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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區店牌廣告牌治理情況報告

城市管理局關於城區店牌廣告牌治理情況報告

關於城區店牌廣告牌治理情況報告

 

爲貫徹落實《洛陽市文明城市創建“五項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洛文明委〔2018〕3號)要求,結合《洛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戶外廣告牌匾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洛城管辦〔2018〕8號)及《伊川縣文明城市創建暨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工作指揮部關於規範治理城區店牌廣告牌工作實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及時組織規劃局、住建局、創建辦、城關街道辦事處、河濱街道辦事處等相關責任單位召開整治工作動員會議,明確各自任務,安排推進城區廣告廣告牌規範治理工作。現將具體治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是認真組織研究,成立了以我局爲牽頭單位,規劃局、住建局、食藥監和工商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文廣新局、衛計委、電業局、消防隊、城關街道辦、河濱街道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店牌廣告牌規範治理領導小組,確保拆除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自整治工作動員會召開以來,我局執法人員不畏酷暑、不懼艱難、不分上下班時間,每天分組分解到建築產權單位和個人以及店牌、廣告牌所有權人進行宣傳動員、現場督導,要求嚴格對照治理標準,按時間節點履行好職責、完成各自的規範、拆除任務,各責任單位緊密配合,店牌廣告牌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三是爲確保拆除工作順利進行,我局積極組織城管執法人員及專業拆除人員對城區無主、逾期未自拆及縣委縣政府周邊的樓梯廣告進行拆除。必要時成立聯合執法組,由縣政府組織,各職能部門採取聯合執法,實施依法強制拆除,確保規範拆除工作順利進行。

四是加強督查,我局每天組織城管隊員,逐街逐巷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對行動快、效果好的單位,要通報表揚;對行動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要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圓滿完成店牌(廣告牌)治理工作任務。

截止目前我局出動人員500餘人次、大型機械30餘臺次,張貼店牌通告1000餘份,拆除市政道路立式大型廣告牌20塊,限期拆除通知書1000餘份,拆除廣告500餘處,整改店牌100餘處。

下一步,一是繼續加大店牌廣告牌治理督導力度,按照“四統一”整治標準,狠抓落實,對逾期拒不整改的店牌廣告牌下達法律文書或組織強拆。加強溝通協調,會同住建、規劃、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門,採取聯合執法的形式,對拒不拆除的違章建築、廣告牌進行強制拆除。規範門店招牌、戶外廣告審批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建立戶外廣告圖片、文字檔案和臺帳,逐步實現戶外廣告及門店招牌規範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