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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年度依法治區考覈情況的報告

關於年度依法治區考覈情況的報告

關於年度依法治區考覈情況的報告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自治區依法治區考評委員會:

2019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精神,按照自治區依法治區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現將相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統籌部署推動,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充分發揮廳黨組在推進本部門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2019年伊始,辦公廳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建設納入廳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來抓。自治區政府召開了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會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以及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馬學軍分別在會上作了講話,部署推動下一步重點工作。包振玉祕書長主持召開了自治區政府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開我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政府辦公廳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計劃》,3月,包振玉祕書長聽取了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彙報。8月,聽取了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推動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二是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內容。2019年3月,在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領導班子2018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中,明確將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深刻總結了2018年度廳領導班子統籌推進依法治區工作情況。

三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2019年3月,自治區政府形成《關於全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及時上報自治區黨委和國務院,並將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二、加強規範性文件審覈和監督,保障政府文件納入法治化管理軌道

一是落實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覈機制,制定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審覈工作規定》(內政辦字〔2019〕47號)和《合法性審覈意見文書參考格式》,建立了機構改革後自治區合法性審覈標準化範式和指導意見。全年對自治區政府制發的398件文件和合同協議進行合法性審覈,保證自治區政府的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以及合同協議都合法合規。

二是及時將規範性文件向自治區人大備案。及時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對所有以自治區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制發的24件規範性文件上報自治區人大備案,報備率、及時率、規範率均達到100%。

三是建立健全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制度的通知》(內政辦發[2014]55號),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電處負責,對以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佈。

四是圓滿完成規範性文件清理。2019年年初,我廳對全區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進行了部署,對2017年以來以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名義制定的810件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繼續有效的689件,廢止和宣佈失效的121件。

三、建立完善制度,加強法律把關,爲自治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保駕護航”

一是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政府令第209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重大行政決策認定標準》,並在網站公佈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覈。對認定爲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進行全面審覈,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依法履行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

三是建立了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自治區政府聘請了10名法律顧問,同時自治區政府辦公廳2019年申請設立了5名公職律師。2019年,使用政府法律顧問服務9人8件次,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制定中和重大涉法事件的處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落實普法責任,精心謀劃部署,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一是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推進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落實政府黨組、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2019年建立了自治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緊貼政府常務會會議主題,由包振玉祕書長爲參會人員解讀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分別於2019年第6次、第11次集體學習中學習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並召開第24次集體學習(擴大)會議進行了法治專題學習。2019年3月,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組織廳機關人員赴浙江大學開展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配齊配強普法工作隊伍。辦公廳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政府祕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包振玉擔任組長,自治區政府副祕書長、政府辦公廳主任高潤喜擔任常務副組長,辦公廳其他黨組成員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廳機關黨委,明確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職責,有力保障了辦公廳普法工作能夠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組織的開展。

三是進一步落實普法責任制。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制定了包括24項具體學習內容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度普法責任制清單》,將“誰執法誰普法”職責任務明確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壓實主體責任,確保辦公廳各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是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的力度。深化憲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在“憲法宣傳活動周”等重要節點,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了系列普法宣傳活動。在“12.4”憲法宣傳日當天,組織召開了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19年第24次集體學習(擴大)會議,組織全廳副處級以上幹部集中觀看自治區紀委監委警示教育片《迷失初心的代價》和區直機關單位黨組(黨委)中心組法治專題學習材料《深化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新制定修改的部分法律和黨內法規概介》專題片。同時,廳機關黨委會同法律事務處,組織開展學習“憲法”應知應會知識問答活動,受衆幹部達200餘人,所有幹部均認真學習憲法,掌握憲法知識,鞏固了學習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學習憲法風氣,切實做到了憲法宣傳全覆蓋。

四、其他工作

(一)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制定了《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辦法(試行)》,把班子成員、幹部依法執政及法治思維、法治觀念等方面的情況作爲幹部提任必須考覈的一項內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任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

(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自治區依法治區辦關於開展營商環境督察的要求,2019年10月,我廳積極配合自治區依法治區辦,派出2名同志參加了自治區營商環境專項督察。

(三)運用法治手段,採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訪矛盾糾紛。2019年度無上訪人員到自治區信訪局反映涉及“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的上訪事項,實現全年“零上訪”。

(四)擴大宣傳,運用融媒體宣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公衆知曉度。2019年,通過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每日要情》等刊物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相關亮點工作3件次。

(五)落實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製度。2019年,廳人事處專門組織人員命題,對新提拔的98名領導幹部組織進行了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並對測試試卷進行評分、備案、存檔,有效提升了領導幹部的法治素養。

(六)發揮典型引領示範作用。2019年7月,在司法部主辦的“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覈機制工作推進會”上,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作了典型發言,自治區“開創合法性審覈工作新局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司法部官方公衆號進行了重點宣傳。2019年12月,自治區依法治區辦等五家單位授予“內蒙古自治區十佳法治人物”稱號,激發了同志們的工作熱情。

以上報告,如有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