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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彙報材料

樑濟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標段5)

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彙報材料

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彙報材料

1、工程概況和進展情況

1.1工程概況

樑濟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是南四湖—東平湖段7個單元工程之一,是南四湖—東平湖段工程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基本任務是與南四湖疏浚工程、柳長河段工程、長溝泵站工程、鄧樓泵站工程、八里灣泵站一起將調入南四湖上級湖的江水逐級北送至東平湖,同時實現南四湖—東平湖之間的通航目標。

樑濟運河屬淮河流域南四湖水系,是南四湖湖西地區一條具有防洪排澇、引水灌溉、航運等多功能的綜合利用河道,是京杭大運河的重要組成部分。幹流起源於黃河南岸國那裏閘處的北宋金河入口,向南流徑濟寧市的梁山、汶上、嘉祥、市中區、任城區,於任城區的大張莊東入南陽湖,全長87.8km。流域包括菏澤市的鄆城、鉅野;濟寧市的梁山汶山、嘉祥、市中區、任城區,泰安市的東平等9個縣、市、區,流域面積3306km2。樑濟運河是南水北調東線南四湖至東平湖的輸水乾線,是溝通黃、淮、海的重要連接工程,也是溝通南四湖—東平湖段京杭運河的重要航道工程。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爲樑濟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施工5標段,主要內容有兩項:

1.1.1輸水航道工程

主要包括:47+000—58+252段11.252km河道斷面的擴挖;全標段邊坡的護砌,護砌工程主要分爲兩種形式,其中56+514—57+514段爲司垓閘下險工段護砌,護砌範圍爲56+514—57+514段長1.0km的邊坡、56+614—57+714段長0.8km的河底,護砌形式採用M10漿砌石護砌;其餘輸水航道邊坡護砌形式採用C25的現澆混凝土板護坡;交通管理道路11.252km,西側交通管理道路9.425km(47+000-56+452),東側交通管理道路1.8km(56+452-58+252);交通管理道路中還包括道路穿濟菏高速公路大橋輔路工程,輔路長102m;安全防護工程10.252km(除去司垓閘下險工段);穿堤涵洞洞身頂部擋牆5處;橋樑兩端大堤渠口修補工程14處(單側);現狀河道兩側廢棄建築物舊址7處。

1.1.2交叉建築物及連接段工程

交叉建築物及連接段工程爲重建生產橋6座,即郭樓閘生產橋、路集生產橋、侯莊生產橋、東大廟生產橋、東西大廟生產橋、袁莊村生產橋。

1.2工程進展情況

我標段工程自2011年04月18日正式開工,截止7月20日,主要累計完成以下施工項目:

1.2.1輸水航道工程

邊坡砼襯砌累計完成114m,;左右岸戧臺以下土方開挖(斷面成型)累計完成2870m; 齒牆累計完成澆築930m;開挖土方累計完成134萬m3。 

1.2.2生產橋工程            

(1)袁莊生產橋灌注樁全部完成;3#、4#、5#、6#承臺墊層澆築完成;5#主橋墩正在施工。

(2)生產橋灌注樁共46棵,累計完成35 棵灌注樁; 10#、11#主墩承臺澆築完成。

(3)東大廟生產橋灌注樁共46棵,累計完成8棵灌注樁。

(4)東西大廟生產橋灌注樁共46棵,累計完成2棵灌注樁。

2、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2.1檢查中(6月21日)發現的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

2.1.1質量保證體系中的質量領導小組與上牆的人員不符

經查,上牆的質量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打印有誤,我部已對其進行了更換。

2.1.2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等)駐工地時間不滿足合同要求

項目經理將按合同約定的要求,做到每月駐工地時間不少於21天。

2.1.3特殊工種人員未全部持證上崗(缺少鋼筋工等)

已補充完善上崗證件,對未有上崗證件的人員,嚴禁從事特殊崗位作業施工。

2.1.4“三檢制”人員不符合規範要求

已根據要求進行了整改。即:班組長初檢,作業隊長附件,質檢員或質檢負責人終檢。

2.1.5質量責任書未與河道土方和襯砌混凝土施工的相關作業隊簽訂

已與河道土方和襯砌混凝土施工作業隊、班組補簽了質量責任書。

2.1.6已簽訂的責任書無質量責任(與康磊等)

對未有質量責任內容的所有質量責任書,已全部補充完善了質量責任內容。

2.1.7未定期召開工程質量例會,項目經理參加會議的次數明顯偏少,與項目經理職責不符

我部幾乎每天都召開項目經理組織的施工調度會議,會議內容均涉及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且會議記錄齊全,但未形成電子版本。我部將增加召開質量管理專題會議,並及時形成電子文檔。

2.1.8現場試驗室無資質,無授權

我單位無試驗室資質,且多次與山東省水利工程試驗中心、山東鐵正工程試驗檢測中心有限公司等多家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溝通,均不同意在我項目部建立試驗室,更不進行授權。但以上兩個單位已在兩湖局辦公地點等分別建立了試驗室,接受所有施工單位的委託試驗。且我部也計劃將土工試驗等一般性試驗委託以上機構在施工現場進行試驗。

2.1.9施工技術培訓無考覈檔案,培訓人員數量沒有包含大部分施工人員

已建立考覈檔案;未接受培訓的人員現已全部進行了培訓。

2.1.10投標書中部分人員未進場

針對“投標書中的技術副總工吳金倉、機械設備負責人王春海未進場”的問題,主要是兩位人員因工作需要駐工地時間較短。我部與總公司協調,以上兩位同志已到位,不在擔任其他項目工作,以滿足投標書中的承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2.2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

截止當前,未對我標段進行過稽查行爲。

2.3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

    在我項目部進行的自糾自查中未發現問題。

青州市水利建築總公司

南水北調東線第一期工程南四湖至東平湖輸水與航運結合工程

樑濟運河段輸水航道工程項目經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