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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概述】

關於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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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11月2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吉林省審計廳廳長趙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2020年7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關於201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並對工作報告給予充分肯定,要求紮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增強審計整改實效。省政府認真落實省人大、省委審計委員會相關要求,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景俊海省長、吳靖平常務副省長等省領導多次在專項審計報告、審計要情和審計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地方和相關部門列出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審計廳進一步完善了審計督促整改工作機制,對報告反映問題進行細化分解,健全整改臺賬和電子檔案,實行銷號管理。根據省政府專題會議精神,省審計廳對省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查出問題印發審計建議函,要求各部門認真對照、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完善內控制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積極採納審計意見和建議,細化任務分工,將整改工作納入部門重點任務,實時跟蹤整改進度,確保整改到位。

從整改情況看,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7個方面426個問題,389個已整改、問題整改率91.3%,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14項。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未將市縣專項轉移支付預計數41.34億元提前告知下級政府的問題,省財政廳會同主管部門提前做好資金測算,細化預算編制,加大專項轉移支付提前告知力度。

2.對省級一般公共預算2.06億元年初沒有編列到具體項目的問題,省財政廳通過約談等形式要求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預算編制執行,積極做好項目申報、審覈論證等工作,切實將年初預算安排細化到具體項目。

3.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等10項中央專項資金10.11億元未及時下達,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等7項省級專項資金8.73億元未按規定時限下達的問題,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做好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轉移支付管理,督促省直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資金分配意見。

4.對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部門項目支出9727.08萬元當年未下達的問題,已下達8916.08萬元,其餘資金通過年末收回省級總預算統籌使用等方式整改。

5.對省級鄉村振興等4方面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未完全到位的問題,省財政廳積極研究破解阻礙整合的辦法,協調涉農相關部門在分配省級資金時合理確定任務清單,不斷提高指導性任務資金比例。

6.對未建立相關項目支出預算編制規範和標準的問題,省財政廳明確工作重點,組織省直部門系統編制支出定額標準。

7.對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6.36億元支持方向較爲寬泛,重點還不夠突出的問題,省發改委進一步明確支持方向和重點,統籌採用項目法、因素法,加大對省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和項目的支持力度。

二、省級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未將下屬單位收入6506萬元納入年初預算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將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等方式整改;項目未編報政府採購預算88614.31萬元的問題,相關部門和單位通過紮實準備、提前啓動,做實政府採購預算等方式,實現應編盡編。

2.對預算執行率未達85%和項目支出當年未執行完畢的問題,項目預算已全部執行完畢,結餘資金已收回財政;一般性支出未在年初預算基礎上壓減5%的問題,相關部門嚴格按規定壓減支出預算,公用經費定額壓減達到10%。

3.對非稅收入未上繳財政等問題涉及資金1958.84萬元,其中730.36萬元已上繳財政,其餘資金通過調整收費標準、停止收費、協調財政部門等方式積極整改;未履行政府採購程序等問題涉及資金789.08萬元,相關部門和單位通過完善政府採購程序和內容、強化預算支出管理等方式整改;對外出租房屋未經財政部門審批、違規從零餘額賬戶向基本戶轉賬等問題,相關部門和單位採取報送省財政廳備案審批、加強賬戶管理等方式整改。

4.部分高校14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未享受學費減免政策、270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未享受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待遇、超範圍發放國家助學金245人61.7萬元的問題,相關高校通過明確減免條件、完成困難學生認定併發放獎學金助學金、規範評審程序等方式整改。

5.部分高校應收未收學生學費和住宿費786.53萬元的問題,622.07萬元已收回財政,其餘164.46萬元正在積極催繳;多收學生網絡服務費58.64萬元、未經審批辦班收費46.78萬元的問題,相關高校已採取停止收取費用、停辦培訓班等方式整改。

6.部分高校少計收入、應收未收合作辦學收入等問題涉及資金6486.96萬元,相關高校通過收回資金、催收欠款、補記收入等方式整改;對未履行政府採購等問題涉及資金4165.97萬元,相關高校採取加強項目採購管理、規範收支覈算等方式整改;未經審批對外出租房屋、資產未納入賬內管理的問題,相關高校通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委託第三方評估入賬等方式整改。

三、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審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要求,審計部門始終堅持“邊審邊改”的原則,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門對審計提出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審計意見,審計發現的資金撥付不及時、物資管理不規範、相關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在審計期間已全部整改完畢。

(二)醫療保險基金審計。一是未配套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1128.57萬元的問題,相關市縣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之間重複參保1175人的問題,已返還1144人,其餘31人已刊發公告待取得聯繫後予以返還;對未撥付城鎮特困人員醫保繳費補助165.57萬元的問題,醫保補助已撥付。二是拖欠定點機構新農合基金2428.71萬元的問題,已全部支付;個別縣新農合基金收支出現缺口的問題,財政部門已安排資金補足缺口。三是未落實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的問題,有關地方正在積極籌措資金;65名低保對象未享受個人繳費部分財政補貼的問題,45人已發放補貼0.59萬元,其餘20人正通過發佈公告方式取得聯繫。

對定點藥店套取醫保基金90.52萬元的問題,相關部門已扣回全部違規基金,取消該藥店醫保定點資質且三年內不得申請。2名責任人已被當地紀委監委留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對未及時下達中央專項資金2662.7萬元、工程資金8990.6萬元閒置超過1年的問題,中央專項資金已撥付,工程閒置資金已撥付951萬元、收回8039.6萬元;對逾期未安置回遷住房570套的問題,已完成安置543套,其餘27套計劃2020年末完成安置工作;對454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後空置1年以上的問題,已入住28套、簽訂協議200戶,其餘226套計劃2020年末完成分配;對安居工程項目推進緩慢的問題,4市縣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項目已完工、2市縣棚戶區改造項目已開工;個別縣城鎮老舊小區及配套設施未完成改造的問題,項目已開工;對280戶不符合條件家庭享受補助31.03萬元、配租配售房屋48套的問題,已全部清退不符合條件家庭並收回補助資金。

(四)全省惠農補貼“一卡通”審計。一是未開展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工作、少發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的問題,已開展漏報申請工作並補發4.81萬元補貼。二是種植合作社和村集體等虛報冒領各種惠農補貼675.38萬元、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農村低保等惠農補貼46.97萬元的問題,已清理收回並上繳財政230.37萬元;鄉鎮或村幹部等私存私放和截留挪用惠農補貼135.75萬元的問題,已按原渠道歸還資金40.33萬元;上述問題相關市縣已對112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或移送紀委監委處理。三是應納入“一卡通”管理的惠農補貼1804.66萬元用現金髮放的問題,相關市縣通過加強補貼資金監督管理等方式積極整改。

(五)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審計。一是專項資金閒置2130.9萬元的問題,已撥付2021.49萬元、上繳財政109.41萬元;降低標準發放失能老人護理補貼和漏報貧困老人入住機構補貼涉及199人的問題,相關補貼已發放。二是“電商鎮”“電商村”項目中3個未實施、3個部分實施的問題,上述項目相關市縣正在積極推進。對樣本企業監測補助費公款私存的問題,已移送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四、三大攻堅戰相關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扶貧資金審計。對13人未享受貧困學生雨露計劃補貼等教育扶貧政策3.6萬元,106人未享受住院提標和殘疾人護理補貼等健康扶貧政策的問題,相關補貼已發放;對重複獲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05萬元的問題,資金已收回財政,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對部分市縣產業化項目因無人承包等原因未產生效益的問題,8個項目已投入使用,1個項目剩餘資金28.1萬元已收回財政。

(二)污染防治審計。對未按期完成8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改造;未按時淘汰20噸以下燃煤鍋爐39臺的問題,已全部淘汰;對向海保護區核心區95戶居民尚未遷出的問題,已完成搬遷、房屋騰退及拆除工作;對污水處理廠建設等12個環保項目未按時完工的問題,10個項目已基本完工,2個項目通過加快土地徵收、調整設計方案等方式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對大氣污染防治等7個項目建成後未組織驗收的問題,已召開項目驗收評審會並完成驗收;對未編制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實施方案、未開展績效評價等問題,已編制實施方案,制定考評制度。

(三)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審計。一是對財政運行方面存在的隱患,省財政廳督促相關市縣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量財辦事,嚴格執行債務預警和通報制度,做好對債務風險突出市縣財力和資金的調度,確保不發生債務風險;二是對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方面存在的風險,各行社全力化解信用風險,按計劃清收不良貸款,持續提高資產分類準確性、按計劃計提減值準備,啓動司法訴訟等追償程序;小貸公司不斷加強逾期貸款清收力度,逐步恢復經營。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方面審計

1.對576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的問題,已全部清退;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社保補貼259.97萬元、就業見習補貼258.6萬元的問題,已收回不符合條件人員補貼268.12萬元,其餘250.45萬元已啓動相關程序積極追繳;對未及時發放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的問題,補貼已發放;未及時繳納1113名公益人員社會保險費的問題,74人已繳納、61人已清退、224人自願放棄,其餘人員正在辦理繳納工作;超期多發放349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91.4萬元的問題,已停發補貼並追回54.17萬元,其餘資金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2.對24家不符合條件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獲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16.42萬元的問題,已追回21家企業貼息資金14.56萬元,3家企業正在完善相關手續;對未及時補充創業擔保基金2363.99萬元的問題,已及時補充;對未收回已代償逾期貸款829.38萬元的問題,已收回577.76萬元,其餘251.62萬元已採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整改;對5個創業載體項目未達到孵化企業數量和吸納就業人數等預期目標的問題,通過清退不符合條件企業、積極引進達標企業、吸納就業人員等方式整改。

3.未開展困難企業認定或在崗培訓工作的問題,上述工作已開展;向70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職業培訓補貼9.96萬元的問題,已收回補貼5.44萬元,其餘4.52萬元正在積極收繳;個別縣將就業補助專項資金2795.41萬元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的問題,縣財政通過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嚴格預算執行等方式整改;2縣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計提的職業培訓費和職業介紹費結餘1975.02萬元的問題,省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結餘資金統籌使用的相關政策。

(二)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方面審計。對多收取677戶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1072.38萬元的問題,已開展清理返還相關工作,並加強涉企收費審覈管理;對應政府承擔的中介服務費和專家評審費轉嫁給企業承擔涉及1184戶的問題,相關市縣通過將政府應承擔的費用納入預算,退還企業費用等方式積極整改;對未及時清理返還或超規定收取各類保證金9952.58萬元的問題,已返還6696.27萬元,其餘3256.31萬元已制定還款方案陸續返還;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未開展業務或支小支農擔保額度低於標準的問題,相關機構已調整業務結構加大支小支農業務投放量;對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未按規定下調至1.5%以內的問題,6家已下調至1.5%以內、2家陸續降低擔保費率;對中小企業助保金池貸款業務開展不充分等問題,相關市縣通過多渠道宣傳助保貸業務、協調合作銀行加大貸款力度等方式積極整改。

(三)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政策落實方面審計。對應予收回財政存量資金等22.36億元的問題,省財政廳和各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迅速開展結存資金清收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20.5億元。按照省政府意見,省財政廳下發通知要求各部門對實有資金賬戶資金區分來源、分類清理,凡屬財政撥款資金一律收回省財政;非財政結存資金納入2021年及以後年度部門預算逐步消化;部門自有收入結餘,納入年度預算優先安排。

(四)鄉村振興政策落實方面審計。對11縣糧改飼等33個任務未完成的問題,14個任務已完成、17個任務正在推進、2個任務已取消且資金已收回,對6縣秸稈綜合利用等10個項目未實施的問題,5個項目已完成、4個項目正在實施、1個項目已取消且資金已收回,上述任務和項目計劃2020年末完成;對8縣44122.79萬元涉農專項資金閒置的問題,已撥付19020.52萬元、已收回財政244.76萬元,其餘24857.51萬元按項目進度撥付資金;2縣將專項資金用於平衡預算等問題涉及資金632.76萬元,已按原渠道歸還資金;2縣超標準發放農機購置補貼、超範圍發放死亡人員移民補貼的問題,涉及2.79萬元已全部收回財政;個別縣2018年建設的溫室大棚16棟未投入使用的問題,已投入使用;2縣高標準農田建設中243眼機井建成後未通電的問題,由於機井位置分散施工存在難度,目前正在積極協調解決;3縣農村公路養護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過籌措資金等方式推進落實。

六、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全省70個10億元以上國有投資項目推進審計。對9個續建項目停工、6個新建項目未開工的問題,7個項目已開工、3個項目已制定融資方案、5個項目重新履行審批程序;對17個續建項目未按計劃推進、3個項目繼續推進困難的問題,通過逐步落實資金、重啓徵拆工作等方式加快項目建設。

(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對高速公路等3個項目多結工程款1064.98萬元、招標控制價超概算等問題涉及8884.88萬元,通過扣回多結工程款、嚴控招標控制價等方式整改;對水利發展建設項目中6個項目未實施、7個項目未完工的問題,11個項目已完工、1個項目已開工、1個項目正在進行徵拆;對多預留質保金258.46萬元的問題,已全部返還;對49座病險小水庫未列入維修計劃的問題,已全部列入維修計劃,其中20座已完工。

七、國有企業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企業債務餘額高、持續運營資金壓力大的問題,相關企業採取打造主營業務新的盈利增長點、盤活閒置資產、縮小債務規模等方式,降本增效,減少企業運行風險隱患。對少計財務利息、少提跌價準備等問題,已通過調賬等方式整改。

下一步,省政府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本次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全力做好審計“後半篇”文章,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續加強跟蹤督改。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持續跟蹤督辦,對照整改清單,實行銷號管理,確保真改實改。二是壓實整改主體責任。要求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逐條逐項把問題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以及主管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實現整改一個問題、促進一片規範的效應,切實深化審計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覺接受省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進一步鞏固深化審計整改工作,爲加快推動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