設備,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延長使用壽命。

6、積極參加衛生突擊工作,如:會館迎檢、門前積雨、積雪的清掃突擊工作。

7、向客戶宣傳衛生常識,勸阻並制止不衛生,不文明的現象和行爲。

8、有義務維護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況,在保潔過程中,如發現公共設施有損壞,應及時上報。

9、清潔時,儘量迴避客戶,對客戶提出的要求和建議儘量幫助解決或反饋主管領導。

人員管理制度方案 篇六

1.目的

爲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範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的行爲,確保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作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包括:土建、設備安裝、獨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來施工方管理人員需接受我廠安全培訓教育後方可進入廠區,此項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進行。

3.1.1培訓內容包括:規章制度、環保知識、產品特性。

3.2外來施工方的施工人員由其施工管理人員負責安全培訓。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須先同甲方簽定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3.4經雙方培訓教育合格後,乙方施工人員應到甲方公司保衛部門辦理進入廠內務工的出入證。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衛部門申辦出入證。

3.5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隨意進入與工作無關的生產場地,要服從廠方工作指派人或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超出廠方規定範圍行動。

3.6施工方廠區施工時必須單獨辦理我廠規定的各類作業票證,不得隨意動用甲方的一切設備。

3.7外來施工人員不得私自接水、電、汽(氣),因施工需要必須徵得我廠同意,並安裝相應的計量儀表,按規定繳費。

3.8安全環保科有權審查進入廠區的施工隊伍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對無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權予以清退出廠。

3.9安全環保科有權經常監督、檢查外來施工人員對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加以制止和處罰。

3.10凡因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環保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11所有外來施工方施工前,根據實際情況向安全環保科交納1000-10000元的安全風險保證金,待施工完畢退還。廠方各相關管理部門(如設備科、土建辦、安全環保科、生產科等)對在現場檢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的處理可在此保證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