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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情況報告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18年度脫貧攻堅存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黨辦發〔2019〕11號)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立即牽頭部署我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對照排查,抓實整改落實。現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情況報告

一、基本情況

對照省委反饋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問題表現,舉一反三,認真查擺我縣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及時制定《荔波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圍繞資金安排使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資金閒置和結餘、資金使用監管、公告公示制度落實、監督檢查整改、項目建庫、績效評價材料質量、扶貧小額信貸、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使用管理、財政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11個方面梳理彙總、對照清查,中央和省巡視、州巡察、審計、脫貧成效考覈已發現問題13條,舉一反三“大清查”發現問題5條。同時,制定相應的具體治理措施,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工作時限,採取對標銷號方式,瞄準問題靶心,推進精準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二、推進情況

(一)理清部門職責,從嚴從細抓實問題排查。將明確部門職責分工作爲抓好問題排查整改的關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荔波縣脫貧攻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專班組建方案》,明確縣直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圍繞資金投入、撥付、監管、滯留閒置和涉農資金整合等內容,對2016—2018年縣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實現現行標準下脫貧攻堅目標的各類扶貧資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扶貧產業子基金、綠色產業發展基金、農業保險等全面進行清查。清查發現存在項目管理不規範,資金使用有風險問題2個,資金使用不精準問題1個,其他問題2個,涉及問題資金規模275.79萬元。

二、盯緊目標任務,縱橫推進抓實業務培訓。以規範資金管理使用,發揮扶貧效益爲目標,在組織收看省財政廳脫貧攻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視頻會議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新時代學習大講堂、集中培訓等方式積極開展扶貧資金專項治理業務培訓。於7月3日開展了第一期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暨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培訓,財政、扶貧、交易中心、銀信等幾家部門從行業部門和專業的角度對扶貧資金管理規範使用進行深入的培訓,縣直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業務人員、各鄉(鎮、街道辦)分管領導、扶貧工作站站長、財政分局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等共計60餘人參訓。7月18日組織收看“新時代學習大講堂”第191期——畢節市財政局副局長周慶同志《如何規範管理使用扶貧資金》專題報告,設縣、鄉、村3級分會場,縣分管領導、財政部門、扶貧資金主管部門負責人,鄉(鎮、街道)財政機構、扶貧站負責人,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幹部、村支兩委集中收看。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幹部責任擔當和思想認識,形成工作共識、凝聚工作力量,爲高質量推進專項治理問題整改奠定基礎。

(三)壓實主體責任,提速見效抓實問題整改。按照“誰問題,誰整改”原則,由縣財政局牽頭梳理彙總並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對靶對標整改落實,制定《荔波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專項治理工作檢查方案》,於7月8日對全縣8個鄉(鎮、街道辦)進行扶貧資金管理專項檢查,確保問題排查整改到位。目前,中央和省巡視、州巡察、審計、脫貧成效考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專項檢查等反饋的13個問題已全面整改完畢;舉一反三“大清查”發現資金使用有風險、資金使用不精準等5個問題中,有2兩個問題已經整改完畢,有3個問題正在整改當中,涉及問題資金規模275.79萬元,已整改資金規模36.51萬元。

三、存在困難

目前,上級按因素法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人口占比大, 而我縣人口基數少,分配得到資金量小。如:2018年度上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到位6749.7萬元,較2017年上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3710.00萬元,減少6960.3萬元;2019年度目前上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到位6376.82萬元,較2018年上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6749.7萬元,減少372.88萬元。加上縣級財力薄弱,預算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幅有限,無法達到西部地區平均增幅水平。

四、下步工作

(一)盯緊問題,加大整改力度。對於農村老舊房改造項目推進緩慢,導致報賬進度遲緩、資金滯留時間長的問題,加大村組勞力互助和脫貧攻堅戰隊扶助的方式,幫助羣衆加快完成農村老舊房改造竣工驗收,及時撥付建設補助款;對整改難度大,需要通過司法程序追回資金的生態養殖項目,列出整改時間表,限時完成整改。

(二)自查常態,嚴防問題反彈。堅持問題導向,把主動自查和自覺整改結合起來,舉一反三長期堅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問題整改落到實處,把履責問責落到嚴處,杜絕問題反彈,確保扶貧資金管理更加規範、使用績效更加明顯,爲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保障。

(三)科學謀劃,規範項目建庫。嚴格按照扶貧規劃編制和篩選扶貧項目,確保“資金隨着項目走,項目根據規劃定”。落實“前置審覈、提前論證、儲備充分、動態調整”四項措施,優化項目建庫,加強動態調整,提升項目入庫質量,確保扶貧項目建庫1個落實1個、建成1個成效1個,杜絕出現項目趴窩、資金滯留問題,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發揮資金扶貧效益。

荔波縣財政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