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通用多篇)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通用多篇)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一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辦法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並嚴格考覈。

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應明確其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和考覈獎懲等要求。

第四條、施工現場帶班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

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日的25%。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第七條、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對於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託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本條所稱“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關於印發的通知》(建質[20xx]87號)的規定。

第八條、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

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條、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並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託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企業和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給予企業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的施工現場帶班要求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爲強化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基礎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覈及日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公司總經理按分管生產副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並歸檔備案。

2、領導帶班職責

○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範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地的質量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範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3、公司領導的主要帶班職責

○佈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範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各工程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並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的狀況;

○督促檢查安全生產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的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佈置。

○領導帶班必須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和內容,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11項安全生產工作。

○領導帶班的工作範圍包括本單位所有作業現場和人員。

4、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檢查各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檢查指導各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隱患和違章情況並協助糾正解決;

○收集基層單位的意見和信息及時反饋相關部門。

○公司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值班二次,公司業務人員具體日期不定,根據情況自行安排。

○因故不能按時值班的,應提前向安環部負責人說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得請假。

○公司必須建立領導帶班記錄本,帶班領導必須及時將本班工作情況進行記錄和簽名。

○公司建立機關人員值班記錄本,當班值班人員必須登記檢查發8現的問題,並簽名確認,問題當面告知責任單位值班領導。

四、考覈:

對帶班領導實行考覈獎罰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100元;

4、不按時上報領導安全帶班名單,每一次罰100元;

5、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誌,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50元;

6、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7、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向領導請假導致空班的,考覈責任人300元。

8、不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考覈責任人50元。

9、帶班和值班時,不填寫相應記錄的,考覈責任人50元。

企業負責人帶班安全巡查制度:

一、工作與要求

1、安全生產巡檢是指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確保生產安全。

2、安全生產巡檢的任務是查證各種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安全生產巡檢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並制定《安全檢查表》。

4、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巡檢組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安全生產巡檢的內容

1、安全巡檢對象的確定應本着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生事故、設備等應加強檢查。

2、檢查重點: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種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種有關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

三、安全質量生產巡檢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

(1)項目的安全主管或現場經理,每天下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填寫安全日誌。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處理,爲夜班和次日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2)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經理或現場經理的領導下,每週(或旬)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及分包負責人,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並且進行評分和講評。

(3)每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對各在施工地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巡迴檢查,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種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種有關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

(4)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帶隊進行周、月度安全檢查,並且根據打分情況獎罰進行獎罰。

(5)施工現場要加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查和驗收檢查。

2、專業安全檢查

(1)專業安全檢查的實施以項目專業人員(包括總分包兩級專業人員)爲主,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專業安全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各種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

2)塔吊、外用電梯等垂運機械;

3)施工用電及電動機械;

4)防毒、防火、措施落實;

5)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等。

四、安全生產檢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檢查準備:包括確定檢查對象、目的、任務;查閱掌握有關法規、標準、規程的要求;瞭解檢查對象的工藝流程、生產情況、可能出現危險危害的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內容、方法、步驟;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儀器,書寫表格可筆記本;挑選和訓練檢查人員,並進行必要的分工等。

2、實施安全檢查

(1)查閱文件和記錄。檢查設計文件、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責任制度、操作規程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效,查閱相關記錄,判斷上述文件是否被執行。

(2)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尋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事故徵兆等。

3、通過分析作業判斷掌握情況(獲得信息)之後,就要進行分析、判斷和檢驗。必要時可以通過儀器檢驗,主要根據現階段施行標準和公司要求得出結論。

4、對隱患進行及時處理通過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5、複查整改落實情況對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制定整改計劃,並組織複查。

五、巡檢治理處理辦法

1、對落實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罰則進行處罰;

2、在月度綜合檢查評定中,對錶現突出的和表現較差的項目部按照質量安全進度月度獎罰辦法。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三

一、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覈及日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公司總經理按分管生產負責人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並歸檔備案。

2、領導帶班職責

①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同時進行,規範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②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地的。質量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範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④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三、對帶班領導實行考覈獎罰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100元;

4、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誌,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50元;

5、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6、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向領導請假導致空班的,考覈責任人300元。

7、不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考覈責任人50元。

8、帶班和值班時,不填寫相應記錄的,考覈責任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