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學欺負同學處理過程的報告
關於2月1號六1班七名同學欺負本班陳xx同學處理過程的報告
2018年2月1日下午1點10分左右,六年級1班學生尹玉瑞、王家宜、胡佳敏、陳樺、曾佳琪、謝心如、胡珊七名同學利用整理寢室內務期間,欺負本班同學陳登月。對此事件,學校、政教處及班主任極爲重視,對事件進行縝密調查,及時處理,現將該事件處理情況彙報如下:
一、現場控制階段。
打架事件發生時,同寢室學生報告了生活老師,生活老師隨即趕到所在寢室,對參與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予以勸解,並要求其他圍觀的學生回到自己所在的宿舍,並要求另一名生活老師看好現場,維護秩序。隨後,生活老師報告了班主任和政教處,政教處班主任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趕到學生寢室,安撫陳登月同學情緒,詢問陳登月同學身體是否有不舒服情況,並要求生活老師將陳登月同學帶到自己宿舍,查驗受傷情況,生活老師經過仔細檢查,發現陳登月同學身體並無受傷。
二、事件還原階段。
學生情緒穩定後,政教處協同班主任將所有當事人帶到政教處辦公室(門關好,保持安靜環境)後,分開詢問事情經過,並讓所有當事人寫下事情經過,通過詢問和她們所寫的材料瞭解到,2月1日中午,因第二天下午學生開始放寒假,故生活老師要求學生利用中午午休時間整理好個人內務,將自己個人物品整理好,並打掃寢室衛生,以便爲第二天的放假工作做好準備。整理內務期間,尹玉瑞發現陳登月收納箱裏藏有前段時間曾佳琪同學丟掉的一瓶洗髮水和其他幾名學生的一些零食以及她們平時不見的一些生活用品,隨後,在陳登月的枕頭套和牀單下面也發現了她們的一些東西(12月份中下旬,胡佳敏、謝心如、胡珊等同學向班主任反映陳登月偷拿了她們的幾瓶牛奶,班主任找陳登月同學談了話,事後,雙方達成和解,願意重修友誼)於是尹玉瑞將陳登月同學帶往寢室衛生間理論,詢問陳登月同學爲何要偷她們的東西,陳登月同學回答不上來原因,理論期間,其中尹玉瑞、胡佳敏兩名同學用腳踢了一下陳登月的大腿和屁股,尹玉瑞用手掐了一下陳登月的脖子,其他幾名學生在一旁起鬨,嘲笑陳登月同學偷東西,致使陳登月同學情緒低落,此事件在學生中造成一定影響,以上學生對自己所犯錯誤供認不諱,個人都有書面材料佐證,(因學生作完檢查後書面材料放在班主任教室辦公桌上,2號下午放寒假部分學生未經班主任同意自行帶回家了,包括陳登月同學承認自己拿別人東西的書面材料,)事件的來龍去脈已基本調查清楚。
三、事件定性,責任劃分階段。
隨後,政教處協同班主任對此事件定性,劃分責任,此事件是一起學生因丟失個人財產而造成的欺負同學的事件。在此次事件中,尹玉瑞首先將陳登月帶往衛生間和胡佳敏一起踢了一下陳登月同學的屁股、雖然踢得不重,但最先動手,動手是事件的升級,因王家宜同學在背後指使,此三人負有主要責任。陳樺、曾佳琪、謝心如、胡珊四名學生在一旁起鬨、嘲笑參與也有一定責任,陳登月雖然是受害者,但因12月份拿了胡佳敏、謝心如、胡珊等同學的幾瓶牛奶,這次別人又在她的收納箱中看到了自己的東西,雖未能確認是陳登月同學拿的,但至少引起了別的同學的懷疑,所以是此事件發生的最根本原因,所以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另外遇事不向班主任老師、生活老師、教官彙報也有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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