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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請假制度【通用多篇】

企業請假制度【通用多篇】

章 總 則 篇一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及適用範圍

本制度目的在於規範職工的請假行爲,爲考勤提供依據。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2.假別及准許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兒女婚假,5.天。

2.2喪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假,7天。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3天。

五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嚴禁欺瞞。工傷類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僅限於特殊情況,酌情而定,但每 本站…個會計月累計不超過3天。

男員工在妻子生產時可以請7天假,並可分成兩次申請。

2.5農忙假

沒有農忙假。

2.6產假和喜假

女員工可以請6個月的產假。假後上班時間需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7探親假

本公司距父母長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個會計年可有10.天的探親假(不包括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據實際情況確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時跨月連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計入假期。

3.假期的申請和批准

3.1請假者本人填寫標準格式的《請假條》,報直接上級同意,報更上一級批准。然後由請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員備案。

請假理由須寫明具體內容,僅寫‘有事’一類字樣視爲沒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緊急情況或人力不可爲的情況確需電話請假時,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批假的負責人向考勤員請假。

捎假的情況同上。

電話請假與捎假的情況由請假人所屬部負責人向部門工作會報審,不符合電話請假或捎假條件者,視情況處罰,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3.2續假與請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員在考勤登記時如沒有見到合法假條,則視請假人爲曠工。後交假條者,交前階段視爲曠工(按整天處理),且假期不能順延。特殊情況報部門工作會處理。

4.超假與曠工

申請和批准的假期天數超出本制度規定的天數時,超出部分爲一類超假。

因電話續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規定天數的部分爲二類超假。

不屬於一二類超假的超假爲曠工。

5.假期的工資覈算

5.1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不計工資。

5.2一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類推。

二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類推。

5.3曠工者按《獎懲條例》處理。

6.銷假

請假人假後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員銷假。

不銷假者視爲曠工,確證不是曠工者,則扣除相應時段(但按整班計)的一半日工資。

7.責任

對曠工者,其直接上級應向考勤員及時通報。不通報者,按《獎懲條例》接受處理。

綜合辦監督執行本制度。

章 請假標準 篇三

一、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爲3個月,並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爲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四)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 篇四

爲規範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後,交由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准後,均需交請假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託他人向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後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並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主管同意後,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准後,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爲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必須於上班後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中心主任批准,未經批准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週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並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並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4)、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週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並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後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週歲,男26週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爲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5)、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爲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餘的《年假單》

6)、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出門登記表》中作登記,需註明時間,內容,地點,並且簽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後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