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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設管控經驗交流材料

第一篇:違法建設管控經驗交流材料

違法建設管控經驗交流材料

一、我區違法建築查處情況的現狀

我區全區總面積1381平方公里,自xx年2月撤縣設區,目前下轄17個鎮鄉、5個街道,東西北三面城區。隨着我區社會經濟的快速騰飛、城市化步伐的不斷加快,違法建築層出不窮。從我局電話投訴受理情況來看,從xx年至今共收到羣衆關於違法建築的電話投訴達2168件。我局從成立至今共查處規劃違法案件60 件,其中做出拆除決定的19件,做出罰款決定的41件,共收繳罰款2868844元。

近年來我區存在的違法建設行爲主要分爲三類:一是住宅小區內亂搭建。主要利用屋頂、露臺搭建陽光房等設施;破牆、破門、破窗改建或增擴原房面積等。二是企業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工業廠房,增加廠房面積。三是農村宅基地上個人住房新建、改建、擴建。

二、違法建築的成因分析

違法建築之所以成爲執法過程中的難點問題,究其根源來說有以下幾點:

(一)利益驅動。違法建築的經濟利益大多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建後成爲出租房。巨大的求租市場及高額房租利潤,使村民不惜違法建房牟利。二是爲在拆遷開發中獲得更多的賠償。在其看來低成本高回報的行爲,成爲違法建築產生的驅動因素。

(二)規劃審批職責不明確、審批機制不完善。隨着社會生活的不斷髮展,各種違法行爲層出不窮,這些行爲是否屬於規劃審批範圍,是否應該由城管部門查處沒有明確規定。最近出現的小區地面挖掘的行爲就屬於這種情況。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當由規劃部門審批的部分建設行爲,如設立大型戶外廣告等,在實際操作中,規劃部門並未切實履行其審批職責,導致管理出現空白,給相關執法工作帶來極大困擾。

(三)多部門職責交叉、互相推諉。違法建設行爲涉及規劃、城管、建設、國土等多個職能部門。往往一個違法行爲觸犯了多個部門的法律法規。最爲典型的就是農村個人建房(違反國土、規劃法律法規)和小區內亂搭建(違反建設、規劃法律法規)。在兩個部門都可管的情況下,究竟如何管,是共同查處還是以一個部門爲主。由於對雙重違法行爲的查處職責未作出明確,導致實際工作過程中部門之間的推諉,而常常這些難點問題就會落在城管執法部門的頭上。

(四)法律依據缺失。隨着新形態違法建設行爲的不斷出現,現有的法律法規已經不足以對其作出規範。一些確實影響規劃、造成惡劣影響的建設行爲,由於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導致無法可依。如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的行爲,在《城鄉規劃法》中就未作出明確規定。《城鄉規劃法》出臺後,一直未出臺更細化、更具操作意義的實施細則,造成實際執法過程中的諸多不便。

(五)缺乏強有力的強制手段。規劃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的一大難點就是拆除難。違法建築大多牽涉到較大的經濟利益,違法當事人對查處過程勢必諸多阻擾,再加上強制拆除的主體不明、程序不規範,造成許多違法建築在作出拆除決定後,並未被強制拆除,或者是出現“政府違法拆違,違法者依法維權”的現象。也正是由於缺乏強制手段的震懾,導致了“建了不拆,不拆再建”的惡性循環。

三、預防和查處違法建築的對策建議

爲遏制我區違法搭建現象的擴散,我局積極探索違法建築管控新機制,完善基層監管體系,強化源頭管理。我局下應執法中隊從實際工作中總結出一套“走村串巷巡查、跟蹤建築材料去向、設立信息員、實行無縫工作制、嚴格法律程序、拆後跟蹤關注”的成功做法,猶如架起一道密不透風的“防火牆”,讓違法搭建行爲無處可遁。另外,首南執法中隊爲進一步深化違法建築的源頭管理,建立了“城管聯村(社區)”制度。聯村隊員不僅是各村(社區)的政策法規宣傳員,還是信息的採集員、突發事件的化解員和日常工作的聯絡員,在基層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推廣這兩個中隊的先進經驗,我局在全區建立了較爲全面的違法建築監管體系。但由於我區地域廣闊,地區間城市化程度差異巨大,違法建築類型各異,相關職能部門相互推諉等因素,導致我局執法隊員在基層執法過程中疲於應付。

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必須從源頭上入手,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特提出如下五點建議。

(一)明確部門職責,強化審批職能。管理是執法的基礎,無規劃管理則無規劃執法。只有建立完善、公開的規劃審批機制,切實履行規劃審批職能,規範規劃審批程序,才能減少因規劃審批缺失所造成的違法建築。同時,針對各種雙重違法行爲應當明確查處主體、確定責任單位,避免因職責交叉導致監管空白。

(二)加強基層監管,健全控違體系。做到拆違工作重心向前延伸或主動前置,建立健全縱向到底(從市級部門領導到每個巡查人員),橫向到邊(從市、區政府到行政村)的監督、管理責任制。條塊結合,四級聯動,嚴格監控,疏而不漏。建議明確規定各職能部門及區、街道、鎮鄉、行政村在防違、控違工作中的職責和責任。建立集區、街道、鎮鄉、行政村及城管執法、國土資源、建設(房管)等部門爲一體的違建監管、預警聯動機制,制定快速查處、拆除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制止並拆除早期違建。

(三)完善法律制度,規範執法行爲。建議儘快出臺適應新形勢,涵蓋新現象,更詳細、可操作的規劃法規規章,以解決目前規劃執法工作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針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目前各區、各部門在實際實施過程中的程序、環節、行爲不統一,也不規範,提議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制定較爲規範的針對早期違建情況的快速制止和拆除程序。

(四)健全強制拆除程序,提高執法效能。由於《城鄉規劃法》對違法建築的強制拆除程序做出了修改,改變了原來由法院進行強制拆除的模式,但新的模式遲遲未建立,給執法工作帶來較大不便。建議儘快建立違法建築強制拆除機制,在市、區政府中單獨設立拆違辦公室負責違法建築強制拆除工作,建立以拆違辦公室牽頭、各行政機關配合的快速、有效、合法的強制拆除程序,加強對違法建設行爲的打擊力度。

(五)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輿論監督。建議宣傳部門組織市級新聞媒體,研究開設專題欄目,大力宣傳國土管理、城市規劃以及我市有關農村私人建房、危房修繕以及拆遷補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常識,表揚正面典型,宏揚社會正氣,營造良好氛圍。同時,加大公衆監督力度,追蹤熱點違建案件,剖析典型違建案例,曝光重點違建內幕,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積極動員社會力量,促進違法建築執法工作不斷深入。

第二篇:科學管控違法建設

科學管控違法建設

對於違法建設的整治拆除,應在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謹慎”處臵,但也應去除對違法建設整治拆除的“畏難”情緒近年來在一些城市特別是老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違法建設現象日趨嚴重,《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甘桂滇貴等地調研時發現,對這類違法建設的監管難度在加大。

從本刊記者走訪發現,整治拆除違法建築,稍有不慎,容易引發暴力抗法,甚至引發羣體性事件。而潛藏在違法建設背後的諸多腐敗問題,又加大了處臵的難度。多地受訪的部門負責人及業內專家認爲,地方政府整治拆除違法建設,應該在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同時,下定決心對一些有“帶頭示範”效應的違法建築物進行拆遷,以遏制違法建設不斷蔓延的趨勢。

違建者暴力抗拆隱患多

在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城管執法大隊四中隊臨時負責人王勇平告訴本刊記者,他們對轄區內兩棟違法建築,先後進行了不下10次的大型執法活動,但均遭到了暴力抗法。該區西園街道內柏樹巷社區190號和上西園社區296號這兩棟違法建築物已經建設到20層以上,目前仍在建設之中。

王勇平說,2014年1月,當該樓盤違法建設剛剛開始時,七里河城管部門就組織了200多人進行違法建築的拆除行動,但該樓盤數百

名施工人員對執法人員進行撕扯毆打,造成1名執法人員受傷,並強行將塔吊拉到現場。3月18日,執法人員來拆除這裏違法建設的大門,一些施工人員用磚頭和瓦片打砸圍攻,當晚就有5名參與執法人員受傷。而在4月9日晚和5月17日晚的執法過程中,數百名施工人員手持木棒圍攻執法人員。

在廣西,2014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曾組織拆除侵佔了兩條道路路口的綠化帶違建的500平方米左右的兩個大鐵棚,過程中,現場遭遇了300人的抵抗者,“他們排成三排,堵塞了整條馬路,有些拿礦泉水瓶扔我們,有些還拿着錄像機錄像,亂喊亂叫,我們強行突破時他們就叫囂政府打人,和我們發生衝突”,一位參與那次拆違行動的人員說,等清場結束拆完之後,又有人攔路堵塞交通,造成大堵車。本刊記者瞭解到,暴力抗拆的參與者除了違法建設的“所有者”之外,還有建設施工者,甚至包括了一些黑惡勢力。

南寧市一位負責徵地拆遷的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南寧出現了被拆遷者僱請閒雜人員甚至是黑惡勢力對抗政府拆遷人員的現象。“方式各有不同,或者靜坐或者阻撓拆遷甚至直接暴力對抗拆遷者,僱請1個人的費用也從一兩百到一千多元不等,有的違建者甚至僱請上百人擾亂拆違。”去年3月,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嶺村村委會主任帶頭非法買賣土地數百畝給企業,政府部門去執法時遭遇暴力抵抗,後來經公安審訊,參與者中就有當地人僱請的黑惡分子。

雲南一些地方因爲對違法建設拆遷引發的上訪事件中,據知情人

介紹,有的暴力抗法參與者往往不是事件的利益有關方,而是無利益關聯方。甚至有專業策劃上訪的人員參與其中,收取一定費用。違法建設潛藏腐敗

令人擔憂的是,在一些違法建設的背後,還潛藏着執法人員收受違建施工人員賄賂,基層幹部參與非法集資建設,一些開發商勾結城鄉規劃部門的某些領導幹部擅自修改規劃方案,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或提高容積率,謀取非法利潤等腐敗問題。這些腐敗現象的存在,是違法建設在一些地區呈現蔓延之勢的重要原因。

據本刊記者瞭解,蘭州市七里河區對一名基層城管執法人員進行調查。事因10月初,七里河區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隊伍對該區一處違法建築物進行整治拆除的時候,遭遇房主手持液化氣瓶暴力抗法,致使執法行動無法正常展開。後經瞭解,一執法隊人員於行動前一晚接受房主邀請共進晚餐,一餐花費超過了7500元。

在一些違法建設的背後,還出現了某些幹部參與的身影,進一步加大了拆違的難度。“拆違經常會遭遇來自上面的壓力”,南寧市某城區負責人告訴本刊記者,有時候明天行動,頭天晚上就有上面領導打電話下來,“說你看着辦啊”或者說“要不你做做樣子得了”。

高層違法建築物的建設往往需要數千萬元的建設資金,而某些部分涉及到非法集資,這其中也有某些幹部的參與。南寧市某區拆違負責人在拆除一個違建的倉庫時,就有人“提醒”他:某部門領導家有些股份在裏面,“不要搞得過火。”而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城市執法

人員的調查摸底顯示,一個在建30層的樓盤出資者,是甘肅省某縣城建局的副局長。

多地受訪的城市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反映,自己手上確實掌握了不少觸目驚心的違法建設事實,但無奈的是,常常是上級部門點名查辦哪個,才能查辦哪個。單憑城市執法一方面的力量,往往無法撼動一些違法建設,尤其是所謂地方重點工程,或者有關係的開發商進行的違規開發建設。

例如,昆明市一個黃金路段上的建築“moma”就是開發商擅自更改容積率,將躍層設計全部改爲平層,導致規劃爲23層的建築實建爲34層,同時縮小綠化面積。一開發商私下告訴本刊記者,容積率增加0.1、0.2,可能帶來的收益達上億元。如果能找到關係,將容積率作個更改,開發商再拿出總投入10%至20%左右的“打點費”也認爲很划算。當有相關職能部門督查,接受了“打點”的管理者必然能找到“合乎情理”的理由解釋過去。這樣相互勾連,形成的默契,往往是城管、督察、國土、規劃等部門難以撼動的。

另外,違規項目多出自某個強勢部門,這其中有違規建設單位主管者法制意識差,以及過分強調單位的特殊性,不願意受地方政府城市規劃管理的約束等原因。這類強勢部門亂佔亂建,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矮建高,擅自改變規劃確定的用地性質和容積率指標。如有個別單位侵佔滇池生態治理區等禁建區土地,壓佔河道控制區。在執法人員面前,這些單位還找上級部門告狀,打招呼,向規劃部門施加

壓力。

據瞭解,在昆明市,某省級機關團購的住宅小區超出規劃審批面積,已建成的8000多平方米沒有辦理申報和審批手續。在昆明市靠近滇池區域的別墅區民房拆違,某省級單位的個別幹部甚至處處阻撓執法人員。

“謹慎”但不“畏難”

本刊記者調研瞭解到,一些地方政府處臵違法建設面臨“兩難”處境,不拆除,這是違法建設;要拆除,是投資的巨大浪費。有的地方政府除了斷水斷電減緩其施工進度之外,沒有什麼有效的辦法。許多地區建設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研究者認爲,對於違法建設的整治拆除,地方政府應在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謹慎”處臵,但應去除對違法建設整治拆除的“畏難”情緒,下決心對一些有“帶頭示範”效應的違法建築物進行拆遷,以遏制違法建設不斷蔓延的趨勢。雲南省一位從事城市執法監督的人員說,違法建築能不能取締要看主管者有沒有決心。如果真能做到無論規模大小,無論所處位臵,無論背景關係如何,都能一視同仁,徹底拆除,就能夠真正解決這一難題。

同時,對於執法主體的地方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來說,確保自身與違法建設的“絕緣”,是展開違法建設整治拆除的首要條件。所以,對違法建設背後潛藏的腐敗應嚴懲不貸,一追到底。

第三篇:違法建設管控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違法建設管控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1、村支部書記及村幹部對違法建設不重視,甚至未經園區批覆私自同意村民自己建房行爲。

2、羣衆規劃法制意識淡薄,受經濟利益驅動,無序開發建設現象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雖然作爲一部法律,但它在少數羣衆心目中的地位永遠不及《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他們總認爲《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擁有最嚴厲的懲罰手段,可以剝奪人身自由,碰不得,觸犯了就要被公安機關查處,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只是部門單行法,即使不聽從制止,規劃執法人員也無權抓人,等闖過了這道關,到時也肯定能找到辦法應付。

3、村委對違法建設不參與、推諉躲避等現象還存在。

4、村委不及時上報,一經發現亂搭亂建的苗頭,如沙石堆放,應及時上報並制止。

工作建議:1、加強宣傳。村幹部、村民的法律意識應加強學習。 2、加大違法建設的懲罰和獎勵機制。 3、明確村幹部的關於違法建設的責任。

第四篇:違法建設管控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違法建設管控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1、規劃法制意識淡薄,受經濟利益驅動,無序開發建設現象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雖然作爲一部法律,但它在少數羣衆心目中的地位永不及《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他們總認爲《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擁有最嚴厲的懲罰手段,可以剝奪人身自由,碰不得,觸犯了就要被公安機關查處,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只是部門單行法,即使不聽從制止,規劃執法人員也無權抓人,等闖過了這道關,到時也肯定能找到辦法應付。

2、停止個人建房審批,只堵不疏 ,無法滿足部分剛性住房者的住房需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了城市規劃區內建房必須辦理“規劃許可證”是建房的必備條件,無證施工屬違法,這是非常明確的。但是,我縣辦理《規劃許可證》的客觀情況是:自2014年8月就停止審批規劃,停止審批的時間馬上有兩年之久了。在這麼長的時間段內,羣衆新建、擴建、改建住宅,均無法向有關單位申請和獲得批准。

在我們的工作中發現,大多數建房對象願意依規劃辦理規劃手續合法建房,《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

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現行的規定使我們無法受理羣衆的申請,對於我們這種違規的作法,倘若羣衆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另外“村莊集並”、“農民異地建房”、“城中村改造”的方案只停留在紙上,遲遲不能出臺。結果導致大量的私宅改、擴建設均成爲違法建設。

3、基層組織還未發揮主體作用。

今年4月份縣整規辦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整規工作機制的通知》悟整規辦發[2014]2號文件,明確了分級履行“守土有責”和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的要求,但從幾個月的實施情況來看,屬地管理實施的並不理想,在控違、拆違中村(社區)不參與、推諉躲避等現象大量存在,有的基層幹部甚至爲違法建設者說情、撐腰。

工作建議:

1、運用載體,營造良好執法氛圍。

要堅持“立足管理抓管理,抓好宣傳促管理”的方針,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在執法中宣傳,在宣傳中執法:

一是注重新聞媒體宣傳。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傳媒,大力宣傳規劃監察工作,爲人民羣衆理解、支持配合規劃執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礎,同時以簡報的形式及時將規劃執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傳遞到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把規劃執法工作滲透到社會各個層次、方

方面面,引起領導的關心重視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注重違法建築購買對象的宣傳。違法建築之所以有市場,關鍵在於它的成本低,價格便宜,周邊偏遠鄉鎮稍微有錢的人,想搬到城裏住,手續齊全的房子價格太高買不起,在不瞭解購買違法建築的危害的情況下,就瞄準了這些價格稍便宜的違法建築。創新宣傳對象,把宣傳的陣地轉移到周邊鄉鎮,宣傳購買違法建築對購買者的危害,掐斷違法建築市場源頭,阻擋從事違法建設的動力。

2、疏堵結合,減少違法建設行爲發生

一是解凍私人建房審批。 2014年以來縣城規劃區停止辦理私人建房審批,所有的私人建築基本上都屬於違法建設行爲,按規劃執法大隊現有人力和所管轄的範圍,很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制止,即使一時制止了,也很難都將其制止住,一旦制止不住僅靠規劃部門現有的人力和財力經常不斷的組織強制拆除也非常困難。因此,應當進一步理順城市規劃區建設審批秩序,對較長時間政府未能開發改造,較邊遠的片區,應適當放開私人建房審批,未經審批的堅決管住,否則違法建設很難剎住。

二是儘快出臺“村莊集並”、“農民異地建房”、“城中村改造”的方案,本着“居者有其屋”的原則,解決一部分村民的住房的剛性需求。

三是充分發揮縣整規辦組織協調的作用,加快分類處理辦法的實施,對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築,相關部門給予處罰後,補辦手續,進一步 減少執法的難度和壓力。

3、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逐步健全屬地管理機制。

違法建築嚴重影響了轄區內的整體規劃和安定團結,給維穩造成嚴重隱患,基層單位守土有責,有責任對轄區內違法建築進行發現、舉報和制止。基層幹部對轄區內更熟悉,更有利於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規劃管理基層考覈機制,村(社區)書記、主任是轄區內規劃管理的第一負責人,鄉鎮黨委書記書記、鎮長是主要負責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定期開展聯席會議,通報違法建設情況,半年進行考覈,對考覈不合格者不得給予單位或個人的評優,嚴格執行一票否決,連續兩次不合格者,更換其主要負責人。

第五篇:查處違法建設交流發言材料

縣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大會發言材料

新華社區查違專幹:張亮

各位領導:我現在就新華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作大會交流發言,我發言的題目是《查處違法建設,促進城市文明,構建和諧社區》

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是體現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手段,爲切實鞏固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成果,防止違法建設行爲反彈和回潮,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現象的發生,我社區根據《蕪湖縣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暫行規定》和《灣沚鎮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在去年大拆違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新華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方案》,並卓有成效地開展了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社區08年查違工作回顧

新華社區位於縣城中心,轄區內縣企業單位下崗職工較多,且職工住房普遍困難,不同程度的存在違法建設現象,爲此,縣包保工作組在摸排登記的基礎上,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明確工作責任,做到“友情操作,無情拆違”。截止09年元月10日,社區包保工作組累計丈量登記1185戶,面積11.4萬平方米,其中03年後違建292戶,面

積9764平方米,自拆291戶,面積9704平方米,佔違法建設面積的99.4%,縣查處違法建設指揮部驗收組實際驗收拆除面積9557平方米,佔違建面積的98.5%。由於工作紮實,拆除到位,矛盾較少,爲建立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的工作安排

自09年元月19日社區“一戶一檔”材料整理移交完畢,社區隨即轉入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工作上來,社區召開“兩委”會和居民組長會議,成立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機制管理工作領導組,招聘查違專幹,建立了社區領導組、查違專幹、查違信息員爲成員的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網絡,制定《新華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方案》,完善(請你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日巡查,信息報告制度,明確規定查違專幹、查違信息員日巡查不少於兩次,同時社區“兩委”利用社區網站、社區公開欄和召開各類會議宣傳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並在社區網站上、社區公開欄中設立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舉報信箱,公佈舉報電話和舉報電子郵箱,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參與到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中來。

三、現階段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情況

春節以來,社區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始終堅持預防和查處並重策略。在前期工作的開展中,社區“兩委”

成員帶領查違專幹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宣傳教育,對已拆的違法建設進行拍照存檔,做到一戶一檔,便於以後工作的開展。

在具體工作上,一是落實信息日報告制,堅持每日下午16:00時準時上報日報表,每週一上報反饋表,每月5日前上報統計報表;二是要求社區查違專幹在每日不少於兩次的着裝巡查工作中,先期制定好巡查路線,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對在巡查中發現或社區居民舉報的違法建設,第一時間現場制止,最大限度地減少居民的損失,同時將有關處理情況上報鎮城建辦;三是信息員堅持每日巡查,掌握所轄區域違建動態,對發現的違建即時與查違專幹對接,並向社區報告;四是要求社區查違專幹在每日巡查工作後,認真做好記錄,將當日巡查情況登記在冊,整理好軟件材料,存檔以便查閱。

目前,我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穩定有序的開展,五起簡易違法建設,都是巡查中發現,其中四起經對戶主做工作已經自拆,一起由蕪湖縣市容局執法大隊和灣沚鎮城建辦進行了強拆,強拆後,爲穩定其情緒,社區即時上門對該戶居民做思想工作,講解拆除違法建設的必要性,取得其對拆違工作的理解,化解了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過去的半年,社區按照《蕪湖縣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暫行規定》、《灣沚鎮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和《新華社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方案》,認真開展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居民對違法建設的危害有了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得到有效遏制,今後我社區將在縣市容局、灣沚鎮城建辦的指導、支持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繼續加大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宣傳力度,提高查違專幹、信息員日巡查次數,做到違法建設一經發現,即時拆除,爲促進我縣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步入規範化、制度化良性運行軌道,爲爭創全國文明縣城作出新的更大貢獻。