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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第一篇: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區域銷售合同》時,必須附乙方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爲合同的附件。

二、甲乙雙方在簽訂《區域銷售合同》時,乙方需是營業執照上的法人(或負責人)同一個人,並加蓋公章或手印。

三、如果合同簽訂人(法人或負責人)與實際經營人不是同一個人時,需由合同簽訂人給實際經營人出具《委託書》,交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不予承認實際經營人與甲方發生的一切溝通行爲。

第二篇: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注意的幾種事項

摘要:合同是當事人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緊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關鍵詞:合同設立、變更、終止注意事項

導入語:今天我們面臨的是信息化的社會,充分利用人才,實行聘用制籤訂有效合同對一個單位,甚至個人都是關鍵,作爲用人單位必須獲得人員信息,通過簽訂有效合同來提高信譽,用人單位必須深刻的懂得:有效的合同是有價值的,無效的合同是沒有價值的。

一、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籤合同的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規定,正確適用法律

雙方合同都必須嚴格遵守《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準確把握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與任意性規定,充分把握、合理運用法律規定中對本方有利的規定,並將其充分體現在在合同中。對那些對本方不利的規定,就應在合同中儘量迴避。

2、嚴格保密,堅守底線

在談判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談判紀律,保守商業祕密,杜絕將己方的底線透露給對方,儘可能使所簽訂的合同優於合同底線,儘量不簽訂突破底線的合同。

3、平衡合同風險與確保交易成功的原則

企業都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爲經營目標,都要將經營中的各種風險降到最低,因此也就不可能簽訂某一方完全規避風險的合同,關鍵是把握好一個“度”,既要將風險降到最低,又要努力確保交易成功。當然,對於那些惡意的劣質客戶,也不必過於遷就。

4、合同的文字表述要明確,條款要具體詳細、協調一致

(1)文字表述清楚;

(2)條款具體詳細;

(3)條款前後保持協調一致。

(二)簽訂合同前的注意事項

1、要初步判斷雙方達成協議的可能性

第一種因企業經營活動的需要主動尋找潛在的合同夥伴;

第二種潛在的合同夥伴主動尋找和本企業的合作機會;

第三種通過和現有合作伙伴的合作而洽談進一步的合作機會。

2、要調查對方的資信情況

資信調查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請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介紹其自身的基本情況,並要求其提供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的相關記錄;

(2)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主動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工商登記(企業性質、設立、變更、年檢)情況、申報納稅與納稅情況、企業的流動資金規模和銀行借款與還款情況等,並與其介紹的情況進行對比,從而判斷該企業的誠信程度;

(3)調查對方企業是否有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情況;

(4)到工商、國土、房管、交警、車輛管理、公證等產權登記部門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極其抵押情況;

(5)到對方單位實地調查其財產極其經營情況;

(6)瞭解對方的對外投資情況,及其所投資企業的經營情況;

(7)調查瞭解對方企業所涉及的行政處罰、仲裁和訴訟事項以及相關事項的執行情況;

(8)有財產擔保的還應審查保證人的資格和保證能力;

(9)其他有關事項。

(三)簽訂合同中的注意事項

1、合同文本的起草

(1)爭取主動權

合同文本有哪方起草,哪方就有了主動權

(2)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的一致性

避免張冠李戴,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2、明確對方的簽約資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籤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訂資格,主體不合法直接導致合同的無效,主體未經授權也會導致合同的效力待定。

3、合同應該具有完備的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姓名)、住所

個人:姓名全稱、性別、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及職業、聯繫方式等;

單位:單位全稱、註冊地址、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

(2)合同的標的

在合同中要把標的物的情況寫清楚。如果要加工某種產品,就要寫清楚產品的名稱、規格、外觀尺寸、顏色以及內在的技術要求等。

(3)質量和數量

首先、明確質量標準;

其次、明確質量異議程序

(4)價款和酬金

首先、明確總價的同時也要明確單價;

其次、明確支付方式。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確定是否違約的重要因素,應當是明確的。

(6)知識產權保護條例

鑑於我們的行業特點,知識產權保護條款應該作爲合同的必備條款。

(7)違約責任

《合同法》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或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數額或計算方法,法院就會視爲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而不予支持。即便支持,由於沒有明確約定,也會因此增加我方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實際損失的舉證難度。

(8)解決的爭議辦法

總的原則:爭議的解決程序、爭議的範圍、管轄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都要具體,選擇對己方有利的管轄機構,將會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9)當事人的其他約定

除了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和法律的強制性義務外,雙方還必須履行合同的夫隨義

務,如聲明保密、聲明真實等等。

(10)合同的附件

與合同有關的圖紙、技術資料、國家標準、批文等等應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爲合同的附件,在合同中加以註明。

二、合同擔保

合同的擔保是保證協議切實履行的一種法律關係。合同的擔保主要有一下幾種形式:

1、保證。是保證人擔保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定金。定金是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爲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一般不超過20%)內,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

3、質押。質押是指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協議擔保的一種扣留措施。這種擔保形式常常用於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項目的合同關係。

5、抵押。抵押也屬於一種擔保形式。是指協議當事人一方或第三人爲履行協議向對方提供的財產保證。提供抵押的一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稱抵押人,接受抵押財產的當事人稱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履行協議,接受抵押人有權依法變賣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但是,不能把國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強制執行的財產作抵押。

三、合同主體的考察

(一)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

簽約對方爲個人時,法律要求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週歲或者16至18週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繫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二)要覈實對方資信情況

在審覈了對方的主體資格,沒有問題後,則應覈實簽約對方的資信。覈實資信的方式與簽約對象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是老客戶,則可以考慮與其籤合同,但要覈對其之前的履約的情況,如履約情況差,一般不能再與其籤合同,既使籤,也只能同時履行合同,既交貨的同時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貨期較長,則應要求對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證金,並要求在交貨的同時付清全部貨款;對覈對履約記錄情況後,如履約情況一般或履行情況良好,則應考察其資信證明文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一般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資信證明資料。對於新客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材料,並實地進行考查,在確認有良好資信及履約能力後再與之簽定合同,如果在此過程中能讓對方提供履約擔保則會極大的減少風險。

四、合同的訂立

(一)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而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個有效的要約包括:

1、內容具體明確;

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既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力;

3、要約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

(二)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約明確了承諾的時間,則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在承諾階段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1、承諾方式不當;承諾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經書面承諾直接以行爲的方式給予承諾,以免給自己造成風險;

2、把新要約當承諾;產生這種原因主要是在承諾的過程對對方的要約進行了實質性變更,以至把新要約當成承諾,誤以爲合同已經成立,最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承諾以後,發現承諾對自己不利,則應及時撤回承諾;有效的承諾撤回的方式應以書面的方式做出,並在承諾到達對方之前到達對方,才爲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諾撤回權可以避免許多的風險。

(三)應考慮本方的履約能力

如本方的履約能力能達到擬籤合同約定的要求,則可以簽約,否則應慎重考慮訂立合同,許多的合同欺詐就是利用一方超過履存能力簽定合同後,對方抓住了這一點,向另一方索賠而造成的。

四、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無效主要出於以下的幾種原因之一: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簽定一個無效的合同會給善意履行方帶來很大的風險,也會給惡意方很多隨意解除合同的藉口。其風險是非常大的,故在簽定合同時應特別注意有無存在合同無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無效給自己帶來風險。

五、結束語

我國合同法的確立,充分體現了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原則,解釋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使現實中的許多問題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據,對於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善意的信守合同的履約一方的合法權益,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從而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合同法。

參考文獻:

〔1〕勞動合同若干問題研究洪秀麗2014湖南師範大學

〔2〕論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尤壘2014年蘇州大學

〔3〕勞動合同若干問題研究高超2014中國政法大學

第三篇: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用於轉包工程中包輕工的情況。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用於作爲承包人時承包工程中的情況

三、以上合同是格式合同,在具體簽訂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出修改或補充。在施工過程中的公安、環保、城建、規劃、稅務等相關許可報批手續,要約定有哪一方承擔,法律有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四、發包方的營業執照、相關的企業資質證書、規劃等許可證件,要複議存檔。

五、在轉包合同中,合同對方爲公司時,在簽訂合同前,應該讓對方提供公司有效營業執照、相關的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並留複印件備案;如果有委託人的,要有對方公司提供委託書、身份證等。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如果是個人的,應該提交身份證,並留複印件備案。業的行業甲級設計證書;並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上註明:可承接上述其它類別的各類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及開展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同時不再授予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電等類別的一級及以下施工總承包資質。

六、如果工程涉及到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界定應該依據以下規定:

1、涉及鐵道方面的資質包括: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鋪軌架樑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2、涉及交通方面的資質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通航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3、涉及水利方面的資質包括: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專業)企業資質、水工建築物基礎處理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工金屬結構製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堤防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利專業)企業資質、水工大壩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工隧洞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涉及信息產業方面的資質包括: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電信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5、涉及民航方面的資質包括: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6、涉及多個專業部門的資質包括: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橋樑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核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海洋石油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7、按照《規定》第九條規定,上述各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鐵路、民航方面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許可,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

第四篇: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1、因乙方未足額繳納應納稅款或開具發票不真實、不合格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商業責任和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1、有合同費用報賬時,請示彙報、會議紀要、招投標文件等不要地市附了,就要合同審批單、合同、或分配表、或進度表、或驗收證明或接收單等資料即可,減少附件張數。

例如:報銷一筆促銷品採購有合同報帳單,紙製報帳單提供合同審批單、合同、採購定單、採購接收單、到貨簽收證明、營銷方案等。

2、如果是用補充協議報帳,可不用附紙製的框架合同,但是框架合同原件必段做爲附件上載到報帳平臺的附件裏。如果報帳平臺不上載框架合同原件,則必須提供紙製的框架合同。

3、費用計提記賬憑證後需附合同審批單、合同(電子報賬單附件中如上載電子合同,可不用附紙質合同,在費用計提表中寫明合同編號、合同名稱即可)、費用計提明細表,表中需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費用類型、供應商名稱、合同金額、月應計提金額、計提說明等明細內容。該報表需由業務部門提供並蓋章/簽字確認。(計提費用表必須蓋部門章,部門主任簽字和經辦人簽字)

第五篇:與律師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下面是我曾經回答別人關於如何請律師的一些注意事項的答案,也給你附上,希望對你有幫助:注意事項一:

第一,你可以選擇一家與所要委託事務相符或相近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及專業律師;第二,要全面瞭解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的從業資質、服務標準、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第三,查驗一下承辦律師的《律師執業證》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例如在北京,就可以登陸首都律師網()“事務所查詢”和“律師查詢”欄目查詢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從業資質。

注意事項二:

你應該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協議,如果發生變更或增加委託內容時也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應該約定具體明確的委託事項,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你的要求,指定承辦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明確你的授權,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應當明確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受託人)的義務,應當明確你(委託人)的義務,應當約定支付的律師費用,合同有效期,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注意事項三:

律師的代理權限有2種:1,一般代理:指在訴訟程序問題上的代理,如調查提供有關證據,代爲起訴,應訴,參加法庭辯論,代爲陳述以及發表法律意見等等。律師的代理權限是參加訴訟活動,不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的實體權利作出明確的表態,因而不需要委託人對代理律師特別授權。第2種,特別代理,意指律師除享有一般代理的權利外,還可以代當事人處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爲。如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的特別授權,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注意事項四:

收費標準應考慮的因素:辦理委託事項所需律師人數,辦理委託事項所需工作時間,辦理法律事項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委託事項的複雜程度,委託事項涉及的價值,辦理委託事項所獲得的結果,合理的成本,律師的專業技能,社會知名度和經驗,其他律師事務所對類似的委託事項的收費標準。

注意事項五:

你需要向律師支付的費用:按照委託協議約定的數額支付律師服務費,除另有約定外,下列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1、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關等部門收取的費用,2、合理的差旅費,3、爲辦理委託事項支付的查詢費,4、經委託人同意支付的賣家論證費、翻譯費,5、經委託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最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你交納律師服務費等費用時,應向律師事務所索要正式的收費發票。如果發生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私收費的情況,要及時提出疑義。

如果在委託過程中與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發生矛盾,應該儘量本着化解矛盾,完成委託事項的原則與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商解決,如果確實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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