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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龍頭企業培育情況彙報

農業龍頭企業培育情況彙報

農業龍頭企業培育情況彙報

一、當前工作進展情況

到目前爲止,肇慶市共有認定農業龍頭企業259家,其中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40家,市級農業龍頭企業57家,縣級農業龍頭企業162家。

二、主要做法經驗

1、政府重視政策扶持

中共肇慶市委辦公室、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肇慶市實施現代農業發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動方案》其中主要目標:“(三)新增100家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並提出了十大惠農扶持政策,四大實施保障措施,切實推動我市農業產業發展。

2、認真落實及制定《認定與監測管理辦法》

認真學習落實《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及《廣東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與監測辦法》,制定《肇慶市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認定與監測管理辦法》並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切實關於做好縣級農業龍頭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的通知》(粵農農辦〔2020〕109號)下文《關於轉發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切實關於做好縣級農業龍頭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肇農農函〔2020〕93號)督促所屬縣(市)區制定《認定與監測管理辦法》,並根據已有的辦法認定和監測管理各級農業龍頭企業。規劃和指導全市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發展。

3、加強指導和服務,加快構建新型助農服務體系。

大力培育發展多元化助農服務主體,鼓勵建立集農技服務、信用評價、保險信貸、產品營銷於一體的公益性、綜合性農業公共服務組織。成立農技推廣服務驛站,結合廣東省科技特派員系統,組織省、市、縣農技及農業政策專家強化技術及農業政策指導工作,主動經常與企業或種植大戶、經營合作社溝通聯繫,指導生產宣傳政策,促進企業間的經驗交流,合作共贏。

4、加強農業龍頭企業申報工作的宣傳,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

摸底調查我市農業企業情況,組織各縣市區加強農業龍頭企業申報政策、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的宣講宣傳,積極扶持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業企業申報,不設門檻、積極服務、落實舉措積極發展和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推動培育工作深入發展。

5、引導農業生產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特點成立農業企業,培育發展成爲新的龍頭企業。發展壯大現有農業龍頭企業。《“611”工程行動方案》專門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獎勵農業科技創新,推動品牌戰略實施”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優化產品結構、強化品牌建設,提升綜合實力。打造一批上市農業企業、重點龍頭企業和行業領軍龍頭企業。

三、工作亮點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動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165%的好成績完成了2020年度肇慶市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任務。“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級以上龍頭企業20家,其中省級7家,市級13家。我市實際於2020年新增市級以上龍頭企業33家其中省級13家,市級20家。

2、肇慶市高要區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組建研發中心,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依託高校、科研院所走產學研結合的路子,產品更新換代,產品附加值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提升。恆興、振業等企業開發研製功能食品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方便式盒裝酸菜魚等健康食品已進入多省市場。

四、財政金融扶持政策

《肇慶市實施現代農業發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動方案》針對農業產業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財政金融扶持政策,各縣市也針對當地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的財政金融扶持措施,現簡單列舉如下:1、鼓勵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與一次性補助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2、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採取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萬元重點支持農產品加工業。3、獎勵農業科技創新,對當年獲得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廣東省農業技術推廣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和個人在省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與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對獲得肇慶市農業技術推廣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與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3、推動品牌戰略實施。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4、獎勵農業招商引資。獎勵引薦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引薦人,對引薦到我市投資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引薦人,且實際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按實際投資額3‰獎勵項目引薦人。每個項目的獎勵金不超過200萬元。5、加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基金。6、加大的農業企業的融資扶持。6、加大農業政策保險保障力度。

五、困難問題

1、我市農產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場競爭力不強。知名品牌不多,廣東省名牌(農業類)產品48個和省“十大名牌”系列農產品數量6個,分別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無國家級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特殊農產品未能實現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生產經營。

2、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程度較低,產業鏈條短。我市農業目前仍以傳統種養業爲主,農業生產以初級農產品爲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業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輻射範圍廣、交易規模高的批發市場。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夠。農業融資難,制約瓶頸多。地方財政資金扶持有限,省、市、縣項目資金有限、扶持資金不多,門檻高,申報難。加上貸款信貸政策瓶頸難以突破,農業生產貸款難、擔保難,資金短缺成爲大多數經營主體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二是農村產權流轉改革不徹底。農村土地、林地等產權還不夠明晰,加之涉及農戶多,農民產權流轉意願不統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尚未形成,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難以流轉,加上我市是傳統農業市,農民對土地依賴程度較高,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小,部份農民誠信意識不強,隨意毀約現象時有發生,租期不穩定;流轉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經營主體對基礎設施建設,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過多投入,土地優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連片規模生產經營難。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也使生產經營管理建設用地難落實。縣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未能像省市農業龍頭企業認定進行財政資金獎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申報的積極性。

4、規劃引導不夠。多數農業產業化行業的發展存在先建設後規劃或邊建設邊規劃的問題,農業產業化發展缺乏前瞻性,中長期發展空間不足。部分農業企業對於財務規範管理意識不強,資金支出和營收情況未能在公帳上充分體現,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品牌創建和龍頭企業的認定的進度。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

1、2022年我市計劃完成25家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的新增培育認定任務,其中省級以上農業龍頭龍頭企業8家,市級農業龍頭企業17家。

2、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大力發展訂單農業,形成穩定的產供銷關係。積極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農戶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引導農民以多種形式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的合作經營。加強企業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作,通過企業帶動,在“一村一品”生產、村企合作經營等方面開展合作。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3、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結合“一鎮一業”、“一村一品”建設活動,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建設品質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示範基地。

4、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積極推行農產品生產環節全程監控,建立農產品生產、流通各環節的檔案追溯制度、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支持和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依法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把好產品準出關,實施農產品質量標準管理。

5、提高科技創新和應用能力。鼓勵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入股、技術轉讓等形式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經營,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

6、落實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發展農業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扶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龍頭企業。二是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的財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強農業龍頭企業。

7、實施農業龍頭企業名牌發展戰略。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積極推行標準化生產,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積極樹品牌創名牌,實施品牌戰略和外向型發展戰略,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